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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367期2008年4月)
主題特寫:4.如何能饒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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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家琪

人際關係中,彼此得罪的事在所難免,但人在處理這些問題時,往往不夠儆醒,也不留意,以致讓仇恨、苦毒一步步侵蝕了我們的靈命,進而衍生出更多的罪來。為什麼在生活中「饒恕」的功課如此的困難?

為什麼明知「不饒恕」是不合真理、不蒙神喜悅,仍然對那傷害我們的人咬牙切齒,不肯原諒?甚至親密如夫妻相處的關係,最困難的地方也是「饒恕」,為什麼呢?我們當如何才真正有能力去饒恕人呢?以下提出幾點《聖經》的教導作為行動參考:

一.真正經歷神的饒恕之恩

我們所敬拜的是一位滿有憐恤、有恩典,有豐盛慈愛的神,祂用忍耐寬容的心赦免了人先時所犯的罪,以自己的命,為我們代償了一切的罪債。藉此十字架上的挽回祭,使信耶穌的人,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被神稱義,不再是被定罪的人了(羅三23-26)。這就是神在基督裡完全的「饒恕」(弗四32)。

我們因此得以成為一個新造的人,與神和好,並且承接了勸人與神和好的職分,受託傳「和好的道理」。主對我們所做的這一切,我們是否能真正體會,充滿感恩,成為一個在「信上富足」的人呢?(林後五17-19;雅二5)

正如主耶穌在《馬太福音》十八章23-35節所作的一個比喻,主饒恕我們,免了我們「一千萬銀子」,這是難以想像一筆巨大的債務。而相對的,別人虧欠我們的只是區區的「十兩銀子」,但我們卻不能善罷干休。這對滿有豐富恩慈的主先前「免債」的舉動,實在是一大諷刺,並難以令人接受的荒謬事。莫怪乎,祂要重新追究這「惡奴才」的罪責了。所以,一個真正經歷神浩大恩典赦罪的人,應能體會「重負被釋放」的平安喜樂,並願意以同理心去「釋放」別人。

二.願意效法耶穌「以善勝惡」

耶穌以著慈悲的心,為基督徒取消了有限報仇的古老律法(即「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帶來了不懷恨、不報復的新精神。教導我們不可以惡報惡,反當以愛仇敵的心去面對那許多無理的傷害,如無情的羞辱(打你的右臉)、基本權利的剝奪(奪你的外衣)、威勢的強迫(強逼你走一里路)等。

當我們以神的聖愛,超越世界待人的標準,就能完全(慈悲),像天父完全(慈悲)一樣(太五38-48;路六27-38)。以愛代替仇恨,以祝福代替咒詛,以代禱回應凌辱,這正是「饒恕」更高的境界。

耶穌親自作了榜樣,祂為那已定意賣祂的猶大洗腳,期待他的回轉(約十三1-2、11);也為那釘祂十字架的兵丁代求,求天父赦免他們的無知(路二三34)。耶穌的教導與榜樣,世世代代地感動著祂的門徒,仿傚基督的饒恕。正如那被聖靈充滿、定睛望天的聖徒司提反,當那一顆顆憤怒的石頭砸在他身上的時候,仍能充滿平安地求主「不要將這罪歸於他們」,並安然殉道。

相信這一幕必深深印入那在一旁充滿恨意的唆使者掃羅的腦海,造成一股莫名的震撼,有助於之後不久頗為戲劇化的歸主歷程(徒七54-60,九1-19)。多年後,為主多受苦難的外邦使徒的保羅(即掃羅),對羅馬的教會也作出如是的教導,亦是對基督門徒再次的提醒:「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羅十二20-21)

主既給我們留下美好的教導,又樹立了榜樣,叫我們照著祂向我們所作的去作,我們若是去行,就有福了。

三.不饒恕人就不得蒙神的饒恕

「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太六15)。切勿將這句話當成是「恐嚇」的話語,而當明白這是符合神本性的真理,是基督教所講求愛的精神之具體呈現。「不饒恕」代表我們與某些人關係上的緊張、疏離或割裂,而這不是一位和平的使者該有的形象,亦違背主「彼此相愛」這既舊又新的命令,仍屬活在黑暗中,不知將來何往的可憐人(約壹二7-11)。而且我們若是「不能饒恕」,對人終久「含怒」,極容易給魔鬼留地步,以致嫉妒、仇恨、惱怒等不良情緒越發滋生,成為承受神國的攔阻(弗四26-27;加五20-21)。

《雅各書》的作者,也如此的闡明:「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雅二13),為要強調「饒恕人」與「蒙主饒恕」的絕對關聯性。這也正是主耶穌所強調的,「你們站著禱告的時候,若想起有人得罪你們,就當饒恕他,好叫天父也饒恕你們的過犯。」(可十一25)。

如此,我們方能在禱告時坦然無懼的說:「求主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太六12)。否則,我們就是在對主說:「主啊!我沒有免了人的債,所以求你也不必免我的債」,也等於每次的禱告,不是在「求福」而是「求禍」,豈不適得其反。既知此嚴重性,我們當努力作好饒恕人的工夫,為自己避禍求福。

四.定志要保守教會的合一

人之不肯饒恕,往往只是過於在乎自己的感受,與所受到的傷害,而忽略這對無辜的他人及整體教會的影響。當人在為得罪的事彼此爭執時,為要表彰自己是多麼有義,總是盡力揭露對方的不義,因此就常輕易發怒並計算別人的惡,甚或添加了許多莫須有的罪名。

更且有從個人的恩怨,變成群體的對立,以致於在教會中彼此紛爭結黨。《雅各書》的作者以為,這等智慧不是從上頭來的,乃是屬地的、屬情慾的、屬鬼魔的,只會帶來擾亂和各樣的壞事(雅三13-16)。

牙齒也許會咬到舌頭或嘴唇,但總不能因此就將牙齒打掉,定是一次又一次的饒恕。主也是要我們不計次數的饒恕,且是從心裡切實的饒恕,才能真正得著我們的弟兄(太十八21-22、35)。其實個人的得失、榮辱事小,忍一時就海闊天空,但若傷了教會的合一,損及基督的榮耀,影響到軟弱信徒的信心,那就虧大了,且這等破口甚難填補。當謹記保羅的勸教:「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弗四1-3)。

是的,我們不該叫神的聖靈擔憂,當將一切苦毒、惱恨、忿怒、嚷鬧、毀謗,並一切的惡毒,從我們中間除掉;只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我們一樣(弗四30-32)。面對衝突、得罪的事,定要以教會的合一為最大的考量,讓教會及信徒個人成為「和平的君王」、耶穌基督最佳見證人與代言人。若能有此愛主與愛教會的堅持,必能生出無比忍耐和饒恕的心。

結語

總之,對那得罪我們的人,他若始終不知懊悔,我們就用愛仇敵的心以善勝惡;若是懊悔了,我們就以基督的心饒恕他。雖然,說得容易,做起來甚難。因此,主也勉勵我們「要謹慎」,且要善盡溫柔勸戒的責任,即便對方是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懊悔、回轉,「總要饒恕他」(路十七3-4)。

「要謹慎」,是指要小心處理,免得處理不當破壞了家庭關係、團契生活,或與神親密的關係;「總要饒恕他」,是教導我們要「定睛在耶穌身上」,靠著主的愛,超越一切狹隘的自我,不以無辜的受害者自居,而是甘願效法基督因行善而受苦,且願從心裡不留餘地的饒恕對方。

讓我們「穿上」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的心,再「穿上」愛心,以愛心來聯絡全德,面對這人與人之間一切的嫌隙,總要彼此包容、彼此饒恕。主怎樣饒恕了我們,我們就怎樣饒恕人(西三12-14)。


作者: 姚家琪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4/01/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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