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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367期2008年4月)
主題特寫:前言

小麥子

饒恕人一次容易。但是,如果對方一再地得罪我呢?我該怎麼辦?主說:要饒恕七十個七次。這裡所說的饒恕,是完全地、徹底地,想想看,這是多難的事情。我們都像那欠主人十萬兩銀的僕人,主人都不用我們還債了;我們又何必為了區區十兩銀子,就要拉對方見官呢?饒恕,是我們的本分。若面對的是一再得罪我們的弟兄呢?如果他是有錯的,自會管教。如果錯的是我們,我們必須甘心領受。所以,聽憑主怒,何必急著為自己申冤呢?

話雖然是這樣說,但是做到完全不興訴訟,對人來說卻是非常難的。不過,有一個原則卻是必須把握住,那便是有幾分話說幾分,切勿作假見證陷害人,以免我們遭到主更大的擊打,所以,能徹底饒恕人是最好的;非要訴訟處理的話,就必須謹記,千萬不能扭曲事實,那只會害了自己。

我們更須謹記,每個人都有可能犯錯。永遠不要去輕看犯罪的弟兄姊妹,因為你不知道自己哪一天會跟他角色互調。切實以愛心彼此相愛。對跌倒的人,只要不是致死的罪,都還可以為他禱告。對於得罪自己的人,寧可聽憑主怒,自己也要能打從心底原諒他,而不是一天到晚耿耿於懷,那帶來的只是自己心裡的纏累跟負擔罷了。既然,神可以饒恕我們,那有誰,是我們不能饒恕的呢?


作者: 小麥子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4/01/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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