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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373期2008年10月)
真理論壇:教會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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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輝煌

引言


教會一詞在新約裡,最早出現是在《馬太福音》十六章18節,是主耶穌說的。希臘文ekklesia是集會的意思(徒七38,十九32、41),此措辭是由ekkaleoo來的,意即「我召出來的」(I call out)。故神的教會,就是祂用自己血買來(救贖)的人,成為屬靈團體或集合體(徒二十8;林前六20;啟五9)。教會團契生活,有兩個重要的面向,一是同靈彼此相交的生活(徒二42),另一是與神相交的生活(約壹一3)。那麼,教會的本質為何?

一.教會是屬於基督

保羅寫信給哥林多教會時,特別聲明是神的教會,就是在基督耶穌裡成聖蒙召作聖徒的,以及所有在各處求告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林前一2;林後一1)。顯明了教會是屬乎基督的奧祕關係,是很重要的聯結。

除此之外,有幾個重要措辭,諸如「基督的眾教會」(羅十六16)、「在父神和基督裡的教會」(帖前一1),及在基督耶穌裡神的各教會」(帖前二14),皆表明了教會是在基督裡成就的,是屬神的團體,絕非屬於某人私有,或是牟取利益鬥爭的工具。

故教會是以基督為首(弗一22)、為王(啟二十二3-4),而信徒被稱為基督的羊或神的羊(約二十一15;彼前五2)。就屬靈的角度言,教會與基督之間具體的關係為何呢?

1.教會是基督的身子

在《以弗所書》裡談到教會是基督的身體,並且為教會全體之首(弗一20-23;西一18)。然而信徒是基督身子的肢體,是靠祂聯絡得合式,百節各按各職,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體(教會)漸漸增長(弗四16),故我們是祂身上的肢體(弗五30;林前六15)。保羅說:「我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林前十二27)

2.教會是基督的妻子

保羅從夫妻的關係和本分,論到基督與教會的關係,即基督是教會的頭和救主(弗五22-32)。基督愛教會(妻子),為教會捨己,故教會如新婦當妝飾整齊,等候丈夫再臨(弗五25;啟二十一2)。

3.教會的根基是基督

基督的救恩和教訓,及使徒、先知的工作,皆是教會建設的重要基礎(弗二20;太十六15-19)。使徒保羅亦清楚的教導,我們是在耶穌基督已立好的根基上建造或作工的(林前三10-11),故要在基督的根基上謹慎努力至熟練的地步。

二.教會是神的殿

《申命記》十二章5至14節裡,清楚地指明百姓要在神所立名的居所,或是神所選擇的地方作獻祭與求問神的工作。如今藉著主耶穌基督的救恩,我們不再是外人和客旅,皆是神家裡的人了,故應靠著基督聯絡得合式,發展成為主的聖殿(弗二19-21)。教會是神的殿,是教會本質的特色之一。

1.有神的靈居住其中

「弗二22」談到在神的殿中有神的聖靈同在,因此沒有聖靈的教會,就不是屬神的教會了。《羅馬書》八章9節記載:「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了。」事實上各人是如此,教會更是如此。

2.教會有赦罪和審判的權柄

主基督道成肉身時,曾對門徒說:「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祂。」這「磐石」是指著耶穌基督而言(林前十4),之後便論到捆綁與釋放的問題,亦唯有神的教會有此權柄執行神救恩的工作。

3.我們是永生神的殿

當保羅勸勉哥林多教會時,提到神的兒女不要與惡相交的重要道理,作了非常清楚的分界(林後六14-16)。其中有一個很重要的關鍵點,就是說「我們是永生神的殿」。故於「林前三16-17」提到這殿就是我們,指已蒙救贖之恩的人。

三.教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

使徒在寫教牧書信時,特別於《提摩太前書》三章15節講到永生神的教會就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故以此為重要的教牧原則,便不難發現有兩個結構途徑:

1.在神的家中當要如何行?(第一章至三章)
2.在神的家中要如何作個好工人?(第四章至六章)

其中教會生活最明確的指導原則,就是神的真理,即神所默示的話。然而神救恩的經綸是要藉著教會來顯明,使人知道的。故我們凡事不能敵擋真理,只能扶助和宣揚真理(彼前二9),並且為真道打美好的仗,使教會顯出美好的見證。

結語


如上所敘述教會的本質,在神裡面是永恆的、絕對的、內在的與完全的,因為神的國度,乃在乎祂一切的恩惠能力與憐憫作為(林前二1-5),這是不容置疑的信仰真理(羅十四17)。


作者: 田輝煌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10/01/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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