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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79期2000年12月)
靈修小品:[聖靈月刊]主賜新命令──約翰福音查經之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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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忠光

耶穌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約十三34)

一、 什麼是新命令?

主對門徒所賜的新命令,就是叫他們「彼此相愛」。關於「愛」的道理,舊約聖經中已經以十條誡命將愛神與愛人的道理規定得很詳細了(出二十3-17)。主耶穌也曾把「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與「愛人如己」兩條誡命,歸納為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二十二36-40;可十二28-31;路十25-28)。

為何在此說是一條新命令呢?我想所不同的,是在於連接著說「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這就是與「愛人如己」所不同的「彼此相愛」之內涵。主耶穌怎樣愛門徒呢?祂說:「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之後,接著說:「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約十五12-14)。因此可知,主耶穌是以「捨命」之最大的愛心來愛門徒(參:約十11-15)。

保羅也闡明基督為我們罪人死的大愛:「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是有敢做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五7-8)。

這就是主耶穌給門徒示範的,最大的愛的表現;叫門徒效法的,也就是這種犧牲的愛。使徒約翰說:「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約壹三16)。捨命的愛,就是耶穌所留下的榜樣;祂叫門徒「彼此相愛」的新命令,就是以這種犧牲的愛來愛弟兄姊妹。如果我們有這種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就因此認出我們是主的門徒了(約十三35)。基督徒的特色就是有此「彼此相愛」的心;若沒有,將如何表現你是主的門徒呢?

二、遵命的重要性

1. 能作主的朋友

耶穌說:「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約十五14)。我們若願意與耶穌親近,作祂的朋友,就要遵守祂的命令──彼此相愛。經云:「濫交朋友的,自取敗壞;但有一朋友比弟兄更親密。」(箴十八24)。

這一位比弟兄更親密的,就是主耶穌。朋友不可濫交,非要慎選不可,因為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主耶穌是道成肉身的真神、宇宙的主宰,若能與造物主成為朋友,是何等光榮與幸福?何況祂能為朋友捨命,還有誰能比祂更親密呢?俗云:「得罪一位朋友容易,獲得一位朋友困難。」

多年的好朋友有時因不當的一句話而離去,或為了利害關係反目成仇;但人與人並不是藉著一兩句話,或相處一兩次就可成為好朋友的。一般說來,在幼年之交,所謂同學、同鄉等竹馬之友才能結交至老,成為莫逆之交或患難之交。

耶穌在升天之前,給門徒留下的最後一句話:「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二十八20)。若我們願與這位比弟兄更親密的主耶穌作朋友,就要遵行祂的命令──彼此相愛。

2.能作主的門徒

門徒是與師父相對之語(可譯為學生,太十24),乃以教育之機能為前提之言。因此,門徒乃有受教者(those who we taught)(賽五十4)之意。在狹義上是指著十二使徒而言(太十1,十一1);但在《使徒行傳》所記門徒多指信耶穌為救主的,即所謂基督徒之意(徒六1、7,十一26)。

耶穌對信徒祂向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約八31);因此,要作主的真門徒必須遵守祂的道,甚至要背著祂的十字架跟從祂,才配作主的門徒(太十38)。

要作主的門徒不容易,但是如能配作主的門徒的話,祂就賜給他們權柄,能醫病趕鬼(太十1)。能作主的門徒,不僅能使人獲得平安,並能救人進入天國享受永生,人生還有比這個更有價值的事嗎?

3.禱告能蒙垂聽

經云:「真神與摩西面對面說話,好像人與朋友說話一般。」(出三十三11)。禱告的意義在於與神靈交,向神傾心吐意(詩六十二8),向神求問等(伯四十二4),是人生寶貴的功課。因此,我們若能與神成為朋友,神是我們的避難所(詩七十三28)與倚靠,我們一生便獲得平安,其樂無窮!

耶穌應許:「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太七7-8)。保羅也叫我們「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裏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腓四6-7)

有人說:「禱告是基督徒的特權。」因為能與獨一的真神、宇宙的主宰靈交,傾心吐意,沒有比這個更寶貴的事。可惜我們常常感覺禱告不蒙神垂聽,或常說不明白神的旨意,這是因為我們與神的關係還不夠親密,還不配作祂的朋友、祂的門徒的緣故。

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們的行事為人並沒有按照主的吩咐而行,尤其還沒有達到主所命令的「彼此相愛」的地步之故。因為使徒約翰說:「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祂得著;因為我們遵守祂的命令,行祂所喜悅的事。神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祂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且照祂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裏面;神也住在他裏面。我們所以知道神住在我們裏面是因為祂所賜給我們的聖靈。」(約壹三22-24)

弟兄姊妹們!我們都盼望我們的禱告能蒙神垂聽,那麼就必須檢討我們的信心,及我們遵命的程度,尤其是「彼此相愛」的新命令,我們到底實行了多少?以上是使徒約翰所指示我們的禱告能蒙垂聽之要件。願與各同靈共勉!

三、如何彼此相愛?

「彼此相愛」說來簡單,但能做到主所說的內涵並非易事,這表示我們還沒有資格當主的朋友與門徒。那麼,我們要如何努力做到主所要求的標準呢?我想下面的幾種觀念必須具備,然後或可做到彼此相愛的地步。

1.要有一家人的觀念

愛其所愛,恨其所恨(參:太五46-47)是人之常情。我們雖然還無法達到「愛仇敵」的地步,弟兄姊妹必須「彼此相愛」非努力實行不可。而要實行彼此相愛,必須先有一家人的觀念。

保羅說:「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裏的人了。」這是因為我們藉著祂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之緣故(弗二18-19)。

筆者曾訪問韓國鄉下一所教會,午飯後要離開時,一位身為財務負責人的姊妹送我們走一段路。途中她告訴裴長老,覺得我很面熟,好似在某處見過,藉著裴長老的翻譯,我想這是不可能的,因這是我第一次到此訪問。後來讀到這經節才恍然大悟,原來我們同被一個聖靈所感,進到父面前,成為神家裏的人之故。

在英國教會,我看到他們真是過著一家人彼此相愛的生活。當倫敦教會購買新會堂時,還缺少許多錢,那時英國各地教會不僅盡力捐助,還將剩餘的錢都不計利息借給他們。愛丁堡教會某位執事告訴我:「我們都是一家人,若知道他們有困難,怎麼能把錢留下來自用,而不幫助他們成全美好聖工呢?」

紐卡素教會獻堂禮時,約有一千二百名信徒參加。當時英國所有信徒約一千五百名,除了老少等真不能來參加者外,幾乎所有的信徒都將經營的中餐外賣店暫停營業,租大輛遊覽車來參加幾天。因為他們認為這不只是紐卡素信徒的盛事,是所有信徒當慶祝的聖工,所以如此踴躍地前來參加。

願全球的真教會信徒都有這種彼此相愛的表現,那麼我們就真是生活於「在地如天」的境地了。

2.要有作肢體的觀念

保羅談到「門徒屬基督譬如肢體屬身子」說:「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身子原不是一個肢體,乃是許多肢體。………神隨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排在身上了。但如今肢體是多的,身子卻是一個。眼不能對手說:『我用不著你;』頭也不能對腳說:『我用不著你。』不但如此,身上肢體人以為軟弱的,更是不可少的。身上肢體,我們看為不體面的,越發給他加上體面;不俊美的,越發得著俊美。……神配搭這身子,把加倍的體面給那有缺欠的肢體,免得身上分門別類,總要肢體彼此相顧。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林前十二13-27)

五個指頭曾經爭吵誰為大。首先大拇指說:「我最粗,故稱為大拇指;所以我最大。」接著食指說:「我最大;因為指揮時,是用我食指指揮的。」中指說:「我最長且站在中間,你們都在我旁邊侍候我;所以我最大。」無名指也不認輸地說:「結婚戒指都掛在我身上;所以我最大。」最後小指頭想來想去,無一可與他們相比,便說:「我雖然最細小且擺在最後,然而,若沒有我,你們能緊握物品嗎,方便嗎?可見我的存在也是不可少的。」的確,身上肢體人以為軟弱的,更是不可少的。

我們若認識教會是耶穌的身體,與我們各自作肢體的關係,就非彼此相愛不可。身上的一個肢體受傷,全身會感覺疼痛;一個肢體得癒,全身就感覺舒服。我們若有如夫妻是一體關係的觀念,看教會(信徒之集團)是耶穌的身體之一體關係,或可實行主所賜的「彼此相愛」之新命令了。

願我們知道信徒之間有不可分割的密切關係,以實行「彼此相愛」之主訓吧!


作者: 謝忠光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12/0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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