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刊為本會之機關雜誌,除刊登本會重要消息外,以對內造就信徒,對外宣揚福音為宗旨。
二. 凡符合本刊宗旨之福音、論道、講台、靈修、查經、消息、蒙恩見證等之稿件講多惠賜。
三. 凡來稿必在一萬五千字以內,得分三期刊完者為限;超過此數有發表價值者,可出單行本。
四. 本社有刪改權,凡不欲被刪改者,希附帶聲明。
五. 凡未臻定論之研究性文章,即將刊登於「真理研究」不定期刊物。
六. 凡刊登之文章,即酌付稿酬以表謝忱;稿費標準由本會出版委員會決定之。
七. 每月初開編審委員會議審核下月稿件,故有時效之稿件希於前月底前寄達,以免夫去時效。
八. 來稿如兩個月內不退稿,表示已決定錄用,即將依次刊登,或另出單行本。
九. 撰稿希用方格稿紙,以便計算字數;本社備有稿紙,凡欲投稿之同靈,可來函索取。
十. 為提高本刊素質計,來稿務必內容充實,並合時代需要;文字必須簡潔清晰,易明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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