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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374期2008年11月)
靈修小品:團契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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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敏敏

從小妹國中開始,因所屬的頭份教會,有成立國中到未婚的江河團契,自此以後,團契這顆種子,在我生命裡開始萌芽,漸漸的產生影響力。

然而,當時懵懵懂懂的我,還不明白為什麼要參加團契?到底什麼是團契?只知道團契是一群大哥大姊(幹部們)帶領著契員們,在安息日以外的時間聚集;因此,每每到了團契時間將近,我單純期待著迎接在主裡同樂的氛圍。

漸漸長大到了高中,感謝神給我服事的機會,讓我在高二當上課務,感嘆的是「這個人開了工,卻不能完工。」(路十四30),一年過去,我很清楚自己沒有盡心投入在神所交付的職分上,加上高二這年面臨「當局者迷」的窘境,事工照做、聚會不缺席,卻沒有將信仰實踐於生活中。

但慈愛的天父,關切並了解祂的每一個兒女,藉由各種方式的愛,間接給了我一份信仰功課,而這也是在我生命中影響最大的試煉,完完全全改變了一個懵懂的孩子。

神所愛的祂必管教,當下才開始體會到,原來神在我生命裡,存在著如此無可取代的地位。靜下來思考與神的關係後,靠著聖靈的力量,實際的去改變,恩典也隨之而來。

無論在課業、家庭、事奉、靈修等各層面上,顯著的感受到主加倍的賞賜,我真的很感謝主!高三那年我首次擔任江河團契契長,當下也立定心志,要把握機會竭力作主工。

直到上了大學,我開始接觸正式的大專校園團契。這群屬靈的團體,對我而言意義非凡。同樣的年齡層,一群愛主青年的聚集,信仰不再是孤軍奮戰,因絕對沒有一個人能夠永遠剛強,軟弱時屬靈同伴的勉勵與代禱的雙手,就形成了巨大的支持力量和安慰。

小妹深信一個團契能夠興旺,絕對不是因為領導人的能力或恩賜,而是主的同在、禱告的力量與全體的同心;在屬靈屬肉層面上,真誠真意的分享與扶持,好似肢體,更猶如家人親密一般,缺一不可的互相幫補著。

人算什麼呢?不過是神憐憫的器皿罷了!團契不在乎大小,而在乎是否靠神的靈同心同工?聚集的動機是否為傳揚神的愛?是否有興旺福音的使命?是否為同蒙造就而齊心努力?

「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因為二人勞碌同得美好的果效。」(傳四9)。在同靈的彼此分享中,神也藉由別人或自己的口,使付出與領受的人皆得造就。同工過程也好、愛的聚餐也好,契友們不斷交流、相互學習成長,如此一來,團契的愛必定產生大激勵。

猶記剛進大學時,曾有學長勉勵我:「大學四年一轉眼就過去了,要清楚妳在做什麼!」,「想要得著,要先懂得如何付出。」等等;的確!我相當認同,《聖經》說的真美:「人心籌算自己的道路,惟耶和華指引他的腳步。」(箴十六9),「施比受更有福。」(徒二十35)

不管是從經驗的傳承、真理的造就及恩典的分享,神的話語句句帶有能力,神的作為處處涵蘊著智慧和慈愛。親近神的過程裡,越發看見自己原是多麼渺小,這是我深深的感觸。

感謝神的保守與憐憫,讓我們能安穩的聚集,享受與主相親、與同靈相助的團契時光;但也要小心,若只注目在主裡同樂,卻忽略踏出去宣揚主名,那將成了最自私的基督徒!

迷失流浪的羊兒們(主內或未信主),在生活周遭比比皆是,有好多人需要主、甚至還不認識耶穌,他們面對世界的風風雨雨,沒有心靈上的支柱,更尋不著生命正確的目標,會是多麼迷惘和無助啊!

藉此文章共勉也自省之,福音區塊小妹仍相當不足,求主帶領腳步,能開啟傳道與恩典的門,更求主引導團契,讓我們除了在團契內分享,更以興旺福音作為團契的使命之一。

大一過去了,感謝神那福杯滿溢的賞賜,讓我在師科團契得到很多的愛與造就,如今使我有這份機會,做祢所差的工──契長一職,求神帶領缺乏智慧的我,實際地行出所領受的道,不論回報與成效,彼此相愛,展現出真實的團契之道。

「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壹四19)


作者: 張敏敏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11/01/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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