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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啟示錄的研究)
啟十一章三至八節 兩個見證人傳道被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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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使我那兩個見證人,穿著毛衣,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三節〉。

前面已經說過,在耶穌將再來之前,屬靈的教會須要進行兩大工作。就是對內測量信徒建殿丌程完成與否,和對外向世人傳道報儆告。前回是論測量聖所的丌作,這回是傳道報儆告的工作。這兩件事均為末期屬靈的教會,應該奴力前進的重要工作。在過去的傳道工作,大多是在修道方面,指殿的工程;到了進入大患難的期間中,傳道者的傳道方法就要改變,是要測量過去所建的殿,有無合神的標準,就是合於聖經上一切的教訓。若用金銀石的真理來建築,就不被大患難的烈火所燒毀,反之,若用草木禾楷所建的,必被烈火焚燒一無所存了〈林前三1015〉。

「我要使那兩個見證人」呂譯:我要賜權柄叫我那兩個見證人;日譯本亦同;美欽定譯本亦然。這兩個見證人,是象徵屬靈的教會,帶著神所賦與的權柄能力,得勇敢在大患難期中,宣佈神最後的儆告,為世人信與不信最後審判的關頭。

在舊約的時代,凡要作見證須有兩個人以上,才可以定準。經上說:「人無論犯甚麼罪,作甚麼惡,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總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纔可定案。」〈申十九15;十七6;民卅五30〉;所以在新約時代,主曾引用說:「你們的律法上也記著說:兩個人的見證是真的。」〈約八17〉;主又說:「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太十八16;林後十三1;來十28〉。不獨見證要兩個人,耶穌曾差遣門徒也是兩個兩個的出去,並賜給他們權柄〈可六7〉。因此,末期的傳道者,是見證救恩,並儆告神的大日要臨到,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可十六1516〉。這就是見證福音兼行審判,有神的靈同工,便是神差派的見證人,並不限定兩個人而已。

關於這兩個見證人,解經家議論紛紛不一,或以為指新舊兩約的聖經,在原文不是兩個人,只說兩個見證,新舊兩約聖經的預言就是作見證的。

或說是以利亞和以諾,兩人均不見死,在主要來之時,必以肉身出現為道見證,然後被殺以符合經上說,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的話〈來夷7〉。

或說是以利亞和摩西,因主曾山上變貌,有以利亞和摩西同主出現,為預表末日主再來時的狀況;以利亞為活著變化升天的預表,摩西為經死復活旳預表。又且這兩人所行的權柄略同,必是這兩人以肉身復現的。並以摩西為代表律法,以利亞為代表先知,在這末後必重來作見證,而引用瑪拉基四章45作為根據。大多數的解經家,也都以這兩人為正確的。

以上諸說都是出於想像而來的胡說,不是經上有明文的確據。我們回想前章,約翰喫過小書卷之時,覺得口甜如蜜,然後在肚子裏發苦了。天使就對他說,你必指著多民多國多方多王再說豫言;這便是十一章中的兩件工作,均要喫盡了小書卷,才有再說豫言的資格。約翰受命測量聖殿等事,是代表神的僕人們,其次就是本處所論的。「我要使我那兩個見證人」,由這經句看來,分明是在僕人中主特選的見證人,有聖靈充滿,至死忠心,不愛惜性命的僕人,才能負起在這時候說豫言的重大使命,恰與使徒時代為道殉難的門徒相同,才能說早晚雨聖靈的工作是一樣的。

「穿著毛衣」毛衣是粗毛衣,原文是麻衣,是悲哀痛悔時穿的粗衣服。蕭靜山譯為「苦衣」,日譯粗布衣;表現著痛苦憂愁悔改〈王上廿一27;拿三8〉。故穿著麻衣有兩義:〈一〉為傳道人吃苦的表現;〈二〉為這世代充滿著罪惡,要引人悔改的。如施洗約翰和以利亞的時代,傳道者難容於世,遭受各種的迫害困苦,倆人均穿毛衣傳道的情形相〈太三4;王下一8;耶四8;六26〉。

「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這是表明傳道的期間。一千二百六十天即是三年半,與前節踐踏聖城四十二個月也是三年半,就是表同時期和同期的行事。如但以理九章廿七節的一七,就是本書的七號災,是末期最後的全災難期間,也是馬太廿四章廿一節的大災難期間。以月計算是表明黑暗的勢力掌權,以日計算是表明有太陽光照的恩惠期間。是在末後同期間中的行事,一面宣傳救恩促人悔改,一面受黑暗的勢力迫害。這些事都是在大災難期的後半,若以災難期間為一個七,以七為七年解之,一七之半即為三年半,就是發生於後期的三年半,為災期中最迫近主再臨之時。故在這災期中的後半期的工作,就是傳道者拼命為主作工最嚴重的時期,殉道犧牲也是在這時期最多。故以肚子發苦來表現這時的痛苦。

他們就是那兩棵橄欖樹,兩個燈臺,立在世界之主面前的〈四節〉。

「那兩棵橄欖樹」就是油果樹;是搾油的果樹,油是表聖靈。那兩個見證人,就像這兩棵橄欖樹,充滿著聖靈的油在內,是剛強肚膽至死忠心的傳道者,不怕千般的迫害,為道勇往邁進的。如橄欖樹愈壓搾出油愈多,傳道者愈受迫害,聖靈愈要充滿,權能愈見顯著。經上說:「萬軍之取和華說,不是依靠勢力,不是依靠才能,乃是依靠我的靈,方能成事。」〈亞四6〉;經上又說:「我又問天使說,這燈臺左右的兩棵橄欖樹,是甚麼意思。我二次問他說,這兩根橄欖枝,在兩個流出金色油的金嘴邊,是甚麼意思……。他說,這是兩個受膏者,站在普天下主的旁邊。」〈亞四1114〉。這兩棵橄欖樹在此預表所羅巴伯和約書亞,如立在天下的主旁邊,大有靈力的。在建殿當時,為敵人擾亂陷害之中,得以建完第二聖殿。在這末期的建殿,恰與當時的情況相似,故引這兩棵橄欖樹,為預表這時候的傳道者,得聖靈的充滿如立在世界的主面前,大有聖靈的權能。可作完見證,誰也不能阻礙這工作的〈賽五四5;林後十4〉。

「兩個燈臺」燈臺是象徵屬靈的教會,有聖靈充滿著,可得發光普照暗世。因現世代是幽暗的勢力掌權,如暗夜百鬼橫行,基督徒在這暗世如像燈臺發光,得引走錯路的人歸正。故在末期為傳道者,應有聖靈充滿著,能夠行道發光,像暗夜的燈臺照耀四方,得以儆告世人促其悔改來就光。故這兩棵橄欖樹,兩個燈臺,都是象徵這時候的見證人之資格而加以說明的。

若有人想要害他們就有火從他們口中出來,燒滅仇敵,凡想要害他們的,都必這樣被殺〈五節〉。

在這末期,社會黑暗罪惡滔天,為道見證的是帶著神特別的使命,大膽指責世人的惡行而促其悔改,故為世人所厭惡,想要害他們的極多。倘沒有神的保護,傳道的工實是為難的。

於是在這個時候,為神差派的人,神特賜予權能,得以自己護衛,才能作完使命的。昔時先知以利亞,王曾差遣軍兵要捉拿他,竟被以利亞呼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他們〈王下一912〉。而這時的傳道者,可能也像以利亞所做的去做,但這時是屬靈的時代,應由靈意去解釋才是合式。如說火從他們口中出來燒滅仇敵,這火從口中出來,便是說出神的話;神是烈火,能燒滅罪惡的權力,作先知傳道所說神的話都有帶著權威,可殺害敵人,如彼咒詛亞拿尼亞而死〈徒五510〉。在這審判之時,神的話有權威,得判定罪人的不法行為,有生死予奪之權。故像火從他們的口中出來,是象徵傳神的話有權威能殺人的。

這二人有權柄,在他們傳道日子叫天閉塞不下雨;又有權柄,叫水變為血;並且能隨時隨意用各樣的災殃攻擊世界〈六節〉。

本節是詳說這二人的權柄,當他們傳道的日子,有權柄像以利亞,求不要下雨,雨就三年零六個月不下在地上〈雅五17;王上十七1路四25〉。因有這句叫天閉塞不下雨如以利亞,解經家就想這二人之中,定准一人是指以利亞說的。經上又說:「看哪,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我必差遣先知以利亞到你們那裏去。他必使父親的心轉向兒女,兒女的心轉向父親,免得我來咒詛遍地。」〈瑪四56〉;凡解釋為以利亞的,大多引用這經句作證。因為同是在末期基督再臨前的工作,也是為主再臨預備道路的。當主耶穌降世之時,人們都稱施洗約翰為以利亞再世,或說是,或說不是。故在當時門徒問耶穌說:「文士為甚麼說以利亞必須先來?」耶穌回答說:「以利亞固然先來,並要復興萬事,只是我告訴你們,以利亞已經來了,人卻不認識他,竟任意待他,人子也將要這樣受害。門徒這纔明白耶穌所說的,是指著施洗的約翰。」〈太十七1013;十一14〉。

這樣看來,耶穌指施洗約翰為以利亞,是因約翰為主降世時預備道路的使者,當時在猶太的廣野傳道,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這施洗約翰身穿駱駝毛的衣服,腰束皮帶,喫的是蝗蟲野蜜〈太三14〉。關於懷孕施洗約翰的事,天使對撒迦利亞說:「他要使許多以色列人回轉,歸於主他們的神。他必有以利亞的心志能力,行在主面前,叫為父的心轉向兒女,叫悖逆的人轉從義人的智慧,又為主豫備合用的百姓。」〈路一1617〉。施洗約翰自己說我不是以利亞,是那在曠野有人聲喊著說,修直主的道路,正如先知以賽亞所說的〈約一2123〉。然而主耶穌卻說施洗約翰就是以利亞,因人不認識他。怎麼主耶穌以施洗約翰當作以利亞呢?是因他有以利亞的心志能力,故稱施洗約翰為以利亞。身雖不是以利亞,然心志能力卻與以利亞一樣,故要以靈認識以利亞才是正確的。當主耶穌初臨之時,有施洗約翰來表現以利亞的心志能力,為主預備道備道路的工作。在這末期主將要再臨之時,也應有以利亞的心志能力之傳道者,出現在再臨前,傳悔改赦罪之道,先為主再臨預備道路,才合瑪拉基四章五節記著說:「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我必差遣先知以利亞到你們那裏去」的話。這話就是應驗在主再臨前,有以利亞的心志和能力的傳道者身上,也可稱為當來的以利亞了。不是像許多解經家說,再臨前以利亞要以肉身出現來傳警告,真是妄想至極了。

「叫天閉塞不下雨」這經句在有權能的傳道者實屬可能的,經由先知以利亞作過;在這時候,當然也是可能的。但另一方面,雨是象徵聖靈,不下雨也可表現不得靈水可喝,就不能得到屬靈的生命。因為世人頑梗不接受靈道,不悔改來領屬靈的生命;故傳道都不分賜聖靈,如天閉塞不下雨的。

「又有權柄,叫水變為血」如摩西領導神民出埃及地,不怕法丈的威嚇,行出許多奇跡,叫埃及國的朝野均懼怕,而得引領出埃及。故這時的傳道者,也像摩西的心志能力,能渡過一切的艱難,終於到達目的地〈參看:出七2021〉。水為人生活的根本,水若變成血便不得生活了。傳道者在這時候可能有這權柄叫人懼怕著,本書在十六章中記著第二位天使把碗倒在海裏,海就變成血,好像死人的血,海中的活物都死了。第三位天使把碗倒在江河與眾水的泉源裏,水就變成血了〈啟十六34〉。故叫水變為血,雖是摩西曾行過的奇蹟,然在此時應以靈意去解釋。水指道,也指聖靈,就是有權不以真道和聖靈使人養活,任諸邪道橫行於世,如水變血不能養活人。換言之,傳授真理,分授聖靈,均由這兩見證人出來,如受迫害可把真理和聖靈的恩門關閉,如無雨、血水,人不得養活了。

「並且能隨時隨意用各樣的災殃攻擊世界」這兩見證人不獨有權叫天不下雨,和使水變為血,並且無論何時如遭受陷害,都可隨時隨意將各種的災難降到世上,使人遭受苦痛的。可見在這大患難期中的傳道者,若非有聖靈充滿著,且能像燈臺發光的人,是不稱任的。故這些傳道人確為神所特選而充滿著靈力,帶著各種權柄隨時隨地可得行使;故能在傳道的日子,進行無阻,而樂意去負擔這重大的使命,至終為道殉身,以榮主名。

他們作完見證的時候,那從無底坑裏上來的獸,必與他們交戰,並且得勝,把怹們殺了〈七節〉。

「作完見證的時候」是指那些特選的傳道者,在神所定的期間中,就是一千二百六十天,即末後大患難期的後半,為道見證的丌作完滿結束之時;也就是報救恩傳警告的工作完了,已達成神的使命了。

「那從無底坑裏上來的獸」待作完見證之時,就有從無底坑裏上來的那獸出現,在未作完見證之時,神不許這獸出來,為要保護那些傳道者,恐其阻礙傳道旳聖工。故這獸必須待作完見證之時,方許其從無底坑裏上來,這獸曾經關閉在無底坑裏,神不准其活動迫害傳道的工作〈啟二十13〉。可見這獸出現是在最末後之時,也就是在後三年半完了之時,神釋放他從無底坑出來,為使聖徒受最後的大試煉,就是受這獸的大迫害〈啟七14〉。這獸是本書十三章一節的獸,是象徵地上獸性的國家等權力者,也是本書十七8所記的獸〈參看:啟二十710;帖後二69〉。

「必與他們交戰,並且得勝,把怹們殺了。」神既准許獸從無底坑上來,看見這帶著神的使命之見證人等,勢必恨惡與他們交戰,且得勝而將他們殺了。這獸是魔鬼的替身,秉承魔鬼之意而行動的。故這些見證人被殺,是在最末後的時候,因魔鬼被釋放出來要抵敵神的見證人,也是神所定見證的日子完了,纔被這惡魔所殺害的。為要表現見證人至死忠心不變的態度,可為諸聖徒因這殺害,而更堅固信心的〈腓一14〉。

如使徒時代,士提反首先見神的榮耀而樂意殉道,而使徒們也步其後蒙難殉道的。這事經在本書六章中,揭開五印之時,看見祭壇下,有為神的道,並為作見證,被殺之人的靈魂,呼喊伸流血之冤時,神回答他們說:「還要安息片時,等著一同作僕人的,和他們的弟兄,也像他們被殺,滿足了數目。」〈啟六911〉。由這經句看來,為道被殺的神早有豫定其數目,到最末期時,這數目定要滿足,世局才能結束的。然而這些被殺害的人,神必有公義的冠冕為他們存留,是神看為最寶貴的。

他們的屍首就倒在大城裏的街上,這城按著靈意叫所多瑪,又叫埃及,就是他們的主釘十字架之處〈八節〉。

那些見證人被殺的屍首,倒在大城市的街路上,這大城市按著靈意說,就像罪惡城市的所多瑪,也像罪惡世界的埃及國。小是象徵罪惡的城市,大是象徵罪惡的世界。凡被殺害的都是在這罪惡貫滿的城市,因他們的罪惡多,受傳道者責備的特多;故在城市的人最恨惡而要殺害,或是無神論的國家以權力迫害的。

或說大城是指耶路撒冷,或指羅馬城,或指再建的巴比倫城等,這都是不合靈意的。或說主耶穌釘十字架之處,便是耶路撒冷,故大多數的解經家,都解為耶路撒冷的。然按靈意而言,凡擋敵基督的都是把基督釘於十字架;保羅說:「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加六14〉。故釘基督於十字架之處,便是這些罪惡的都市,或罪惡的世界,就是抵擋主的地方,不是只限於耶路撒冷,才是釘基督於十字架的。又關於殺害之事,不單是指殺身,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約壹三15〉。保羅引經說:「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羅八36〉;這些事都是按靈意解的,故被殺的事可以兩方面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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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黃以利沙
出版社: 真耶穌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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