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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368期2008年5月)
靈修小品:謙卑的使徒馬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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昶月

主耶穌開始執行福音工作時,曾揀選了十二位門徒(太十1-4);之後,那一年更差遣了七十個人,兩個兩個的分派出去,傳講神國的福音(路十1-16),這些人都稱為主的門徒。在比較主要的十二位使徒當中,身分較為特殊的,莫過於馬太(利未)──當主耶穌呼召他的時候,他正坐在稅關上(太九9);稅吏在當時的猶太社會中,是個公認的罪人,1稅吏馬太在當時備受猶太人的輕視,所以他的朋友稀少。

但是,因為主慈聲的呼召,使他撇棄了所有的跟從主(太九9-13;可二13-17;路五27-32),這是值得大家注意的。雖然有關馬太生平的資料不多,但是我們試著從有限的記載中,去了解他的重生及服事主的工作精神,與大家彼此共勉。

馬太(Matthew)2在他重生的過程中,著實下了一番的工夫(太九9;可二14;路五27-28)。就世人的眼光來看,他撇下了曾經擁有的財富、職業、權勢、地位;3緊接著,更在眾人面前見證主的權能及自己的重生(可二15;路五29),如此勇敢的行動,不禁讓周遭的人們議論紛紛(當然也包括文士、祭司、利未人、法利賽人)──這個馬太到底那根筋出毛病了?由於他一反常態的行為,文士及法利賽人反而不敢直接去質詢馬太,以為抓到把柄的他們,只在一旁向門徒抱怨、指責主耶穌與「罪人」同席。

但是主的回答更是奇妙:「無病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路五31-32)。4從這句話當中,我們看到了主耶穌對世人的宣告──祂肯接納罪人的悔改,因為祂深知道世人真正的需要。既然罪人尚且能蒙主的揀選,更何況是尚未接受福音,甚至還沒聽過耶穌基督的人,我們更加需要用愛心去接納他們。

主耶穌告誡我們,要積財在天,世間的一切,等到主來的日子,都將消滅,惟有積蓄在天的,才是永存的(路十二33)。因此,基督徒若不能捨己,不能撇下所有的,就不能專心跟從主,為主作更美好的工。當馬太正式告別稅關的時候,他放棄了世人追求的財富,反得著天國豐盛的恩典,這是馬太身體力行,給我們一個最好的榜樣。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馬太是一位謙卑服事主的人;《馬太》、《馬可》、《路加》都有記載:主耶穌呼召馬太之後,主在屋裡與眾人一同坐席的事。「路五29」記載馬太在自己家中擺設筵席,宴請主耶穌與祂的門徒,並有馬太在稅關上的同事、朋友,可是馬太本身卻輕輕一筆帶過,不提自己接待主耶穌與眾人,顯得很低調。「可二14」及「路五27」記載,稅吏的名字叫利未,而「太九9,十3」,馬太則表明自己是稅吏,一點也不隱瞞自己不好的過去;「太二一31」中,更將「稅吏」與「娼妓」的字眼連在一起使用,可見他看自己的罪孽是何等的深重。

另一點,在「可三18」及「加六15」當中,記述十二使徒的名字時,都是將馬太的名字寫在多馬的前面;而「太十3」,馬太則將多馬的名字寫在自己名字的前面,以這一點來說,他是一位尊重同工,尊重別人的君子。

雖然《聖經》告訴我們要:「忘記背後,努力面前,向著標竿直跑。」(腓三13-14),當然是期許我們要忘記那段不美好的過去。但是,馬太卻親筆記錄下那段罪惡的過去,時時鞭策自己,應當活出更美的生命,來報答主的大恩。

主耶穌在登山寶訓中曾經說過:「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太五10);馬太清楚地記錄了主耶穌所說的每一句話,並且忠心傳達主所託付的使命(太二八19),這是值得世人效法的。由於他忠實記錄主的話語,當然更相信主的應許,所以馬太就抓住「主每一時刻都與我們同在」這點應許(太五10-12,二八20),5不僅在猶大全地,甚至外族地區,用心地傳達主的使命,而且更是一位身體力行的傳道者;他在本族之地傳道達十五年之久,然後轉往外族人中去傳福音,一直到主後64年。

三十餘年的傳道生涯中(A.D.33-64),為主受盡了一切苦難(徒五18、27、40-41)。傳說,他最後十餘年的歲月,則繼續前往中東地區、非洲衣索匹亞去佈道,建立教會,最後在非洲(一說波斯)為主殉道。6

能夠為主撇下一切(太十六24),為主而活、為主而死、為主受苦、為主受辱的人是有福的,將來必能得著天國的賞賜(羅十四7-8);誠如主耶穌所言:「……,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太十六25)。

馬太在傳達神國福音的當時,剛開始也許僅知道要去傳達主所託付的使命,但是在三十年的傳道生涯磨練中,使他漸漸地明白了主所託付的使命──主對以色列民的救贖,是持續不斷地在進行(太一23,二6;參:彌五2-3)。因此,當他在寫《馬太福音》時,不只一次宣告神的國度即將到來(太三2,十5-7;參:賽四十1-5),更將神國的律法,也就是「八福」,鄭重地留傳給世人(太五1-10)。

不僅如此,為了讓世人更加了解主的話語,接著在後面的篇幅中,他很仔細地記錄著主耶穌解釋天國律法的真義(太五11-七29),可見馬太的腦筋實在很清楚,不僅記憶力好,做起事來又條理分明、毫不含糊。回想起來,他在稅關上記帳的筆功,果然不簡單,只是以前為自己餬口,現在為天下人,這份差事的功效可是天差地遠。

如果不是清楚衡量孰輕、孰重──「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太十六26),要捨去既有的名利、權勢、地位、財富,這是何等的困難?然而,馬太卻用行動證明,給了我們一個明確的標竿,這就是「信心」,而信心的主要來源就是了解天國的奧祕(太十三1-53)。

信仰,除了信心之外,還要有確實的體驗,如此,才不至於在天國路上有所懷疑,甚至失足跌倒。聽道,也要謹慎行道,如果「聽到」做不到,就像看著鏡中的自己,知道臉上那裡髒了,卻沒洗就出門了(雅一22-25)。馬太本身知道這個道理,所以他先做到了,並且真實地記錄下主耶穌所講的話語,卻是讓人最容易明白的言語。明白奧祕、抓住應許、身體力行,祈望我們也能像馬太一樣謙卑的服事主,直到被召的日子。

註:

1.猶太人傳統觀念認為,耶和華真神是他們唯一的君王,向世上統治者繳稅是損害耶和華真神的權益,更干犯神的尊嚴。因此,猶太人的律法明文禁止收稅的人進入他們的會堂,並將稅吏和不潔淨的動物列為同類。(彭滂沱著,《猶太人的故事》,台灣商務。圖、文/查理斯.史拉克曼,《認識猶太人》,時報出版。)

2.馬太(Matthew)的希伯來文意思是「耶和華的禮物」,我想他應該比較喜歡這個名字,因為他是真的把自己當作活祭獻給神,努力傳達天國的福音,把神的恩典傳送到世人的手中。(《聖經人地名意義彙編》,橄欖出版)

3.十二位門徒中,雅各、約翰、馬太三人是其中比較富有的,而稅吏更是大家公認「為富不仁」的有錢人(參:「路十九1-8」,稅吏撒該也是挺富有的)。至於「路十八18-23」的少年財主,可就無法做到這一點了。

4.照這樣看來(推敲),這裡的「義人」該是指著「自義不願悔改的人」。因為「義人」哥尼流都蒙揀選了(徒十1-48)。

5.主每一時刻都與我們同在,原文是I am always.(always=all the day)

6.詳見林三民先生著,《聖經人物每日查經》,1996年,大光出版。


作者: 昶月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5/01/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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