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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未記)
經文:利一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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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利一317

經句背誦:

            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祂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麼?(來九14

思考問題:

1.       從獻燔祭的過程,反省有那些值得再努力的?

2.       有那些人性的軟弱,會阻擋人接受福音?

神藉著摩西,吩咐以色列百姓獻祭敬拜神,共有五種祭,第一就是燔祭,我們可從其中領受許多美好的教訓:

一.  燔祭的意義

1.        為贖罪:

人獻上燔祭,蒙神悅納,即為他贖罪(利一4),這預表主耶穌把自己當作祭物,完全獻為燔祭(弗五2),成為我們贖罪的根源,救我們脫離罪惡的世代(加一4)。

2.        為馨香的火燔:

「祭司就要把一切全燒在壇上,當作燔祭,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利一9),藉此敬畏榮耀神,因此律法規定,以色列人每天要獻燔祭,不可一日中斷(民廿八34),這教訓我們要把自己獻上(羅十二1),在我們每日生活中,不可中斷,把榮耀歸給天上真神。

二.  獻祭的方法與教訓

1.        要用無殘疾的祭物(利一310):

這一方面預表唯有無瑕疵的基督,始能成為完全的倚靠(彼前一19;林後五21),另一方面要求人需要以謹慎、恭敬、真誠的心,來事奉神(參:瑪一78),並努力追求聖潔、完全,始能蒙神悅納,建立有根有基的信仰。

2.        要帶到神面前:

不是把祭物帶到偶像面前,而是到神會幕門口(利一3),今我們事奉神,不是把功勞歸在自己名下;不是引導人到自己面前,而是完完全全的引到神前(西一28)。

3.        要按手在祭牲頭上(利一4):

表示承認自己所犯的罪,本是自己該受刑罰,但藉所獻之祭物,代替己罪受死(參:賽五十三45),善歸於自己。因此我們既蒙主寶血潔淨之人,更當全心全意倚靠主,永不離開主。

4.        將祭牲的血洒在壇的四周(利一51115):

表示將血獻上,罪得以赦免。更指著主耶穌捨命流血,要拯救天下萬民(約壹二2),我們也該效法主的大愛,甘心犧牲,不辭辛勞,不畏阻擋,吸引四方萬民,來到主面前。

5.        要剝祭牲的皮:

「那人要剝去燔祭牲的皮」(利一6),皮代表世人所看重的外貌、虛榮、面子、自義,它阻擋人完全順服神,如掃羅王(撒上十五172030),也阻擋人領受福音(約十二4243),我們的主為愛世人捨去一切外貌(賽五十三23),信徒也當棄絕虛榮之心,存謙卑的心,互相尊重,積極作主工。

6.        將肉切成塊子(利一612):

表示要把自我完全除掉,事奉神,不再是依個人的個性、喜好、興趣,而是願意順服真理的教導,彼此認識恩賜的搭配,互相尊重、接納(彼前四1011),發揮整體的力量,才能顯出「耶路撒冷被建造,如同連絡整齊的一座城」(詩一二二3)之榮耀。

7.        清洗臟腑和腿(利一9):

臟腑代表人的內心,腿代表人的行為,這一切都要清洗乾淨,才能獻上。因此要常藉著所聽見的道理,反省一切心思意念,校正一切所行的(雅一2325),使自己走在聖潔的正道上。

8.        要獻頭(利一81215):

頭一方面代表是最好的,一方面也代表人的意志,因此要能獻上最好的,就需要把頭揪下(一15),完全無我,如亞伯拉罕完全順服神的指示,才能有信心,把自己最好的──寶貝獨生兒子獻給神(創廿二12)。

9.        要獻脂油(利一812):

祭牲脂油被視為是身上最好的部分,是屬神的(利三1617),這教訓我們,要盡自己的力量,並把握機會,將最好的獻給神(參:可十四39)。

10.     全燒在壇上(利一79):

此祭稱為「全牲的燔祭」(申卅三10),就是要完全獻上,毫無保留,如主耶穌為世人,完全獻上一樣。我們也當完全獻上(羅十四78),活出基督的愛來。

燔祭是如此的馨香,可達到神面前,且是我們先領受主愛的芬芳,豈能不存感恩之心而完全獻上呢?


作者: 謝溪海
出版社: 真耶穌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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