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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378期2009年3月)
靈修小品:勿以惡小而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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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


然而,有幾件事我要責備你:因為在你那裡有人服從了巴蘭的教訓……。所以,你當悔改;若不悔改,我就快臨到你那裡……(啟二14、16)。

《啟示錄》中寫給別迦摩教會書信中特別提到教會中有人蓄意犯罪、陷害他人,神要他們及時悔改,不要執迷不悟,否則將受嚴厲的懲罰;因此,當我們觸犯了罪惡,惹怒神的時候,就當思索不要因小惡而再犯,這也是我們共同要探討的重點──勿以惡小而為之。

在《民數記》二十五章1至3節提到巴蘭曾教導摩押王巴勒,以女子引誘以色列人行姦淫、跪拜邪神,並吃祭偶像之物。

以色列人與巴力毘珥連合,耶和華的怒氣就向以色列人發怒,因為姦淫和吃祭偶像之物是使徒所明文禁戒的(徒十五29);這也是每次靈恩佈道會,傳道在聖餐禮時必定會向新受洗的信徒勉勵引用的經節。

(其實姦淫並非小惡,在創世記三十九章9節,記載約瑟就曾指姦淫是大惡,他說:我豈能作這大惡得罪神呢?只是現今社會卻視姦淫為稀鬆平常的事。)

人的犯罪始於始祖,神曾藉何西阿先知指責當時的以色列百姓說,他們卻如亞當背約,在境內向我行事詭詐(何六7),足證人類的犯罪行為一直沒有改變。

新約時代,保羅也曾如此說:「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羅五14),這就是明顯地表達始祖的犯罪,延禍到現在,而犯罪的手段越來越殘忍。

新聞報導中,許多犯案手法創新高,心態更殘忍,例如曾經有個案子,只是為了討債,竟然拘禁債務人270多天,還不時毒打,當警察到現場破門而入時,被害人如驚弓之鳥,全身不斷的顫抖;

也發生一樁為了七百元,至好的朋友竟然用車綁著被害人拖行在地,造成全身幾乎磨去四分之一,最後傷重不治,鬧出人命。

其實,前面所說的大惡,一開始也許只是不讓人發覺的小惡,如在商店中順手牽羊,但當這個人僥倖得逞後,膽子就越來越大,最後作奸犯科的大罪就成了順理成章的習慣,古人說:「小時偷摘瓠,長大偷牽牛。」

然而,無形的罪往往會被忽略,例如不愛人、不愛神都是。《聖經》上說得很清楚,首先是不孝敬父母(出二十12),其次是不愛家人(提前五8),再者是不愛鄰舍(路十25-28),最嚴重的是不愛神的罪。

神的大能已向人們顯明,人類敬畏神的原則實不能推諉(羅一19-20),因此,趁著還未衰老之先,當紀念、敬愛神,否則將在審判時被定罪(傳十二1、13-14)。

如果更嚴重的悖逆神、親近偶像,更是罪上加罪,甚至放縱情慾,作污穢的事,行姦淫的勾當(羅一21-25),而跪拜偶像的人更不可饒恕(賽二8-9)。試想,偶像是人所造的,事奉它是何等愚蠢,連造它的也是如此(詩一三五15-18)。

人類犯罪使神震怒,人漸漸與神疏遠。《聖經》說,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你們的罪惡使祂掩面不聽(賽五十九2-4)。因此,當無意中犯罪、得罪神的時候,應當及時悔改,求神赦免。

《雅各書》三章2節就如此說:原來我們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傳道書》七章20節又說:時常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世上實在沒有。這就表明活在世上的我們隨時都可能犯錯、犯罪。

知罪就必須承認自己的軟弱,並且要因此憂愁(詩三十八18)。而憂愁應依神的意思憂愁,如此就生出沒有後悔的懊悔(林後七9-10),因為憂傷痛悔的心,神必不輕看(詩五17)。

耶和華說:「這一切都是我手所造的,所以就都有了。但我所看顧的,就是虛心痛悔、因我話而戰兢的人。」(賽六十六2),神看重的是人確實地懺悔,為自己所犯的錯誤和罪愆,向神認罪求赦。大衛著名的懺悔詩就如此說:我向祢陳明我的罪,……祢就赦免我的罪惡(詩三十二5)。

《箴言》二十八章13節也提醒我們,「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我們不但要知罪認罪,更要棄絕罪惡,且下決心除掉罪惡,並做出與悔改的心相稱的事來,如此才會得到神的赦罪。

先知以賽亞說:「惡人當離棄自己的道路;不義的人當除掉自己的意念。歸向耶和華,耶和華就必憐恤他;當歸向我們的神,因為神必廣行赦免。」(賽五十五7)。

《聖經》又說:「先在大馬士革,後在耶路撒冷和猶太全地,以及外邦,勸勉他們應該悔改歸向神,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徒二十六20),這都是勸勉信徒應當時時提醒自己不要輕忽及時悔改的重要性。

其實,人的犯罪固然非從自己開始的,卻不知覺中賣給罪(羅七14),更藉由有樣學樣的機會,變本加厲地使出更壞的例證,尤其是悖逆神,枉費神的恩典,辜負神的保守和賜福,順服世俗的引誘

像別迦摩教會當中,有人犯了姦淫和吃祭偶像之物的罪行,神就是要他們及時悔悟,否則將用口中的劍攻擊他們(啟二16),這些事都可以反映現今的狀況。

有些基督徒大惡不做,卻小過不斷,又不知悔改,因此而遠離教會,不斷受引誘,至終就會膽大妄為,罪不可赦,值得警惕。

總之,使徒保羅強調在肉體的我們一無良善(羅七18),我們應該時常儆醒禱告,保守自己的心(箴四23),求神時時鑒察我們,或是彼此相待,或是待眾人,常要追求良善(帖前五15);

更藉著禱告反省一天的作為,遠離世俗的引誘,避免追求虛榮(腓二3);務要常常聚會,不住地禱告,追求靈性的生活,如此當可遠離罪惡,做個神喜愛的完全人!



作者: 江海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3/0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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