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電子圖書       English 
電子圖書首頁 |  分類瀏攬 |  研讀聖經    
 (利未記)
經文:利廿1~27
目錄 | 上一章 | 下一章

經句背誦:

            你們要歸我為聖,因為我耶和華是聖的,並叫你們與萬民有分別,使你們作我的民。(利廿26

思考問題:

1.       分享經營夫妻生活的體驗。

2.       分享教導兒女的經驗談。

神為人設立婚姻,其目的是希望人能建立美滿幸福的家庭。而「家」是人群中最基本的單位,也是人得休息、安慰、造就、貢獻的地方,有誰不希望生養在一個健全的家庭裡?有誰不想在一天勞碌之後,能回到一個溫暖、快樂的家?既然人的希望本與神所賜的應許一致,要建立一個使人心得滋潤的家,若能照神的原則,必定能成功。從本章中我們可以得到秘訣。

一.  培養正確的信仰:

神禁止以色列人把自己的兒女獻給摩洛(利廿15),作父母的要以虔誠的心事奉神,也要教導兒女認識、敬拜真神,不可離棄神去事奉偶像。而且百姓之間,要互相提醒、警戒,不可放任不管,若有違背者,其刑罰是何等的重。第一代的信徒,往往如古時的以色列百姓,親身經歷神拯救、帶領、醫治的恩典,而第二代的信徒,卻大都從小因父母親的信心而受洗,在成長的過程,若沒有父母親時常的提醒、見證,鼓勵他們建立對神的信心,而在生活中去體驗神的恩典,就很容易冷淡而與神漸漸疏遠。因此當不斷記取神的吩咐「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申六49),使代代均能愛主(彼前一8),持守正確的信仰,真正以「基督為我家之主」。

一.  培養孝順的棈神:

「凡咒罵父母的,總要治死他。」(利廿9),孝順父母是十誡中有關人與人之間的第一條(出廿12),也帶有「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有關人生命的應許(弗六23),為何神如此看重?因做兒女若不孝順,那家庭之中那有幸福、快樂可言。而兒女要能孝順,需從小培養起。做人父母的,也有父母,若能以身作則,使兒女看見自己如何孝順、尊敬長輩,而且能照主耶穌的道理,教導兒女(弗六4),不溺愛、不放縱,也不隨意打罵(西三21),靠著聖靈的力量,不斷為兒女代求(伯一5),如此培養代代孝順的精神,相信因著神的應許和帶領,能使每個家庭充滿歡樂之聲。

二.  和諧的夫妻生活:

神希望百姓過著健康、快樂和聖潔的生活,尤其在婚姻方面,神嚴禁有任何違反祂設立婚姻目的的不正常男女關係(利廿1021),而要免去淫亂的誘惑,如經云:「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林前七2),且要合乎倫理的要求。有正常的婚姻關係後,更要好好經營,如彼得教訓信徒說:「你們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知識)和妻子同住。」(彼前三7),夫妻之間,能充分溝通、分享、關懷(參:箴五1519)。若有任何問題,能同心到神面前祈求、代禱,藉著聖靈的幫助,建立甜蜜的夫妻生活。在這充滿誘惑、開放的末世,信徒更當求主保守、帶領,能在主內完成婚姻大事,並求主賜下智慧,享受和諧的夫妻生活,領受神在勞苦生活中所賜的恩典(傳九9)。

三.  培養屬靈價值觀:

神要求以色列百姓「不可隨便從外族人的風俗」,因他們所行的一切,是神所厭惡的(利廿23),不認識真神的人,均是隨著心中所喜愛的去作,加上魔鬼利用靠罪惡引誘人(參:弗二23),因此時代的潮流必是愈來愈混亂,人的心必是更充滿自私、放縱情慾和殘暴(參:提後三15),而神的選民雖然同樣要生活在現實的環境中,卻不可以效法他們。我們當有自己的價值觀,堅持神賜給我們的教訓和原則,按照真理,去評斷是非,不被惡所誘惑,也不羨慕、嫉妒惡人所擁有的一切(箴三31),認清神所賜活潑的盼望(彼前一34),愛慕、追求更美的事,使靈性成長,凡事藉著祈禱,把一切憂慮、困難交託給神(彼前五7),必能如保羅所說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腓三8),雖然生活淡泊,卻使全家充滿和諧、滿足和喜樂。

心動不如行動,讓我們一起努力,互相提醒,謹守遵行神一切的教訓(利廿22),建立美滿的家庭。


作者: 謝溪海
出版社: 腓利門書房 出版社
列印本頁
分享好友
意見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