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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26期1996年7月)
你來我往:[宗教教育]第123期五月號迴響-「不在教員講習中缺席」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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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宗教教育系擔任班負責或系負責的弟兄姊妹常會感歎找不到「合格」的教員。如果遵照總會規定,要擔任宗教教育教員必須先經過半年的見習,然後參加教育處所舉辦的教員講習會,結業後再經過半年的實習,之後才能由職務會聘為正式教員。

以往社會型態單純,大家的生活作息相差不多,所以舉辦講習會時,幾乎所有的人都能撥出時間參加。但現今社會朝向多元發展,縱使是在學的學生也會對自己的假日作各種不同的安排,因此,一年只舉辦一次的教員講習會,就會有很多人無法參加,成為「永遠的見習教員」。

然而,舉辦一次講習會所費不貲,若為了配合各種人的狀況,教育處可能會整年都在辦講習會,無形中浪費許多資源。所以,在教員資格的認定上,教育處應該可考慮不同的標準,讓實際從事宗教教育事工卻無法參加講習會的同靈可名正言順地取得正式資格。

另一方面,教育處或教區也需要充實進修會的課程,讓教員有在職進修的機會,以補講習會的不足。一般而言,見習教員在參加講習會時,實際教學經驗多半有限,對於有關教學法或輔導方面的課程,難以心領神會;但在經驗逐漸累積之後,伴隨而來的就是各樣的疑難雜症,需要經由指導或討論方能找出解決之道。所以,若能經由進修會的加強,必能使眾多教員受益匪淺。

宗教教育的良窳攸關教會的增長,因此,教員素質的維繫十分重要,若能健全教員自我充實成長的管道,相信能使本會的宗教教育走得更穩固。

(原[宗教教育]125期,1996年07月號)


作者: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7/01/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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