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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未記)
經文:利一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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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利一39

經句背誦:

            你們獻感謝祭給耶和華,要獻得可蒙悅納。(利廿二29

思考問題:

1.       從以色列人事奉上的失敗,可得那些教訓?

2.       在事奉上,如何防備錯誤的人意?

獻祭給神,當然是希望能在神面前蒙悅納(利一3),並得到祂的賜福。但從亞伯和該隱的獻祭中,神悅納亞伯和其祭物,不悅納該隱(創四35);又聽聽古時眾先知指責以色列百姓的敬拜,如「耶和華說:你們所獻的許多祭物,與我何益呢?公綿羊的燔祭,和肥畜的脂油,我已經夠了;公牛的血,羊羔的血,公山羊的血,我都不喜悅。」(賽一11)。可見,人不是只要拿許多禮物(祭物),到神的面前奉獻,就一定可以蒙悅納,神不是可賄賂的神,也不是似乎缺乏物品的神,如詩人說:「我若是飢餓,我不用告訴你,因為世界,和其中所充滿的,都是我的。」(詩五十12),「也不用人手服事,好像缺少甚麼,自己倒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徒十七25)。因此我們必須明白獻祭的意義,和如何獻祭,才能獻得可蒙悅納,使我們更加親近神。當存何種心志來敬拜(獻祭)呢?

一.  認識神是獨一無二的:

神在十誡中,首先宣告的是「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廿3),祂又藉眾先知不斷宣告「除我以外,再沒有神」(賽四十五21;參:亞十四9),但以色列百姓卻不明白,把天上真神當作眾神之中的一位,因此常一方面獻祭給祂,一方面也效法迦南地的民族,去事奉許多偶像,心不專一,以致惹神的忿怒,常常管教他們,也藉先知不斷教導,要他們真正認識神(何六3),今我們要事奉天上真神,蒙祂悅納,就當真正認識祂(提後一12),終身持守在祂裡面。

二.  照神指示的方式:

要獻祭敬拜神,並不是依個人的喜好、興趣和方式來獻,而是要完全依照神所指示的方式。從創世記中描寫亞伯和該隱之獻祭事蹟中(創四35),可知人不但要有信心(來十一4),和敬畏的心,所獻的供物也要合神的心意;因此利未記中不厭其詳地,敘述各種祭的獻法,因這都有美好的教訓和神所要顯明的旨意(來八15)。我們今日敬拜神,也不可隨個人的見解、愛好,而是追求明白神的旨意。如此的事奉,才能真正同心合意地建設神的教會,展現主內一家的精神。

三.  要存真誠的心:

神為何不悅納以色列百姓所獻的供物呢?有時是因他們不真正認識神,摻雜了許多拜偶像的習俗(參:摩五2126);有時是因不明白獻祭的意義,以為只要獻祭就可贖罪,因此信仰與行為不能相配(賽一1015),甚至更放膽行惡(參:

彌六67);有時是根本不看重信仰,只是照祖先所做、所遺傳的,因此隨便敷衍(參:瑪一68),這都顯出百姓不是真誠的事奉。神既是萬物的主宰,祂不缺乏,反願將一切賞賜給人,祂所看重的,就是人能以真誠的心敬畏祂(約四2324),因此願意追求長進,照祂真理而行的人,祂必悅納。

四.  照個人的能力:

神所定的祭物,從公牛到班鳩或雛鴿,主要的目的,是要每個人按照自己的能力來獻祭。可見能在這位真神面前敬拜、事奉,是何等輕鬆、喜樂,只要甘心樂意地獻上,無論多、少,祂均悅納,如保羅所說:「人若有願作的心,必蒙悅納,乃是照他所有的,並不是照他所無的。」(林後八12),且祂要賜給人更多的資源(參:林後九8),我們更當勇敢,多作主工。

五.  要經祭司的手:

以色列百姓要把祭物獻給神,需要經祭司的手,不可以自己獻上(利一5),就是貴為君王,亦不可擅自而行,如掃羅之被神棄絕(撒上十三914),又如烏西雅王之被神刑罰(代下廿六1620)。因獻祭之事都要應驗在主耶穌身上(參:來十110),今日人唯有藉著主耶穌,才能真正認識神、親近神,如主所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十四6),因耶穌就是天上真神。我們已經找到這位救世主,享有永生之盼望,就當永遠住在祂的愛中。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四8),當秉持上述之精神,積極事奉神,凡事蒙祂喜悅。


作者: 謝溪海
出版社: 腓利門書房 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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