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電子圖書       English 
電子圖書首頁 |  分類瀏攬 |  研讀聖經    
 (聖靈月刊第271期2000年4月)
藝文特區:[聖靈月刊]以主的心為心
目錄 | 上一章 | 下一章

若水

看了一則新聞報導,巴西有一位神父在會堂裏用唱歌、舞蹈結合福音,作為吸引人到教堂禮拜的方法。使用這種新鮮的聚會方式,的確吸引很多人來參加他的聚會,有時會眾還常達上萬人。

前陣子亦曾看到報導,美國有許多教會工作人員為了吸引從不到教堂聚會的年輕人來教會,在聚會時以肢體舞蹈來吸引年輕人進入會堂。其實,對於他們這種為主熱心工作的精神,我是很感動的;姑且不論對與否,我想其用意都是好的,總希望用一些方法吸引人來認識神。

感謝神!今天我們能在神親自設立的真教會認識神、敬拜神,既然領受了神的恩典,傳福音的責任就已託付我們了(林前九16-17)。不過,慶幸的是我們傳福音不需要用太多的巧思,因為有聖靈與我們同在、有聖靈親自作工,我們只要開口傳,有願做的心,一切成果都操於神手。

我們不拘是傳道人與否,傳福音已是我們一生必須擔負的責任,因為主要我們要傳福音給萬民聽(可十六15)。認清了自己的身分及該負的責任後,就可以著手進行為主做工的計畫了。

為主做工首先要認清楚我們作工是與神同工的(林後六1),是神親自工作,而非我們在做。有了這一層的認識,我們才會虛己,才更懂得靠聖靈的能力來做工(徒一8)。傳福音若只想靠自己,很容易產生只傳自己的偏差行為,傳的是自己的口才、自己的才能等個人魅力,讓人只看到自己而不見神,豈能不慎!

傳福音還有一必有的心態,就是體會主愛世人的心,深刻體會主不願一人沉淪的情懷(彼後三9)。若能以主的心為心,才能像保羅一樣為了挽救世人的靈魂得救,情願放棄與神同住的屬天福氣,留在世間與世人同住。

為搶救人的靈命以盡我們的責任,我們所能做的就如提摩太所說:務要傳道(提後四2),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用百般的忍耐來傳福音,無論如何,總要救一些人(林前九22)。當看到許多人為主大發熱心時,曾否激勵真正屬神子民的您也開始為引人得救的工作而有所行動了呢?不用煩惱,我們亦不需絞盡腦汁設計引人歸主的方法,我們只當竭盡心力、時常禱告,倚靠聖靈的能力將人完完全全地帶到神面就好了(西一28-29)。


作者: 若水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4/01/2000
列印本頁
分享好友
意見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