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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Z小恩


「婚姻」要門當戶對!

時常聽到長輩在談論婚姻的時候,如此提醒教會的未婚青年。以往自己只聯想到長相、學歷、家庭背景、價值觀,以及社會地位等等的因素。

不錯,門當戶對相當重要,畢竟婚後就是柴米油鹽醬醋茶的實戰生活,倘若門不當戶不對,新婚時再多的濃情密意都在生活細節上磨合,可不是很符合經濟效益啊!

這觀念放置內心許久。多年後,終於與一位傳道交談時,他說到「最重要是信仰上的門當戶對」。

此話又把自己從原始的思考中帶入另一境界:究竟「信仰上的」又是指哪些層面?難道只是與對方共承「真耶穌教會」的信仰?或是進一步的「每天讀經禱告」?還是更上一層樓的「在教會熱心事奉」?……

婚後的NZ小恩,從地球的另一邊來台生活了一段時間,日漸感受到文化差異不僅在生活習慣上,且在信仰觀念上都有著深遠的影響。信的固然是同一本《聖經》,同一個教會,更是嚮往同一個屬靈目標。

但一對來自不同文化背景的夫妻,如何在遵行神話語的前提下,突破這些文化的束縛,於這兩種文化的蹺蹺板上找到平衡點,進而達到「信仰上門當戶對」的最高境界?今天筆者主要針對新家庭成員之間的中西文化差異展開探討,希望藉著幾個比較典型的例子,供讀者參考。

1.過節

去年的聖誕節,曾聽到有人說:西方人慶祝聖誕節是錯誤的喔!

雖知道這句話有些誤解,但自己內心的反應仍是:對啊!《聖經》上不記載耶穌降生的日期,就是不希望世人為祂慶生,因為耶穌是太初的道,道就是神。祂說:「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約八58),而且是「在耶和華造化的起頭,在太初創造萬物之先,就有了我。」(箴八22)

道理固然如此,但重點是,聖誕節對西方人來說是家庭團聚的大日,許多家庭成員長時間在海外,一年只團聚這一次,類似中國人過的農曆年。

當然相較之下,比起聖誕節,農曆年它當初的宗教性早已較不可考,而聖誕節本身至今仍無法百分之百擺脫宗教的意涵,仍保有耶穌道成肉身的概念。總之,話說回來,現今在這些節日中,大多只是具有家庭團圓意義之大日,於兩地的文化都不可忽略。

是的,不否認家庭團圓的重要,但不論西方的聖誕節或中國的農曆年(清明節等等)也好,雖然兩者都富有濃厚的人情味,但若追根究柢,在宗教上其實都有不大符合道理之處。因此,做為夫妻,我們可以一起思考,萬一在這些節日團聚有所困難,而選擇利用平常的假日,是否一樣可以圓滿?

不是說聖誕節或農曆年就不能家庭團聚,當然可以,但如果這些節日造成負擔,就可以選擇不因風俗或責任之故,為了只是做而去做。

若夫妻倆覺得可行,就需要與家人有技巧的溝通,建議另選假日與大家敘舊,聯絡感情。如此變通的目的莫過於不強調這些文化節日,因為其意義對我們來說,只是讓家人愉快地聚在一起,共享天倫之樂。

2.紅包

曾經聽到有信徒辯論,在過年過節給孩子壓歲錢是帶給他們什麼訊息,有沒有助於宗教教育?

「紅包」是中國人新年的一種習俗,中國人喜愛紅色,因為紅色象徵活力、愉快與好運。發紅包給未成年的晚輩,是表示把祝願和好運帶給他們。

據說壓歲錢可以壓住邪祟,因為「歲」與「祟」諧音,晚輩得到壓歲錢就可以平平安安度過一歲。現在長輩為晚輩分送壓歲錢的習俗仍然盛行,後來因為圖吉利就把需要送錢的時候都叫送紅包。

當然這與之前「過節」裡所提,很多習俗已脫離最初的宗教意義。反之,許多人是透過這些文化,來播散一些微笑與溫暖給自己周遭所愛的親人,讓對方感到親人之間的美好,使感情更加密切。

不違背這美好的精神,也更不是否認紅包的功用,但做為基督化家庭的父母,倘若覺得可行,我們也可以選擇另一種方式,來向我們的子女表達內心對他們相同的關愛,也就是使用「新年禮物」來代替傳統的「壓歲錢」喔!

倘若可行,平時就可以觀察孩子需要什麼,而藉著新年來給他一個驚喜。如此做的好處是,可以避免強調壓歲錢的意義(雖然對小孩子而言,可能僅是「過年有錢拿」)。

當然也不一定需要等到新年才給孩子驚喜,但因為周圍的小朋友新年都有來自長輩的紅包,孩子難免覺得沒有收到而感到幾分失落。

以上這一點可由父母決定,但孩子周圍的親戚長輩不見得有相同的觀念。這時年輕的夫妻可以嘗試與長輩溝通,敬請長輩配合自己給孩子的宗教教育。若說長輩堅持,就不必過於勉強,頂多建議送個簡單的小禮物即可。

同時為了不強調過年有「壓歲錢收入」的觀念,個人覺得在每天的生活中可以透過獎賞給予零用錢,讓孩子平時就有「收入」。例如學業進步、對長輩有禮貌,或對同學有愛心等等,都是很好的獎勵。除此之外,還可以順便教育理財的觀念。

當孩子長大懂事了,可以用簡單的話語告知他壓歲錢是一種民俗文化的傳統,以及大略介紹其背景。

3.中西方社會的性別觀念

來自不同文化背景的家庭,夫妻一開始或許最能意識到的,就是彼此中西差異的男女觀。作為一對恩愛的夫妻可以輕鬆面對的,只要雙方能儘早對於一些觀念認同,將可以化解許多隨後而來的誤會。

某次聽到一段話:

「男女平等嗎?男人是頭耶!」意思似乎強調男人的地位勝過女人。

也曾在比較傳統的場合聽過「你們女人就是不懂啦!」

講的確實不錯。男人本來就是妻子的頭,而且有些事情本來女性就會不知道。但我們可以重新思考,男女是否可用「平不平等」來衡量彼此之間的差異?這個社會一直在辯論的「平等與否」之話題,其實並非《聖經》道理的重點。

《聖經》說,「人當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兩人成為一體」(創二24),並且在《彼得前書》也記載,夫妻要同承生命之恩(彼前三7)。由此看來,夫妻在神面前屬靈的尊貴性,是毫無懷疑的平等。

《聖經》道理教導妻子需順服丈夫,因丈夫是頭,妻子是身體;相對的丈夫要愛妻子,甚至願意為她捨命。這是闡明夫妻角色的扮演與責任的區分,而非男女尊貴性的不一。

我們來打個比喻:倘若有人認為頭比較重要,那把這個頭暫時移開,請問單單一個頭能做什麼?當然單單一個身體也不能做什麼;兩者是互相依賴,是一體無法分開的關係。

既然是一體,就不會有尊卑之分,更何況在《加拉太書》三章28節說到,在主裡,不論為主為奴,不分種族,男女老幼,都「成為一了」。

因此,我們必須先清楚了解,夫妻角色扮演之不同,與男女在神面前屬靈尊貴性的相同,才不會被「平等與否」或該不該「傳統」之問題所困,也能幫助現代夫妻相處地更親密、融洽,更知道如何彼此尊重並包容對方與自己的差異。

以上是針對夫妻兩人認知(態度)上的經營。既然話題相近,在此也順便延伸談談另一樣有趣的話題,這就包括與長輩之間的溝通:

4.中西社會的婚姻觀

來台灣之後,曾經藉著某次吃飯的機會聽到一位女兒即將結婚的父親嘆道:

「嫁女兒跟娶媳婦的心情截然不同!因為女兒嫁了,不知道她會否適應男方的環境?感覺好像失去女兒似地!」

思想這話還真有濃厚文化的意思!其實「嫁」或「娶」,是中國長久以來的傳統。相較之下基督教的西方國家,在英文文字裡,並無「嫁」字或「娶」字,《聖經》更是沒有這樣區分男女結婚的精神。

例如:「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兩人成為一體。」(創二24;弗五31)。這「兩人成為一體」並無誰嫁誰娶,而是平等結合的動詞;並且夫妻要「同承」生命之恩(彼前三7),闡明夫妻在神面前擁有相同屬靈的尊貴性。

再者,正確的婚姻觀,是男女結婚之後於各方面獨立,因為他們已是獨立的個體,必須長大,有所擔當。例如年輕夫妻可一起決定在哪裡生活,是先生原先居住的城市?是妻子原先居住的城市?或是看兩人工作地點為決定的考量。

總之,適應絕對不是單單女生一方的功課,而是男女主角兩人努力建立這個基督化的家庭。因此不論是兒子或女兒結婚,父母的心情應該沒有區別才是。

另外,在偶然的機會裡,筆者也曾經聽說「中國人的傳統就是結婚之後,尤其是長子或獨子,要跟娶進來的太太與父母同住,因為這是孝順。」

深思其意,這也是東方文化特色之一。說到其典故,時間拉回農業社會時期,家庭成員人手之多寡相當重要,尤其男性力氣較大,可以做更多事(也因此才有傳統重男輕女的觀念)。

總之,家裡越多人越好,於是經過時間的流逝逐漸形成有大家族一起住的習慣,並且中國人的倫理觀,是在長期的農業社會中建立起來的。

關於這一點,中西背景差異大,因西方人最古早以來,是以游牧業來維持生活。因為是游牧業,經營到一個相當的程度,大自然的資源會變的有限,因為沒有哪一片草場經得起長期放牧,因此當游牧業一經產生就與移動性生活相伴而行。因此家裡的成員必須自力更生,走出去另找其他資源生存,繼續經營自己的游牧業。

經過時間的流逝,這種方式已形成生活的習慣──兒女到了某個年紀(通常是18歲),就必須學習獨立,在外茁壯,獨當一面,許多事必須自己想辦法及承擔。婚後絕對是夫妻兩人獨立,全權處理所有的事。

呈現兩個文化最根本的差異,是否覺得有趣?那來自中西背景的夫妻要如何經營呢?在下提供一些建議性的想法做為重新思考的方向:

1.《聖經》所說的「離開父母」(創二24),不是單指男女任何一方,而是夫妻兩人。並且「離開父母」不會就是代表不孝,更不是離他們越遠越好(參:〈錯把馮京當馬涼〉,《聖靈》月刊,2009,1)

2.依照道理,兒子(或獨子)與女兒(或獨女)是一樣尊貴的(詩一二七3;彼前三7;加三28;太十九13-14)。

3.倘若這真是所謂的「孝」,如此因這傳統住在男方父母的家(而非其他原因),會不會就沒有對女方的父母盡到孝道呢?我們可以進一步思考,在神的觀念裡,男女雙方父母是否相同尊貴?

《聖經》記載,「要孝敬父母」(弗六2-3),並沒有說「要孝敬男生的父母」。因此,婚後與父母同住當然可以,但孝順與否,個人覺得,不能用「與男方父母同住」做為絕對的標準。

4.男女結婚後,本來就是獨立的個體(創二24),有絕對的自主權。依照統計,西方社會的婆媳問題少於東方人,(當然東方社會婆媳關係好的例子也相當多),因為西方人的婚姻觀,尤其單指婚後獨立而言,其實符合《聖經》的婚姻之道。

中國社會的婆媳問題是因為兩者有差異且處於同屋簷下所產生:因時代不同(或教育程度差異)有不一樣的價值觀,不同理念,不同做事方法等等。這沒有誰對誰錯,並且兩者都有自主權。因此,《聖經》的「離開父母」並非惡意,而是有其中之道理──讓新婚夫妻有足夠的自主空間好好建立這基督化的家庭。

5.婚後固然要尊重(雙方)父母,也要彼此建立良好的溝通方式,但最後任何關乎這個新家庭的事,決定權仍在於夫妻兩個主角。(雙方)父母可以提供寶貴意見,但不能強迫已婚的兒女要順從己意。

畢竟「離開父母」,也是指思想方面、價值觀、感想、處事方法等等。大人這時必須學習放手,給下一代空間,並且在背後用禱告來支持幫助他們。

教會除了提供未婚青年《聖經》觀的婚前輔導外(而非只是傳統配方),也可以開輔導班給準公婆、岳父母大人,讓大家有正確的心理建設與期待。

婚介工作不僅限於介紹對象,更是要協助雙方家庭婚後的輔導與協調。輔導方面,依情況而定,有時可私下與年輕夫妻談談,或是由婚介、傳道私下輔導父母親。

結論


夫妻彼此都要尊重對方的文化。因此本文不是要否認任何一方的習慣,而是提供年輕夫妻更多選擇及變通方式,僅作經營基督化婚姻的參考。最重要的是夫妻兩人恩愛,時常溝通,一起在日常生活中同甘共苦。

為了盡力建設基督化的家庭,可以考慮淡化一些「大家都在做」的「儀式」,並且不論處在中式或西式的環境,孩子的宗教教育務必平時就用心,讓他們從小深知自己所信的是天上獨一真神,不被周圍的同學朋友或習俗等等影響(例如聖誕節)。

如此一提,面對習俗、要做任何事之前,可以思考「我們是誰?」、「我們應該做的是什麼」,以及「我們這樣做有否符合基督化家庭的體統?」(例如,倘若真的去參加慶祝聖誕節的活動合宜嗎?)

彼得當時有信心行走海面,目標是走到主耶穌那邊(太十四29-31)。這海雖象徵世界,但相信大家都有如同彼得的心志,會目不轉睛看著主耶穌,不停努力邁進走向祂。這雖是我們的目標,但世上仍有許多「風浪」在干擾我們。

一旦我們不小心被這些世俗潮流影響,原本的焦點──主耶穌,就會變得模糊,甚至讓我們失去正確的方向,給惡者留地步。在這個充滿迷信的環境裡,切忌被「大家都這樣」牽著走,落入魔鬼的圈套。

神的兒女超越世界,是行走在這些種種「風浪」之上,內心毫不受影響,穩如泰山(約壹五4)。不管夫妻倆是否來自不同文化背景,總要一起攜手同行天國路,多多溝通,每天靈修,經營婚後超越文化「信仰上門當戶對」的生活,共承生命之恩。




Publisher: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Date: 05/0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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