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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371期2008年8月)
信仰社會:我能得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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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東陽

一.以馬內利,願神永遠與我同在

每個人一生的不同階段皆有不同的願望。在我年輕未信主前,也不知天高地厚,心中無神,並因有不同價值觀,而追求過世上的名利與享樂。但信主以後,尤其是退休移民到加拿大,更迫切盼望真神能永遠與我同在。因此在幾年前所預購的墓碑上刻了「JESUS IS MY SHEPHERD/耶穌是我的牧者」,以表明係屬耶穌的子民,也表達了我主永遠與我同在的願望。

因為在一個充滿未知的世界裡,如有萬能的真神作倚靠,並由神的靈引導你去作祂所喜悅的事時,就可在今生與來世都不再有所擔憂與懼怕。

但關鍵在於如何求得神與你同在。《聖經》告訴我們:「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約壹三24),並且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七21)。因此,要神與你同在,就要先了解神的命令、神的旨意,然後要切實遵行。

《聖經》是神向人啟示的真理,也是神希望人人遵行的命令(提後三16)。因此研習《聖經》的道理是了解神的命令及神旨意的最好工具及最佳捷徑。當然對於將來我們得救有密切的關係。

二.人的軟弱愚昧與神的慈愛

在《聖經》中,人類從始祖就一再顯露其軟弱愚昧而不順服於神,做出神所不喜悅的事,常被誘惑而冒犯神,違反神的旨意(弗四18-19)。不分古今,人性的軟弱已使人不能通過神所訂律法的檢驗,因此只有被律法定罪的命運(羅八3)。

不僅是跟隨主左右因貪財而賣主的猶大,或曾經在主前誇口愛主而卻在危險關頭三度不敢認主的彼得,相信他們都必在事後痛恨自己的軟弱。連靈性高超、學識豐富,受人尊敬的保羅也曾因感到自己的軟弱而心裡痛苦地說:「因為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作,我所恨惡的,我倒去作。」(羅七15),又說:「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七18、24)

《詩篇》的作者也有類似的反省責己的描述,「主──耶和華啊,祢若究察罪孽,誰能站得住呢?」(詩一百三十3),神所揀選的大衛也說:「求祢不要審問僕人;因為在祢面前,凡活著的人沒有一個是義的。」、「耶和華啊,求祢禁止我的口,把守我的嘴!求祢不叫我的心偏向邪惡,以致我和作孽的人同行惡事;也不叫我吃他們的美食。」(詩一百四十三2,一百四十一3-4)

曾經蒙神喜愛而賜予無比的智慧與財富,並建造了眾所期望的神殿,匯集美名榮譽於一身的所羅門王,竟也在年老時,抵擋不住外邦女子誘惑而去隨從了別神(王上十一4)。從上列所述可知,平凡的我們更應時時警惕防患,從這個充滿誘惑的花花世界可能帶來的種種罪惡。

雖然人因軟弱一再犯錯,甚至已離神而習於作惡,在心意上也反抗神(西一21),但慈愛的神仍然願意憐憫赦免他們的罪孽(詩七十八38),希望連惡人也能因知所悔改而免於走上死亡的道路(結三十三11)。

在《約拿書》中,神對於那些被約拿先知認為不可原諒,也被眾人認為惡名昭彰的尼尼微人,也願意賜與悔改得救的機會。因而不惜懲罰想逃避命令的約拿,並逼他去向尼尼微人示警,勸他們及時悔改而免於被毀滅。由此也可以看出神博大的慈愛。

三.及時醒悟,趕上最後機會

神在主耶穌降世前約七百年,就已藉以賽亞及彌迦等先知預告世人有關祂的救贖計畫,即永恆的主,掌權者耶穌要誕生在伯利恆(彌五2)。神為增強世人的信心,也預示將讓世人看到一個奇特現象作為兆頭,就是有一個未婚女子要懷孕生子(賽七14),也示告世人:耶穌基督降世係為世人擔罪受苦流血成為贖罪的羔羊,以無罪之身被釘十字架,來完成祂的救恩計畫(賽五十三3-10)。

然而自認與神有約及熟習神所訂律法的猶太人,竟然不願相信耶穌就是經上所說的彌賽亞(救世主)。這些所謂神的選民,因心被迷,眼被矇而看不出《聖經》所隱藏的奧祕,就是神的救贖計畫要藉主耶穌基督來完成。以致因不信耶穌所傳得救的福音而自甘讓出優先享受神恩的福分(羅十一7-11)。

經上先知的很多預言已兌現,世人不應再犯猶太人的錯誤而輕易放棄良機。世人終必有一天會覺醒、後悔而痛哭(亞十二10-14),但誰能保證你悔悟的日子是在主再臨審判之前呢?心靈安息的應許是有定期的,得救的恩門隨時會關閉,有些人會因猶豫不前而趕不上最後機會(來四1-8)。

因此我們傳福音的工作,不僅是在作主耶穌的代言人去勸世人與神再度和好,此外也具有及時搶救即將墜落深淵的世人之意義。當你在傳福音時,如能領悟到自己也在參與神救贖世人的偉大計畫時,你會感到為此聖工所流的汗水是甘甜的。

四.順從神的旨意,討神的喜悅與憐憫

祈禱文中有一句「願祢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六10),可見神的旨意,要在地上行使比在天上行使似乎要多費工夫,因常有愚昧而不聽話的世人不配合。然而神要作祂所喜悅的事,神是必定會完成它(賽四十六10)。神的慈愛是世人所樂意接受,但世人也無法拒絕神要執行的公義。

雖然神不願意看到有任何人被罰而走向沉淪,但神的這種慈愛的意願,也要受限於祂的絕對旨意,那是祂不能退讓而必須伸張的公義(賽四十六12-13)。事實上,有很多人是不能得救的(啟二十一8),乃因為他們的行為已超出神的慈愛所能包容的範圍,是人不聽從神的話所產生的結果(但九9-11)。

很多人常說:「因事情忙,不能去教會。」而實際的問題不在忙或不忙,而在於人們把那些事情看成比敬拜神更為重要。人心裡如不尊重神或暗裡作惡事,則不管人如何掩飾,都瞞不了神的鑒察(詩四十四21)。大衛因相信心存感激而樂意奉獻,並得神的喜悅,故在稱頌神時說:「我的神啊,我知道祢察驗人心,喜悅正直。」(代上二十九17)

當保羅在尚未認同主耶穌就是經上所提的彌賽亞時,曾極力阻擋門徒傳得救的福音。但神的旨意讓他遇見耶穌,反而讓他成為最虔誠的信徒,並為主熱心傳福音,甘心情願受盡苦難。因為保羅明白,目前為主受苦是極短暫的,而所能換取的是神的喜悅,與永久的恩典,兩者相比差異甚大,故不在意所受的痛苦(羅八18)。

神讓人受苦,必有祂的旨意。神心目中的正直人──約伯,突遭眾多苦難,但他仍能忍受,因而後來蒙神賜給更多財富與賜福。然而神帶給約伯的更大福分,應該是讓約伯在苦難裡深切體驗到神與他同在,讓他看到了神。因此他終於說:「我從前風聞有祢,現在親眼看見祢。」(伯四十二5)

五.我能得救嗎?

人所犯罪孽因已深重而無法用一般獻祭之動物的血以得赦罪(來九22),因此神不得不動用最寶貴,潔淨的愛子之血,即耶穌在十字架上受苦所流的血,以期一次就可以徹底洗淨世人之罪而產生永遠贖罪的功效(來九14)。

這就是神為世人得救所賜的最大恩典──「罪惡的赦免」,另一個由神所賜,與人的得救有關的大恩典是「領受聖靈」(徒二38),因聖靈是將來人要得天上基業的憑據(弗一14)。當聖靈打動了人的心,就會讓人對神恩有良善的回應而願意順服神,並對神產生無比的信心。而只有相信耶穌救贖恩典的人,始能領受祂的救恩,他的好行為才會與得救連上關係。

因此保羅在《羅馬書》及《加拉太書》裡一再提起因信稱義的道理,他說:「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加三11),也說:「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羅三25)。因此不信耶穌救贖的福音而只想「靠好行為上天堂」是徒勞無功的事。

這種錯誤觀念也是以前我一直不肯接受內人所傳的福音,而延遲到61歲才受洗歸主的主要原因。我不希望眾多世人也跟我一樣犯了同樣的錯誤而延誤領受主的恩典,甚至趕不上最後機會。

如果可以只靠人的好行為,只靠守住律法就可進天國的話,神就不必辛苦策劃救贖計畫,並白白讓耶穌降世受苦流血(加二21)。如果世人明白自己被主所愛,就理當回應祂,不但要去愛祂,也要學祂去愛別人。如此作,便可領受到祂所賜的恩典與喜樂。

為了世人的得救,神已經賜給世人全部該給的東西。因此要不要接受這個救恩,就由世人自己來選擇,而將來不能得救的痛苦與責任也要由世人自己去擔負。神對世人,可以說已經仁至義盡,而願意切實遵守祂命令的就可以得救。但也須依照《聖經》上所示,要認罪悔改,並接受有赦罪功效的洗禮。

即如主耶穌在約但河受洗時,顯示給世人作示範的模式(約一31)。也就是受洗人需全身浸入河水裡,再從水中上來(可一9-10)。另一,則需要接受的洗禮就是聖靈的洗,簡稱靈洗或受聖靈,這需由信徒或慕道者直接向主祈求,而長執、傳道也可按手協助,這也就是前面所提的大恩典,「領受聖靈」的一般模式。

其他,如領受聖餐及洗腳禮就不在此詳述。要守安息日也是神所訂,故須在星期六安息敬拜神,如依人的旨意而擅改日期,當然不能得到神的喜悅(啟二十二19)。

我們的神是忌邪的真神,不喜歡我們三心二意去愛慕其他的神(出三十四14)。如果你的配偶心想劈腿,去跟別人約會,你會高興嗎?如果我們每天只仰慕世上「財神」或「賭神」而忘了敬拜真神或遠離真神的話,也一樣不蒙神喜悅(路十六13)。如能經常問自己「我能得救嗎?」而修正所走方向,勤於反省律己,提昇靈性,則自可成為真正基督徒。

《聖經》裡有多處提到聖靈及說靈言(方言),可見其重要性。靈言是信徒受聖靈感動而說出來的語言(徒十九6)。保羅也說:「我要用靈禱告,也要用悟性禱告」(林前十四14-15)。

真教會也是悟性禱告和靈言禱告兩種都用。悟性禱告係使用人的語言,故人可以聽懂,但說靈言的禱告常讓慕道朋友難以了解及適應。如果細讀「羅八26-27」,就可領會它的意義,因為人在向神禱告時,他心裡想向神傾訴的複雜內容,往往連自己也不知如何表達清楚。而住在人心裡的聖靈因了解人的軟弱、困難及需求,也了解神的旨意,因此聖靈就會替人以靈言向神表達人的心事及其所需。因神可以完全了解聖靈所傳達的全部內容。

本會是最重視聖靈的真教會。保羅也說,只有神的靈知道神的事,我們從神領受的聖靈,會引導我們明白奧祕的事(林前二11-12)。順從神的指示,就可蒙神的喜悅,祂的靈會讓軟弱、屬肉體的人變為剛強,可以抵擋罪惡,成為屬靈、屬基督的人(羅八9-11)。

上列文中所提世人所犯各種錯誤中,有不少也是我自己軟弱的寫照。因而常向自己責問:「我能得救嗎?」來檢視、督促自己,並祈求主耶穌的靈能繼續引領我,並加添力量來導正我。當心裡苦惱無奈時,就會想起主耶穌對保羅所說的話,「我的恩典夠你用;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林後十二9),因而得到鼓舞。

六.後記

1991年4月,我在台北的新店溪受洗時,慈愛的主也賜下機會,讓我感受到祂的大能。我當時年老(61歲),又重感冒,故身體虛弱,但仍決定接受洗禮。在前往洗禮場的途中,從台北教會上車後就一路咳嗽到受洗前為止。進入溪水受洗時,隨著溪水加深,病弱怕冷的身體感受到寒冷滲透進入體內的痛苦。

相信當時同行的家人及部分知情的弟兄姊妹,一定也擔心我這個瘦弱的病人能否順利完成受洗。但神讓我受苦是有祂的旨意,以前我也風聞有很多本會信徒常看到異象或奇蹟,而主也讓我在那次洗禮時,親身體驗到神的同在。

因受洗前,在溪中浸冷水而一直發抖的我,在傳道人奉主耶穌聖名施洗,將我全身浸入水中再起來後,我所有的感冒症狀,如咳嗽、發抖、怕冷等等現象都消失了。不僅是回台北教會的路上或在教會中的後續儀式中,我都已變成一個毫無病狀的健康老人。如果不是親眼看見,誰會相信呢?

但掌管生命的主,祢讓我親身體驗到祢的大能,因此願意藉此作見證,讓更多的人「風聞有祢」,也盼望有更多的人能「親眼看見祢」。我們常在《聖經》裡看到主耶穌用世人認為不可思議的方式醫好病人,祂可用唾沫和泥巴來醫好瞎眼的人(約九6-7),也可用手指摸聾子的耳朵,用唾沫擦抹啞巴的舌頭來治好病人(可七32-35)。耶穌的門徒彼得,甚至只靠說出「奉耶穌基督的名,叫你起來行走。」

就可醫好一個生來就不能走路的瘸子(徒三6-8)。除此,還有很多趕鬼醫病的奇妙事蹟是由主耶穌及其門徒所行的。我們應明白這些病人之所以被醫好,並不是因所用藥材特別好,方法最符合科學理論,或倚靠有療效的精良儀器。關鍵在於,生命掌權者有大能的主,憐憫他們而願意醫治他們。

有時也由於世人對祂的信,認為只要能摸到祂的身體或衣服,就有足夠力量去醫病。甚至認為只要奉祂聖名就可辦到,這種對主的信任,得到了主的喜悅而讓他們的病被醫好,難事被辦妥,甚至死人也可以被救活。

我未受洗前住在台灣,當時因腸炎長期下瀉,住院期間受盡折磨,醫師也多次換藥,每次都吃5、6種藥丸,但均未能止瀉。後來醫好我的病,是主的憐憫。因最後萬般無奈地,醫生給我的藥是一粒最普通的胃腸藥,是以前與別的藥混在一起吃而未見效果的藥丸。當時在絕望中的我,只好接納內人的勸告而真誠向主禱告求助。

因已深感人的能力有限,只能倚靠主,故不再像以前隨便做形式上的禱告,而是從內心誠懇地禱告,並在心中告訴自己,只要主能醫好我,我就信主。原來主讓我在病中受盡折磨,是因祂有意要揀選我,而我對主的善意回應,得到了祂的憐憫、醫治,並接納我成為祂的子民。感謝主,哈利路亞!

回顧過去十數年的移民生活中,有無數次的病痛及憂苦是靠著「奉主耶穌聖名禱告」以及聖靈的引導而順利得到平安與安慰,因而讓我更加相信「主的恩典是夠我們用」。

最近,深感年老體弱,聽力及記憶力均已減退,故所能參與之聖工有限,而所虧欠之主恩又太多。因此,敢於不顧靈修之不足及文辭之拙劣,在此將聽道查經時,曾在心靈裡產生共鳴的幾個章節字句及個人感受予以分享,並將親身體驗主所顯示之大能提出來作見證,供初信者或慕道者作參考。

期望能讓更多尚在徘徊觀望的世人,及尚未歸主的親友,能因風聞主的大能而更想親近主。也誠懇祈求主,能憐憫他們,早日開啟他們被矇的心眼而找到通往神國的道路,並進入真正遵照祢的規定──在星期六守安息日,在有聖靈同在的真教會中,有機會「親眼看見祢」。


作者: 林東陽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8/01/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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