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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381期2009年6月)
時勢評論:信徒應重視靈修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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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明真


靈修(spirituality)一詞源於天主教,與苦修及神祕主義有關。《聖經》中雖沒有靈修一詞,但卻充滿著靈修的觀念。靈修是指屬靈生命的操練,人藉由靈修尋求神的教導和聖靈的感動,使內在的生命更新,外在的言行改變,在每天的生活中體驗信仰的真實。

一個人信主後,有了屬靈的生命,卻是幼小、軟弱的。因此這生命需要不斷的培育、鍛練,使它能長大、茁壯(彼前二2;來五12-14;雅四8),越來越像神(弗四24),這是靈修要達成的目標。

一.靈修的重要性

信徒受洗後,罪惡得到赦免,成為新人(弗四24),有了新生命(彼前一3)。正如經云:「你們已經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西三9-10)。

既然信徒已經成為「新人」,是否就不必再努力對付「舊人」、「舊我」,從此與罪惡絕緣,不會再犯罪?還是要繼續對付「舊人」、「罪性」,時時儆醒,努力追求靈命的長進呢?

使徒保羅認為運動員為了爭取一面冠軍的獎牌,要接受嚴格的訓練,只得到會衰殘的桂冠。而基督徒要得著永不衰殘的冠冕,更要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林前九25-27)。

「攻克」的希臘文為 ,意思為擊中臉上、眼圈打黑,這是拳擊比賽的術語。「服我」的希臘文為 ,意思為使它作奴隸。保羅強調基督徒與運動員一樣,為了得著冠冕,需要自律己身,也就是需要自我靈修。

保羅說:「所以,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就如淫亂、污穢、邪情、惡慾,和貪婪。」(西三5),基督徒受洗後,蒙神赦免罪過,並不代表從此不再遭受罪惡的攻擊;因此保羅勉勵我們要「治死」身體的惡行。

信徒受洗歸主後,要每天抽空與神親近,這對於靈命的長進是很重要的。良好的靈修能帶來持續的服事,能成為合乎主用的貴重器皿(提後二21),使自己和別人得救(林前九27),並使神得著榮耀(彼前二11-12)。

二.靈修的方法

靈修是一種靈命操練的方法。倘若每天能有固定的時間和地點來靈修,養成規律的習慣,將使信徒在道理與品德上均能長進。例如但以理一日三次跪在神面前禱告感謝(但六10);很多基督徒也有靈修的習慣,有時是集體性的參加早禱會、晚間聚會,有時是個別性的單獨在家中讀經、禱告。

靈修是與神相交,並無固定的方法。只要能以神為中心,以基督耶穌為禱告的對象,以《聖經》為思考的重點即可。茲略述靈修的方法如下:

1.要使心靈安靜。現代人的活動太多,無法使內心寧靜,因此很難聽見神的聲音。經云:「我的心默默無聲,專等候神;我的救恩是從祂而來。」(詩六十二1),透過安靜的默想,反覆思想神的話語,可以真正與神相交。

2.要讀經。經云:「主每早晨提醒,提醒我的耳朵,使我能聽,像受教者一樣。」(賽五十4),神的話語是屬靈的糧食,能使我們心中喜樂(賽五十五1-2),成為聖潔、完全(約十七17),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三15-17)。

神會透過《聖經》,按我們不同的需要,對我們說話。我們受洗後,成為新人,要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所以要認真研讀《聖經》,方能在一切屬靈的智慧悟性上,滿心知道神的旨意;好叫我們行事為人對得起主,凡事蒙祂喜悅,在一切善事上結果子,漸漸的多知道神(西一9-10)。

3.要禱告。經云:「應當一無罣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腓四6-7),靈修是與神相交,向神傾心吐意(撒上一15)。因此我們可以藉由禱告,將心事告訴神;禱告也可以從神得到能力。

人帶有必死的肉體,常是軟弱無力,以致體貼情慾的事,受到罪惡的束縛。但神賜給我們應許的聖靈,祂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們,使我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羅八1-13)。聖靈和情慾是彼此相敵,所以藉由禱告使我們能順著聖靈而行,靠著祂治死身體的惡行,就能不放縱肉體的情慾(加五16-26)。

4.要遵行神的話語。真正的靈修應該與日常生活結合,能活出神的形像。屬靈的生命不是知識,乃是生活,我們靈命的長進是一點一滴的日積月累。所以我們不要單單讀經、聽道,更要在生活中實行出來,這樣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雅一22、25)。

經云:「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他要像一棵樹栽在溪水旁,按時侯結果子,葉子也不枯乾。」(詩一2-3)。使徒保羅也說:「操練身體,益處還少;唯獨敬虔,凡事都有益處,因有今生和來生的應許。」(提前四8)。

我們如果想成為優秀的運動選手,需要不斷的操練,才能到達熟練的地步。同樣的,我們的屬靈生命,也必須要藉由讀經、禱告、聚會、服事等靈修生活來殷勤的操練,將罪惡治死,才能達到聖潔的地步。靈修與一般宗教的修行不同,它不是藉由善功修為,而是經由禱告、讀經,與神建立親密的關係,蒙受神的恩典與賜福。

所以在今日罪惡的世界裡,信徒應重視靈修生活,養成良好的習慣,時刻與主親近、相交,使我們的靈與神的靈相契合,使我們的生命與神的生命相連結(約十五5),就能蒙神賜福,產生屬靈的力量,勝過罪惡的誘惑。


作者: 吳明真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6/0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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