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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啟示錄的研究)
啟三章一至六節 撒狄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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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寫信給撒狄教會的使者說:「那有神的七靈和七星的說,我知道你的行為,按名你是活的,其實是死的。」〈一節〉。

「七靈」是表完全的聖靈,有充分的權能。耶穌基督雖為神子,本是神本體的真像,故神賜聖靈給祂,是沒有限量的〈來一3;約三34〉。耶穌本是與父同一聖靈的〈約十30〉,所以真神就是聖靈,也是救主耶穌。耶穌是神的名稱,與神是一體的。聖靈是祂從父那裡差來的〈約十五26〉,居住教會中間察看教會的事情,深知其行為的好壞。

「七星」是指眾教會的使者,就是教會的領導者〈啟一1620;但十二3〉。眾教會的使者是在主耶穌手中所掌握的。故教會的傳道者,必須主的差派,順服主的旨意,才有能力可作善工〈太十58;路十1〉。

「我知道你的行為,按名你是活的,其實是死的。」主是深知教會內的情形。按名是活的,是說他們的名稱為基督徒,像救贖了的人,是有生命的;但有生命的人,是受水洗得聖靈重生了的〈約三57〉。既是重了的人,舊人已與基督同釘於十字架了,是新生的人必有新生的行為表現出來,才算是活的。倘若仍舊屬死的行為,只為掛名的基督徒,他們說是認識神,行事卻與神相背,那就不能說是活的了〈羅六511;提前五6〉。

經上說:「沒有行為是死的,信心是與行為並行,而信心因著行為纔得成全。」〈雅二202226〉。現在屬靈的教會中,這種掛別的信徒愈來愈多了。雖是信道很久,都不能表現新生的樣式,仍是由舊人所操縱著,這是要我們去反省的。

你要儆醒,堅固那剩下將要衰微的,因我見你的行為,在我神面前,沒有一樣是完全的〈二節〉。

「你要儆醒」這句話,是主耶穌在這末世,特要叫醒在迷夢中的信者;因大多數的信者,都是趨向於世利,或為私慾的迷惑,置直道於不顧。只剩下少數的信者,行將衰微下去。衰微在原文是死去,就是將要喪失生命,須要從速堅固這些信者,是為領導者重要的工作。

「在我神面前,沒有一樣是完全的。」教會冷淡須要奮興;但要奮興教會,首先必須奮興領導者。故主說我看你的行為,在神前沒有一樣是完全的。領導者既沒有好行為,怎能有力量去奮興教會呢?蓋因領導者乃是信者的模範〈徒廿27〉。在這時候主特指責領導者們的不完全,以便由領導者更新他們的行為,然後教會才能復興的。

人是看外表的,行為雖是善的,但在神前看來不一定是善的。因神是看透人的心思意念,糸毫都不能裝假的。如約伯雖是完全的人,但經過試煉之後,竟顯出他的自義來,主說:「你們要完全,像你的天父完全一樣。」〈太五48〉;天父的完全是為我們的標準,神是看內心,而人是看外貌的。所以無論誰在神前都不得誇口,只要存謙虛的心,常以為缺欠,竭力追求到完全,並靠聖靈的能力,才能達到完全的地步。

所以要回想你是怎樣領受,怎樣聽見的,又要遵守,並要悔改〈三節上〉。

因為這教會沒有行為可觀,是在冷心退步之中,故主耶穌要他們回想初信當時,是怎樣喜歡所聽見的真道而領受的。所以你若回想當時的事,就知道現在是冷心退步的。經上說:「你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裡有分了。」〈來三14〉。我們如能回復當初的信心,而悔改現在的冷淡態度,來遵守所信的道,就能挽回將要死去的信心,這是要給我們重大的警惕。

若不儆醒,我必臨到你那裏如同賊一樣。我幾時臨到,你也決不能知道〈三節下〉。

主耶穌的再臨,如同賊一樣,是在人想不到的時候忽然臨到;所以我們要時常儆醒,也要豫備,因為想不到的時候,人子就來了〈太廿四3444〉。經上比喻主之再臨如賊一樣,為提醒我們要時常儆醒,不要仍舊在黑暗裡睡著。應在光明中觀察主再臨的時兆,主幾時臨便可知道了〈帖前五17;啟十六15;彼後三10〉。

然而在撒狄你還有幾名是未曾污穢自己衣服的;他們要穿白衣與我同行,因為他們是配得過的〈四節〉。

「未曾污穢自己的衣服」衣服指行為,就是行為未書沾染世俗,得保守真道不犯罪的。撒狄教會雖是冷淡若死的,卻也有少數人除淨罪惡,保守聖潔的〈林後七1〉。

「要穿白衣與我同行」因這些人,未曾污穢衣服,就是聖潔了,得穿白衣與主同行。又如新婦預備好了,得蒙恩穿光明潔白的細麻衣。白衣表聖潔,因主向把衣服洗淨了,不再沾染污穢,而有聖徒所行的義來配合;就是完成了得救的工夫,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才能與主同行。因主是聖潔,人非聖潔不能見主的〈啟十九8;腓二5;摩三3;來十二14;啟七1314;六11〉。

凡得勝的,必這樣穿白衣,我也必不從生合冊上塗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和我父眾使者面前,認他的名。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五、六節〉。

「凡得勝的,必這樣穿白衣。」得勝就是得勝罪惡,勝過世界,勝過魔鬼一切的透惑。故白衣也是得勝的表號,夠得勝罪惡才能保守聖潔的。

「我也必不從生合冊上塗抹他的名」凡得生命的人,就如記載生命冊上的,就是名錄在天上〈路十20;來十一2223〉。舊新約聖書均有提到這生命冊,尤其是啟示錄中的記載特別多。反之若離開神的人,名必寫在土裏,因為離開神的活水泉源〈耶十七13〉。

如領受聖靈的人,就是名錄在生命冊上;因為聖靈就是生命,經聖靈重生的人,就大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裏面〈西三3〉。倘若離開聖靈,或沒有領受聖靈,雖是信道很久,不能說是得到生命〈約壹五1220;約六63〉。

生命冊的起源,在舊約時代,是記錄加入為神民的。凡名錄在冊上的必得救〈但十二1〉;誰得罪神,慼就要從冊上塗抹誰的名。塗抹的意思就是取消他的生命,即是靈死〈出卅二3233;詩六十九28〉。還有稱為紀念冊就是記錄那敬畏耶和華,思念祂名的人,以便由神看顧護的〈瑪三16;參看賽四4;腓四3;啟十三8;十七8;廿1215;廿一27〉。

既是得勝罪惡,又不沾染世俗,得以穿白與主同行,當然是不被祂塗抹了。因為是聖潔完成了得救的憑據。或說記載生命冊上,是永遠不被塗抹的。既用塗抹兩字,就可以塗抹或不塗抹之可能,不是不能塗抹的〈參看:山卅二32;詩六十九28〉、可知其有塗抹的可能了。記載生命冊上,是作比喻的,生命是在主耶穌,有領受耶穌的靈,就是記載祂的生命冊上的。人若犯罪棄神,聖靈就離開不住在人身上,這人就沒有生命了。

「要在我父面,和我父眾使者面前,認他的名。」這是對於得勝者,不單不塗抹生命冊上的名字,還畏在父和使者面前,認他們的名字,就是歸在祂的名下的。經上說:「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太十32〉;又說:「凡在人面前認我的,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認他。」〈路十二8〉。但作惡的人,就不認識他了〈太七23〉。上述對於得勝者的應許有三件:〈一〉得穿聖潔、榮耀、和得勝的表號之白衣,與主同行。〈二〉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們的名字。〈三〉主在父神和天使面前認他們的名字,就是歸在祂名下的。

這就是確定天國的地位,證明是屬得救的,有神子的資格。所以我們要在萬民之前,勇敢的承認耶穌是基督,並要宣揚祂的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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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黃以利沙
出版社: 真耶穌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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