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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374期2008年11月)
靈修小品:約翰福音中的神蹟

恩沛

一.前言

當百姓被擄至巴比倫,內心憂傷之時,先知要他們追念上古的事(賽四十六9),也就是神帶領百姓出埃及的神蹟。當施洗約翰信心軟弱,差門徒問耶穌是否為彌賽亞時,耶穌要他回想瞎子看見、瘸子行走、長大痲瘋的潔淨、聾子聽見、死人復活的神蹟(路七18-23)。

何謂神蹟?為何神蹟可以使軟弱的人堅強?為何神蹟可以顯露出重大的信息,證明耶穌是神的兒子?以下擬探討《約翰福音》中的神蹟。

二.神蹟的意義與類型

基督教是以神在歷史中的作為和啟示為根基的宗教,而《聖經》就是為此作見證,並且稱神的活動為神蹟(miracles)。神活動的特性有三個,因此《新約聖經》中用來形容神蹟的字眼有三個:第一是奇事(wonders),希臘文為,指神特殊的、神奇的活動(太二十四24;可十三22;約四48)。

第二是異能(mighty works),希臘文為,指神大能的、有力的活動(太十一20;路十13)。第三是記號(signs),希臘文為,指神有意義的、重要的活動(約二11,四54)。

在對觀福音中使用,是敘述反對耶穌的人指望看祂行神蹟(路二十三8;可八11),或是形容假先知將要起來顯神蹟(可十三22)。但是在《約翰福音》中,是被耶穌所單獨使用,有特殊的記號和意義。所以施洗約翰在世上的時候,連一件都沒有行過(約十41),因為這是專屬於耶穌的。

三.約翰福音中的神蹟與神觀的關係

在《約翰福音》中記載,耶穌復活前行了七件神蹟,其中有五件明顯強調是,包括變水為酒(約二11)、醫治大臣之子(約四54)、給五千人吃飽(約六14)、醫治生來是瞎眼的(約九16)、叫拉撒路復活(約十二18)。

而耶穌醫治三十八年的病人,該神蹟並未使用,是強調神的作為(約五17);「作為」的希臘文,指神的工作。此外,耶穌行走海面的神蹟,也未強調是(約六16-21)。

雖然上述兩個神蹟沒有使用,但仍然以的概念敘述神蹟。茲將《約翰福音》中的與神觀的關係說明如下:

1.從證明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

耶穌在世上行了許多神蹟,但約翰福音在耶穌復活前,只記載祂行了七件神蹟。約翰福音中的是記號,它要揭露出重大信息,就是顯明出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約二十30-31),是這位道成肉身的神(約一18)。茲敘述七個神蹟的重大信息如下:

(1)變水為酒的神蹟

耶穌和門徒、母親一同參加婚筵,遭遇缺酒的問題。

母親對耶穌說:「他們沒有酒了。」耶穌卻回答:「我的時候還沒有到。」(約二3-4)。耶穌是神的兒子,祂要順服父神的指示,縱使是肉身的母親,也無權干涉耶穌要在何時行神蹟。一般人會受到物質的限制,無法讓水變成酒。

耶穌是神的兒子,祂不受物質的限制。當人們願意等候耶穌的時候,願意依照耶穌的指示而行,結果產生變水為酒的神蹟,超越「質量」的限制,而且耶穌的賜福是超乎人的期待,變成「好酒」(約二10),使婚筵的喜樂滿盈。

(2)醫治大臣之子的神蹟

一般人會受「時間」的限制,所以醫生在醫治病人時,要趁著病人還存活的時候,一旦病人死亡,醫生就無能為力了。一般人也會受「空間」的限制,所以醫生在醫治病人時,要親自到病人的家中,或是病人要到醫院看診。大臣也是一般人,他要求耶穌趁兒子尚未死亡以前,到他家中去看診(約四47)。

事實上,醫治大臣之子的神蹟顯示,耶穌是神的兒子,祂不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生命是掌握在祂手中(約十一25)。當祂對大臣說:「回去吧,你的兒子活了!」(約四50),大臣相信耶穌的話,就回去了,結果兒子的重病蒙主醫治。

(3)醫治三十八年病人的神蹟

耶穌上耶路撒冷去,在畢士大池畔遇見一位癱子,病了三十八年。這病人在生病的期間,看了許多醫生,吃了許多藥品,將家財花盡了,病仍然沒有起色。最後只好相信傳說,有天使按時下池子攪動那水,誰先下去,無論害甚麼病都能痊癒。

耶穌看見他躺著,知道他病了許久,就「主動」問他說:「你要痊癒嗎?」當耶穌對他說:「起來,拿你的褥子走吧!」那人立刻痊癒,就拿起褥子起來走了(約五1-9)。這神蹟顯示,耶穌是神的兒子,祂不受「時間」的限制,可以將患了三十八年疾病的人醫治。

(4)給五千人吃飽的神蹟

當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有許多人跟隨耶穌上了山,要聽祂講道,使饑渴的心靈得到飽足。到了傍晚的時候,在野地沒有商店可以買餅來吃。有一個孩童,帶著五個大麥餅、兩條魚。就人的眼光而言,五餅二魚只夠餵飽一個人一餐的需要。

但將它獻給了耶穌,經過祂的祝謝,居然可以讓五千人吃飽;零碎收拾起來,還可以裝滿了十二個籃子(約六1-14)。給五千人吃飽的神蹟顯示,耶穌是神的兒子,祂創造物質,祂不受「物質不變定律」的規範,祂可以超越「數量」的限制,使遠遠不足的五餅二魚變多,讓五千人吃飽,甚至還有剩餘。

(5)走海面的神蹟

耶穌行完給五千人吃飽的神蹟後,眾人要來強逼祂作王,祂就獨自退到山上去了。到了晚上,他的門徒上了船,要過海往迦百農去。天已經黑了,耶穌還沒有來到他們那裡。忽然狂風大作,海就翻騰起來。正當門徒搖櫓,全力與風浪搏鬥之際,他們看見耶穌在海面上走,漸漸近了船。

他們以為是鬼怪(可六19),就感到害怕。耶穌對他們說:「是我,不要怕!」門徒就喜歡接祂上船,船立時到了他們所要去的地方(約六16-21)。一般人帶有重量,無法行走海面。耶穌走海面的神蹟顯示,祂是神的兒子,是宇宙的主宰,所以能夠超越「自然律」,在海面上行走。

(6)醫治生來是瞎眼的神蹟

耶穌遇見一個人,生來是瞎眼的。門徒認為,是因為他的父母犯罪,使下一代遭受懲罰。耶穌不同意門徒的見解,祂認為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因此耶穌主動醫治這瞎子,祂用唾沫和泥抹在瞎子的眼睛上,要他往西羅亞池子裡去洗;這種醫病的方法,在當時是甚為少見。

他去一洗,回頭就看見了(約九1-11)。一般人認為生來是瞎眼的,是絕症,無法獲得醫治;當耶穌醫好他的病,有人仍不願相信(約九8-9)。耶穌醫治生來是瞎眼的神蹟顯示,祂是神的兒子,是生命的主宰,所以能夠超越「命運」,使生來是瞎眼的得到醫治。

(7)叫拉撒路復活的神蹟

耶穌所愛的人拉撒路病了,他的姊妹就打發人去見耶穌。耶穌故意在所居之地仍住了兩天,等到他死了已經四天了,才到達伯大尼的村莊去探望他們。一般的拉比相信,人死後靈魂會在身體上徘徊三天,第四天靈魂就離去,死亡的事實將無法改變了。耶穌是生命的主宰,祂不受到死亡天數的限制。

雖然馬大和馬利亞都對耶穌說:「主啊,若早在這裡,我兄弟必不死。」但耶穌對馬大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妳信這話嗎?」(約十一25-26)。

當祂到墓地大聲呼叫說:「拉撒路出來!」拉撒路就出來,從死裡復活了(約十一43-44)。叫拉撒路復活的神蹟顯示,耶穌是神的兒子,祂能使人超越「死亡」,證明祂是生命的主宰。

2.從證明耶穌是神自我的臨在

在走海面的神蹟中,耶穌對害怕的門徒說:「是『我,我是』,不要怕!」(約六20)。這是未帶述詞的絕對「我,我是」,耶穌向門徒清楚地表明,祂的身分就是舊約的父神。

在行完給五千人吃飽的神蹟後,耶穌告訴眾人說:「我就是生命的糧。」(約六35),這是帶述詞的相對「我,我是」,表明耶穌是生命的源頭,祂要賜給信徒屬靈的糧食,使他們能心靈得到飽足(約六35)。

在叫拉撒路復活的神蹟中,耶穌對馬大說:「我是復活和生命。」(約十一25),這也是帶述詞的相對「我,我是」,表明耶穌是生命的主宰,祂要賜給信徒復活和生命,信祂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祂的人,必永遠不死(約十一25-26)。

3.從證明父、子是合一的

(1)從中的「工作」(希臘文為)證明父、子是合一的

在醫治三十八年病人的神蹟中,耶穌說:「我父做事直到如今,我也做事。」所以猶太人越發想要殺祂,因祂稱神為祂的父,將自己和神當作平等。耶穌又說:「子憑著自己不能做甚麼,惟有看見父所做的,子才能做;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樣做。」(約五17-19)。在《約翰福音》的神蹟中,強調是父、子一同工作,證明父、子是合一的。

(2)從中的「榮耀」(希臘文為)證明父、子是合一的

在變水為酒的神蹟中,耶穌顯出祂的榮耀來,祂的門徒就信祂了(約二11)。在叫拉撒路復活的神蹟中,耶穌說這是為神的榮耀,叫神的兒子因此得榮耀。《約翰福音》中的榮耀,一般強調神的榮耀(約十一4)。

至於耶穌的榮耀,是在祂受死、復活後臻於極致的(約七39,十二16、23,十七1);但有時也強調耶穌在世上時已經得榮耀(約十三31,十七22);甚至強調耶穌的先存性,在未有世界以先,與父同享榮耀(約十七5)。

因此在《約翰福音》的神蹟中,有時強調是為了子的榮耀,有時強調是為了父、子的榮耀,可見父、子的一致性,顯示出父、子是合一的。

四.結語

在《約翰福音》中,是一種記號,要告訴眾人彌賽亞的時代已經來臨,這是新拯救作為的開始。藉由的不尋常現象,使人注意到行神蹟的主角,祂就是基督,是神的兒子。

倘若我們只專注在神蹟的事上,神蹟是無法持久的。例如耶穌在迦拿變水為上好的酒,但酒已經喝光;耶穌變餅給五千人吃飽,不久眾人又餓了;耶穌叫拉撒路從死裡復活,後來拉撒路又去世。所以我們對耶穌的信心,不能停留在神蹟奇事上。神蹟只是入門;藉由神蹟,我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就可以因祂的名得著永生(約二十31)。

倘若我們見了神蹟,仍然執迷不悟,不願意相信耶穌,必要死在罪中(約八24)。


作者: 恩沛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11/01/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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