首頁   電子圖書       English 
電子圖書首頁 |  分類瀏攬 |  研讀聖經    
 (聖靈月刊第366期2008年3月)
主題特寫:4.完全饒恕與彼此相愛──人類和平的終極盼望
目錄 | 上一章 | 下一章

郭志忠

楔子

時序進入2008年,世界上充滿了動盪不安。在台灣國內是所謂的大選年,從立委選舉到總統大選,整個社會被藍綠政治勢力的角力給撕裂了,人與人之間為了政治立場而相互對立。而在中國則正緊鑼密鼓的準備2008北京奧運的到來。奧運是全球最高的體育競技舞台,因此全世界各國的體育選手都摩拳擦掌準備在北京一較高下。

在這種表面是文明競技活動的背後,其實充滿了各個國家的面子之爭,因此也將國家與國家之間、民族與民族之間不斷爭鬥的情緒推到另一個高點。除了人與人之間,或人群與人群之間的競爭與衝突以外,其實人類為了生存,自古以來也都不斷的與大自然進行鬥爭。而這幾年來日益嚴重的地球暖化問題,也彰顯了人類與自然界的衝突所種下的惡果,大自然已經開始逐漸進行反撲。

以上的例子說明了個人與個人之間、人群與人群之間,以及人類與自然之間都充滿了衝突對立,失去了應有的和平;這給人帶來了不安與傷害,使人失去了平安與幸福。從世俗學問的觀點,可以得知這一切問題的癥結與緣起;而從《聖經》中耶穌的教訓,也早已經給了這個問題一個寶貴的解答妙方。因此,身為基督徒的我們,除了必須反省自己是否已經親身驗證了這個妙方,更有義務要彰顯傳揚這個解答,給世人在混亂不安中帶來希望的方向。

現象分析──個體的自利競爭與群體的互利合作

每個生物個體基於求生本能,都具有以下兩個天性:

1.自利:這是目標──源自於讓自己的生命好好存活下去的本能。因此懂得如何分別利害、辨明吉凶,以便求利免害、趨吉避凶,就成了生物求生的最高指導原則。

2.競爭:這是手段──透過競爭,勝過同類、敵人與環境,以達成自利的目標。因此,「早起的鳥兒有蟲吃」,代表的是同類之間的競爭──要比其他鳥早起,才更有機會吃到蟲。而「早起的蟲兒被鳥吃」,代表的是與天敵之間的競爭──若不能躲過天敵的攻擊則命休矣。另外,有許多生物若不能勝過環境變化所帶來的衝擊,往往也會走向毀滅一途。總之,「物競天擇、適者生存」似乎是大自然裡面不變的鐵律。

整個物種群體基於求生本能,也促使群體內的個體必須遵循另外兩個天性:

1.互利:這是目標──讓物種群體因彼此隸屬而互蒙其利,讓整個物種生命可以好好存活延續。

透過結合個體成為群體,使群體中的個體皆蒙其利的例子,在自然界中屢見不鮮。不管是組織嚴密的螞蟻、蜜蜂,還是組織較為鬆散的獅群、大象隊伍,甚至只是聚集一起的魚群、鳥群,都可以發現群體所帶來的利益。因此,互利成為個體結合成為群體的目標。

2.合作:這是手段──透過合作的手段以達成互利的目標。

有同類合作,也有異類的搭配。同類合作中最常見的莫過於生命繁殖時的合作。公母雌雄的搭配,為了繁衍下一代而無怨無悔的付出,成了確保物種生命延續的重要自然機制。另外,像螞蟻社會的分工合作,使整個蟻群在築巢、覓食、繁殖、抵抗外敵各個方面,都能團結一致,發揮群體最大力量。

而異類之間的搭配合作,在自然界之間也不乏例子。如海葵與寄居蟹或小丑魚的共生,就是最常被提及的標準範例。海葵有毒的觸手可以保護寄居蟹,而寄居蟹則可以帶著海葵四處遊走,增加覓食的機會。小丑魚身上的黏液使其不受海葵的觸手傷害,因此在遇到危險時總是躲到海葵的觸手裡面,以獲得海葵的保護。另一方面小丑魚幫海葵清理的廢物,也帶來食物。這些都是生物界中,非常標準之「互利共生」的例子。

以上兩類天性,彼此似乎矛盾而不相容;但是當把物種群體視為一個大我生命,則這個大我生命本身其實也是為求自利而競爭。但有趣的是,大我(群體)為了達到自利競爭,反而驅使其內部小我(個體)要能互利合作。這些驅使的力量,可能是自然天性(如親代照顧子代、蟻群社會等);也可能是後天規範(如高等動物形成的社會制約,人類的法律、道德、宗教等)。

但是後天規範的形成,也可能只是自然天性的外顯型態。總之,生命不斷展現競爭與合作、自利與互利的矛盾。其中的界線,就在於群體的範圍──是圈內還是圈外?若兩個生命是同屬一個群體──圈內,則彼此為了此一群體的大利便可展現互利合作。若彼此不屬於同一群體──圈外,則彼此就為了各自自利而形成競爭的態勢。但是,群體的範圍究竟如何界定?這個範圍若推到極致,將是如何?

人類做為自然界生物圈的一員,也具有前述生物本能與天性。但人類稱為萬物之靈長,其個體生命本身的複雜度,以及所衍生的社群複雜度,都是遠遠在其他生物之上。當中更有一個明顯區隔於其他生物的,就是會意識並思考生命的存在,以及相映與此的宗教信仰。宗教乃是人類集體信仰的組織,而人類信仰的主題,就是生命存在的種種問題。

做為人類生命存在的解答,「神」是一個遠古以來非常自然,而且往往位居首位的解答。即使如佛教這種原始的無神論信仰,到後來還是以多神(諸佛菩薩)的面貌而被更普遍的接受。所以可以這麼說,以鬼神為核心的宗教信仰,是人類有別於其他生物的最重要特徵。總之,人類高度複雜社會的人己關係,以及人與鬼神的關係,將自利競爭與互利合作這兩類互為矛盾的生物特性,發揮的淋漓盡致。

在人類學的研究中,將人類行為分為實用行為與儀式行為。實用行為就是行為本身的效用就是行為的目的,例如吃飯的行為,就是讓自己填飽肚子的一種實用行為。而儀式行為則是為了達到「溝通關係」的目地而行,其行為本身並非目的。

根據溝通的對象,儀式行為又可分為世俗儀式行為──與人溝通;以及神聖儀式行為──與鬼神溝通。例如,謝師宴是為了表達對師長的感謝,溝通師生之間的關係。而中元普渡則是為了與好兄弟──亡魂眾鬼來進行溝通。當然,在實際生活中,這些行為可以是混雜的。例如中元普渡除了祭鬼(神聖儀式行為)以外,也順便與親朋好友、左鄰右舍等進行溝通聯誼(世俗儀式行為),而每個飯飽酒足的人實際上也是在祭其五臟廟(實用行為)。

為何有儀式行為?溝通關係的目的為何?透過世俗儀式行為溝通人己關係,就可以順利將人己結合建立成一個群體。透過群體可以抑制或規範個體自利競爭的天性,並轉化為群體的互利合作,使個體從而可能獲得更大利益。

所以不管是古代的桃園三結義,還是現代的政黨,不管是同學會、同鄉會,還是同業公會,都只是人類社會群體的少數例子。這些群體的關係構成所謂的社會圈(Social circle)。每個人從小到大都會隸屬在不同大小的社會圈中,如家人親屬、鄰居鄉親、學校同學、軍中同袍、公司同事、政黨同志、教會同靈、國家同胞等等。不管社會圈的大小,都是希望營造一種「同一國」的關係,讓同屬圈內之人,可以互利合作。

至於透過神聖儀式行為溝通人神(鬼)關係,則是要進一步將人類世界看不見的部分也納入自己的圈內,以確保彼此是互利合作,而不是敵對競爭的關係。簡言之,就像社會圈一樣,希望鬼神與我是「同一國」的。所以這樣的社會圈已經跨越有形界的人,而進一步延伸到超自然界的鬼神了。

其實,在高等動物中也存在世俗儀式行為。例如猴群以互抓蝨子來表達親密關係,或透過替猴王梳毛表達臣服之意。在此抓蝨梳毛都是世俗儀式行為,都是為了營造猴群社會的關係。但是只有人類才有神聖儀式行為。只有人類會設想在可見的人世生命以外,尚有超自然生命的存在,並進一步希望與其溝通關係。

問題的癥結──利益衝突

人類社會從一個家庭開始,逐漸擴大到宗族、聚落、城邦,乃至國家。為了維繫各個或大或小的群體的組織與運作,就有各種約定俗成的規矩或律法。其目的都是要抑制規範個人的自利競爭,使其不至於破壞群體社會的互利合作,而人類的集體合作也創造了所有其他生物望塵莫及的力量,甚至直達天聽(如巴別塔)。

不管是原始部落的集體狩獵使百獸之王的獅子也聞風喪膽,還是偉大帝國所建構的文明,在在都顯示人類透過群體合作所產生的力量,不但可以使人在生物的競爭中遠遠勝出,甚至能克服自然的限制,創建各種人造發明,使人類生活更加舒適,可謂創造了人類集體之大利。

人類社會雖然越來越發展,也創造了登峰造極的文明,但是不代表一切都是完美。最明顯的就是存在於群體內部的矛盾與外部的衝突,而造成這些矛盾衝突的主要癥結乃在於利益分配的問題。自古以來,人類社會中的利益分配都不是平均的。

雖然合作分工的力量讓群體的獲利更大,但不代表群體中的每個個體都能平均獲利。通常在一個社會的統治階級就是扮演資源與利益分配者的角色,而基於自利的天性,當然都是分配給自己(統治者)最大的利益。因此基於競爭的天性,對於統治者角色的競逐,自然成為社會內部最大的衝突矛盾所在。

而兩個人類群體之間,因為自利競爭的天性,自然更是衝突不斷。而為了贏得競爭的勝利,群體之間自然又會採取類似個體的策略,就是透過互利合作來擴大力量。因此部落與部落之間、城邦與城邦之間、國家與國家之間,都會透過聯姻、締約、結盟……等,合縱連橫的方式來進行群體之間的合作,以發揮更大的力量,以獲取更大的利益。但是,正如個體之間會有利益分配的矛盾,群體之間也不斷的會因為利益分配不均的問題而衝突不斷。

即便是在高度文明發展的現代化社會,法律制度似乎已經發展得非常完備,但是貧富不均的問題還是日趨嚴重。例如,資本主義自由市場經濟幾乎已經成了經濟發展的唯一主流制度。但是在資訊化社會與全球化的影響下,貧富兩極的M型社會卻成為近年來公認的社會發展趨勢。因此社會中的階級緊張對立與利益衝突,在現代社會中仍是一個待解的問題。

簡言之,人類小至夫妻之間為了誰該洗碗、誰該拖地,或誰可買新車、誰可購新衣而爭吵不休;大至兩個國家之間為了誰擁有漁場水源的權利,誰該為了空氣河川污染負責,等等利害問題可以大動干戈。這些都表現出人類必須透過互利合作來爭取更大利益;但是也因此產生利益分配的衝突問題。

而這些利益衝突正是帶給人類痛苦的根源。小的群體如各種家庭問題:夫妻失和離異、父子反目成仇、兄弟對立相殘,乃至婆媳妯娌問題等等。大一點的群體,如因為地域、種族、語言、宗教等等差異所造成的各種仇恨械鬥,乃至抄家滅族、斬草除根等,也是從古到今,在世界每個角落不斷的重演。例如小小一個台灣,從古至今,內部不斷的上演漢原衝突、漳泉械鬥、閩客械鬥,乃至228事變時的本省、外省衝突等;對外則從古代以來經歷與西班牙人、荷蘭人、明鄭、清朝、日本人、國共內戰,乃至現在與中國大陸的對峙等等外部的各種對立與戰爭。

在這一切帶給人類痛苦的問題的癥結,就在於不管是自利競爭,還是互利合作,都是以利為出發點。甚至許多人的宗教信仰,也是充滿功利思想的考慮;與鬼神的關係也是建立在互利合作的利益交換思維。例如若神明能夠讓我中大獎、發大財,我必定為神明打金牌、塑金身。當一切人與人的關係、人與神的關係,都是建立在功利考量下,則各種利益衝突將不可避免,而人與人、人與神的和平也終究不可得。

耶穌的解答──完全的愛:愛你的仇敵

耶穌傳揚的福音信息是:「日期滿了,神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一15)。耶穌所講的「神的國」正是福音的核心。但是對神國解讀的錯誤,不只表現在耶穌在世的時代,也表現在歷代信與不信的人當中。耶穌時代的人,包括祂的門徒,往往誤以為耶穌要在地面建立一個以色列國,拯救猶太人脫離異族羅馬帝國的統治。因為他們以為耶穌做為彌賽亞(原意:受膏者),就像古代大衛受膏為王一樣,要成為復興以色列國的君王(徒一6:他們聚集的時候,問耶穌說:「主啊,復興以色列國就在這時候嗎?」)。

因此在耶穌將要前往耶路撒冷面臨十字架苦難之前,門徒之間為了將來在這個新興國家中誰的官位比較大而爭吵(可九34:門徒不作聲,因為他們在路上彼此爭論誰為大。)耶穌的兩個門徒雅各與約翰,甚至直接向耶穌爭取能夠在國王耶穌兩旁位居要津(可十37:他們說:「賜我們在的榮耀裡,一個坐在右邊,一個坐在左邊。」),而引起其他門徒的惱怒(可十41:那十個門徒聽見,就惱怒雅各、約翰。)

「一到早晨,祭司長和長老、文士、全公會的人大家商議,就把耶穌捆綁,解去交給彼拉多。彼拉多問他說:『是猶太人的王嗎?』耶穌回答說:『你說的是。』」(可十五1-2)。這些耶穌時代猶太人的首領希望當時的羅馬巡撫彼拉多以叛國罪來處死耶穌。但是就連這異族的巡撫彼拉多他也看得出來「祭司長是因為嫉妒才把耶穌解了來。」(可十五10)。

因為當時有許多人跟隨耶穌,而耶穌不但常常批評這些猶太領袖的假冒偽善與不法行為,甚至還屢次因為潔淨聖殿而影響他們的經濟利益,簡直就是在跟他們作對。另外,他們也真的擔心萬一耶穌帶領群眾來推翻羅馬人的統治,必然引來羅馬帝國的鎮壓,則他們這些上層階級的既得利益也會受到影響(約十一48:若這樣由著祂,人人都要信祂,羅馬人也要來奪我們的地土和我們的百姓。)因此,就商議如何殺害耶穌,想藉犧牲耶穌的生命以保全他們的利益(約十一50:獨不想一個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國滅亡,就是你們的益處。)

對耶穌神國福音的誤解,一直到聖靈降臨建立教會之後,藉著真理聖靈的啟示,才總算讓人明白。但可惜的是,歷代以來仍然有許多人不明白神國的真義,甚至連自以為基督徒的人也是。最常見的誤解就是以世俗功利的眼光,將神的國看成只是一個如身外之物一般的獎賞。也就是將神的國看成是一個人死後要去的「地方」,而這個地方必須靠在世行各種功德來換取進入的權利。

這樣的想法,其實跟門徒當初的想法也相去不遠,只不過將今生換成來世,將地面的耶路撒冷與以色列國,換成天上的耶路撒冷與天國而已。所以我們要努力競爭進入這個天國,並且若是能夠的話,在天國中得到更高的權位。整個人生就變成為了獲得天國這個最大的利益,所進行的競爭手段。

透過建立大功,以換取大利。因此,歷代許多基督徒,努力奉獻財物、才能、勞力、時間等等給教會,就希望將來能換取最大的利益──天堂的賞賜。這不但是窄化甚且扭曲了耶穌「神的國」的精義。

其實,耶穌已經表達得很清楚。「法利賽人問:『神的國幾時來到?』耶穌回答說:『神的國來到不是眼所能見的。人也不得說:看哪,在這裡!看哪,在那裡!因為神的國就在你們心裡。』」(路十七20-21),當神在我的心裡掌權,神的國就在我心裡實現了;當神在我們中間做王,那神的國也就臨到我們中間。神能夠掌權當王,就是人能夠順服神的旨意、行神的義,也就是神國的律法。而神國的律法是什麼?底下的經文有充分的說明:

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二二37-40)

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太七12)。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羅十三8-10)。

但命令的總歸就是愛(提前一5)。

經上記著說:「要愛人如己。」你們若全守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雅二8)。

總歸一句話:「愛神愛人就是神的律法」。而耶穌更賜給門徒一條新命令──彼此相愛: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十三34-35)。

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我這樣吩咐你們,是要叫你們彼此相愛(約十五12-17)。

我們應當彼此相愛。這就是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約壹三11)。

神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祂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且照祂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約壹三23)。

從來沒有人見過神,我們若彼此相愛,神就住在我們裡面,愛祂的心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了(約壹四12)。

太太啊,我現在勸你,我們大家要彼此相愛。這並不是我寫一條新命令給你,乃是我們從起初所受的命令(約貳5)。

所以基督教被稱為愛的宗教不是沒有道理的,因為耶穌所說的「神的國」,簡單說就是「能夠實現彼此相愛的國度」,而這個國度可能在個人的心裡,也可能在人群中間。只是有多少人能真正體會這個彼此相愛的真義呢?而這種神國之愛與一般世俗之愛又有何異同呢?

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祂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五43-48)。

一言以蔽之,耶穌所說的愛,乃是像天父的愛一樣完全的愛。這是耶穌的教訓中最容易讓未信者誤解,也是一般信徒最難懂的地方。但這也正是耶穌道理超越其他宗教哲學之道德與倫理的獨特之處。所以信主之人務必清楚認識。

在神的國裡面,人們因為愛與神和好,也與人和好,不再有任何衝突對立或隔閡傷害,實現了完全圓滿的和平。但是這種像烏托邦一樣的境界,在現實的社會怎麼可能發生呢?不要說遠在伊拉克的戰爭,光是夫妻吵架、兄弟鬩牆不是在每個人身邊不斷的上演嗎?這世界哪來這樣的圓滿和平?如前面所說過的,世上衝突的起因,乃在於人類生物層次的自利競爭本性。

即使為了互利合作而結合,還是基於利益的考量,因此不管是內部利益分配的衝突,還是外部利益競逐的爭鬥,都不可能帶來真正的和平。因此,唯有以神的義(愛)為基礎的神國,將人的生命改變,從生物層次提昇到神的層次,才能實現真正的和平。

耶穌的妙方──完全的饒恕:以善勝惡

聰明的你必要說,彼此相愛是雙方的事,若對方仍然基於自利競爭的天性來與我衝突對立,甚至以惡言惡行來傷害我,這樣我們之間怎麼可能有和平?在現實世界裡競爭衝突的事情似乎不可避免,但耶穌提出了一個法寶──饒恕赦免,而且是完全的饒恕。可以說,完全的饒恕是實現完全的愛唯一的手段。在此,我們可以得到一種對比結論如下:

  生物個人社會的人群(世上的國)神的國
目標自利互利 彼此相愛
手段競爭合作完全饒恕
追求利益利益神的義
結果衝突衝突和平
生命層次生物人社會人天國(神)人



《聖經》所講的饒恕有兩層用意:一是不為惡所勝、二是要以善勝惡。當別人因為有意無意的錯誤而傷害我,我可以有三種選擇:

1.以怨報怨、以惡報惡

這是符合生物自利競爭原則的作法,也是原始的公平法則。所以原始的報復式法律都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這些法律其實都是為了規範受害者「進行有限度與符合平衡原則下的報復」,避免因為動用私刑,造成過度的報復傷害。

因為,若沒有這樣的規範,將造成冤冤相報永無寧日。武俠小說裡面,就不斷看到要為父親報仇,結果一代結仇一代,代代都在報仇。這正是受到惡的傷害之後,因為無法饒恕,而使自己也複製對方的惡來做為報復,結果自己也成了行同樣惡的人。

所以《聖經》一再強調「不要為作惡的心懷不平,也不要嫉妒惡人。」(箴二四19),又說:「當止住怒氣,離棄忿怒;不要心懷不平,以致作惡。」(詩三七8)。當我們受傷害時,必定忿忿不平,這時候饒恕的第一個意義,其實是要讓自己避免為惡所勝,讓這個惡的果實影響了我們,甚至讓我們也去作惡。這不是說要放棄公平正義,而是將公平正義交給全然公義的主宰:「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十二19)。最重要的,就是不要讓自己在怨恨之中,也跟著行惡,這樣代表罪惡的勢力全然得勝。

2.以直報怨、以怨報己

有道德修養的人,或許可以忍住自己的怒氣,讓自己仍然持守正直不以惡報惡。但是,即使我們忍住怒氣不發,若我們仍然是充滿怨恨不平,覺得自己的委屈沒有得到平復,則我們還是為惡所勝,我們仍然讓怨懟繼續傷害自己。這代表罪惡的勢力,在傷害我們之後,仍然持續的綑綁轄制我們。新約《聖經》中關於饒恕有三個字:aphiemi(from-let(go),從+打發、離開)、apoluo(from-loose,從+釋放)、charizomai(Joyize,恩免)。

前兩個字的意思,分別是使離開、使釋放的意思。直接的意思當然是饒恕得罪我們的人,就是釋放他離開。但是從另一方面來看,饒恕其實是不再讓對方所行的惡,對我們繼續產生痛苦的傷害,如此,這個惡的傷害離開我們,我們也得著釋放。這樣看來,饒恕似乎是對犯錯一方的恩免;但其實更是恩待自己免於傷痕持續隱隱作痛。因此,除了持守正直的道德原則,不隨著對方起舞以外,饒恕所要達到不為惡所勝的境界,還必須不要以怨報己,而應以恩報己,讓自己得著釋放。

3.以德報怨、以善勝惡

有些人覺得以德報怨會破壞倫理道德的比例原則。例如孔子就認為「以德報怨,何以報德?」其實,若能「愛你們的仇敵」,則對於愛你們的人豈不報以更大的愛?若能「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則對你們所愛之人豈不更是切切代求?所以這其實與愛有等差的比例原則無關,而是為了表達饒恕的完全性,也是天父之愛的完全性。其中最重要的關鍵,乃是要以善勝惡。

「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羅十二20;箴二五21-22)。恩待仇敵就像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這至少代表兩層含意:

一是勝過仇敵的惡、二是煉淨仇敵的罪。愛仇敵並不是要刻意去討好仇敵、錦上添花;而是當仇敵有困難、有需要時,我們仍然能夠持守道德原則來伸出援手。這證明我們的善(愛),不會因為仇敵的惡而受影響。所以我們善的力量可以勝過仇敵惡的力量;而我們心中的愛也勝過了仇敵加在我們心中的恨。更進一步說,除了以德報怨之外,還有什麼方法能夠感化在罪惡中的對敵?若我們的愛能夠促使我們的敵人受感化而遷善,這才是能完全消除雙方敵對仇恨的唯一方法,也是良善勝過罪惡的明證。

結語

在當今高度競爭的社會裡面,人們從小在學校裡因為升學競爭而苦惱,長大之後又在職場面對更高壓的競爭。終其一生不斷為了競爭的成敗而帶來痛苦;也不斷因為利益競爭而與人發生衝突對立。即便我們個人不爭,也會因為隸屬在不同大小圈圈的群體裡面,而被迫為了自己的群體而與對立的群體競爭。甚至當我們能夠跳脫這種競爭思維時,也很難避免其他人拿我們當敵人對我們進行鬥爭甚至迫害。

自古以來有許多無辜的人們,因為被捲入戰爭而家破人亡。不管是家族戰爭還是世界大戰,對於身在其中的人,都是人性嚴酷的考驗。歷史上更有許多人只因為自己的性別、階級、種族、宗教等原因而受到歧視,甚至無情的迫害殺戮。基督教對此本該提供了最妙的福音:「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種族)、自主的、為奴的(階級),或男或女(性別),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加三28)。但是令人惋惜的是,在歷史上基督教卻也成了另一個世俗群體,對內對外都曾進行了殘酷的衝突與鬥爭。

故此我們應當牢記「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羅十四17),所以我們追求神的國要明辨公義是非,並以完全的饒恕來追求和平,包括與人和睦以及與神和好所帶來心靈的和平。如此,我們才能享有藉著聖靈的能力所建立彼此相愛的關係,與從而帶來在神國裡的喜樂。

這種喜樂是這世界罪惡的勢力,透過各種天災人禍與仇敵對我們的打擊所無法奪走的。因為我們深信耶穌藉著十字架救贖,指示我們的真理──只有愛能勝過怨恨、善能夠勝惡──這是神的國裡面唯一要進行的戰爭。而神的國不只是等到將來死後才實現的天堂,更是今生要在我們心裡、家裡、教會裡來實現的生命更新。所以,要實踐饒恕、要彼此相愛、要體驗「神的國近了」的福音──就讓我們從自己與家人開始吧!


作者: 郭志忠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3/01/2008
列印本頁
分享好友
意見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