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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義雄


本章繼續敘述智者三十則箴言,由第六則起至第十八則共有十三則,其內容包括飲食、錢財、交友、管教孩童、遠離淫亂、不可酗酒等教訓。

第六則(二十三1-3)飲食的禮節


你若與官長坐席,要留意在你面前的是誰。你若是貪食的,就當拿刀放在喉嚨上。不可貪戀他的美食,因為是哄人的食物。

猶太民族是好客的民族(創十八1-8),所以請客坐席是屢見不鮮的,民間禮尚往來也有不少應酬(參:路十四7;約十二1-2),智者特別提出教導有關飲食的態度: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你跟大人物同桌吃飯的時候,要記住他是誰。如果你胃口大,就得約束自己。不要饞涎他的佳餚美味,可能那是他的圈套。

《思高譯本》譯為:幾時你與首長坐席,應記著,在你前面的是誰。你若過於貪食,應在喉嚨上,放上一把刀。休要羨慕他的珍饈,因為那是騙人的食品。

1.留意背景和對象(1)

注意請客的主人是誰,他為什麼請你吃飯,誰與你同桌。在尊長面前,要謹慎言語,注意飲食的禮儀。

2.不可暴飲暴食,狼吞虎嚥(2)

千萬不要因山珍海味、佳餚美酒擺在面前,就饕餮大飲而失態。智者以「拿刀放在喉嚨上」描述,勸人約束自己,不要狼吞虎嚥大吃大嚼,貪食無饜。

3.注意主人是否另有企圖,別有用心(3)

「哄人的食物」原文是撒謊的糧食。意即有人請客,外表上是喜氣洋洋,禮節週到;但內裡是另有企圖,別有用心,可能是一場「鴻門宴」。你吃的時候要小心,因為「宴無好宴」,來者可能不善(參:6-8)。哈曼洋洋得意赴以斯帖的筵席,招徠殺身之禍(斯七)。

第七則(二十三4-5)富貴如雲煙


不要勞碌求富,休仗自己的聰明。你豈要定睛在虛無的錢財上嗎?因錢財必長翅膀,如鷹向天飛去。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要聰明些,不要耗盡心力追求財富。錢財轉瞬消失,好像長著翅膀,如老鷹飛走。

《當代聖經》譯為:不要整天為求財富而勞碌奔波,要明智一點,放棄這個念頭!因為你凝神注視它的時候,它就消失影蹤了。它必像鷹振翅沖天,瞬息就杳然無蹤。

上一則箴言論及貪食,這一則是論貪財。美食當前,令人垂涎三尺;大利當前,也會叫人起了貪慾的心(參:書七21)。

財富和豪華的生活是人人所追求,但整天為求財富而勞碌奔波、耗盡心力,這種愛財如命的作風是不智之舉。智者勸人要放棄這個念頭,他形容「錢財必長翅膀,如鷹向天飛去」,因為錢財畢竟是身外之物,轉瞬間就如雲煙消散,蕩然無存,真是「富貴如雲煙」。

錢財不值得貪愛,因為我們沒有帶什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什麼去,操心勞力所掙到的錢財,有可能還沒享用就撒手人寰,與世長辭。你千辛萬苦,日積月累所聚集的財富必留給以後的人。正如傳道者所說:「那人是智慧是愚昧,誰能知道?他竟要管理我勞碌所得的,就是我在日光之下用智慧所得的。這也是虛空。」(傳二19)。求主賜我們有知足的心,隨遇而安,過知足常樂的生活(腓四10-13)。

第八則(二十三6-8)不隨便接受人的邀宴


不要吃惡眼人的飯,也不要貪他的美味;因為他心怎樣思量,他為人就是怎樣。他雖對你說,請吃,請喝,他的心卻與你相背。你所吃的那點食物必吐出來;你所說的甘美言語也必落空。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不要吃吝嗇人的飯,貪圖他的美食。他說:「來吧,請吃,請喝;」可是言不由衷。他的態度虛偽,令人作嘔;你對他說的好話也都落空。

《當代聖經》譯為:不要吃惡人的東西,不要貪圖他的山珍海錯。因為他心裡盤算的,才是他的本意。他嘴裡雖然說:「請隨便吃喝」。但心裡卻是暗懷鬼胎。你終必還是要把吞下的美味吐出來,你奉承讚歎的話都白說了。

這一則箴言又回到飲食的話題,智者警告不要隨便接受人的邀宴,特別是「不要吃惡眼人的飯」(不要吃吝嗇、小心眼兒人的飯)。這種人請客,並非出於真心誠意,他嘴裡雖對你說:「請吃,請喝!」但心裡卻是捨不得,言不由衷。

你每吃一口菜,喝一口酒,他都會覺得心如刀割,怪怨你不該前來赴宴,浪費他的錢財。當你吃飽之後,滿面笑容地向他致謝,卻絲毫激不起他的興致,因為他破財請你吃飯,感到心痛,後悔不該請你來赴宴。

當你遇到這種斤斤計較的吝嗇人請吃飯,不如不去。赴這種筵席,實在是索然無味,浪費時間,得不償失。因為在他面前食不下嚥,胃口全失,令人作嘔,在飯桌上所說的一切客套話都枉然落空。

第九則(二十三9)不要跟愚昧人講道理


你不要說話給愚昧人聽,因他必藐視你智慧的言語。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不要跟愚昧人講道理,因為他不會重視你明智的話。

《當代聖經》譯為:你不必向愚昧人述說真理,因為你的真知灼見,他都不屑一顧。

智者告訴人,與愚人交耳接談,教導他智慧的道理,是徒勞無益,因為他存有固執的心,缺乏理智,自以為是,不會重視你明智的話(參:十二15,十四16下)。

你勉強以智慧去開導他,是不智之舉;因為你的真知灼見,他都不屑一顧;他可能惱羞成怒,恩將仇報,甚至加害教導他的人。主耶穌告訴我們:「不要把聖物給狗,也不要把珍珠丟在豬前;恐怕他踐踏了珍珠,轉過來咬你們。」(太七6)

第十則(二十三10-11)不可欺負孤寡


不可挪移古時的地界,也不可侵入孤兒的田地;因他們的救贖主大有能力,他必向你為他們辨屈。

《呂振中譯本》譯為:寡婦的地界你不可挪移;孤兒的田地你不可進;因為那贖回他們的、大有能力;是他要對抗你、來為他們伸訴。

《當代聖經》譯為:不可擅移古時定下的地界,或侵佔孤兒的田地。他們的救贖主大有能力,必定替他們伸冤。

這則箴言與二十二章22-23、28節的類似,「不可挪移古時的地界」在前章已經提醒,這裡又重複提起,這是侵佔別人的土地,破壞祖先所立的地界。孤兒寡婦要特別照顧,因為他們是社會上最沒有保障的弱勢,很容易遭受他人欺凌。

摩西律法早有宣示:「不可虧負寄居的,也不可欺壓他,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不可苦待寡婦和孤兒;若是苦待他們一點,他們向我一哀求,我總要聽他們的哀聲,並要發烈怒,用刀殺你們,使你們的妻子為寡婦,兒女為孤兒。」(出二十二21-24)。智者又大聲疾呼,要保障孤兒寡婦的權益。

我們絕對不可欺負孤寡,智者在此特別強調「因他們的救贖主大有能力,祂必向你為他們辨屈。」有救贖主作他們的後盾,必為他們辯護,替他們伸冤。

第十一則(二十三12)留心師長的訓誨


你要留心領受訓誨,側耳聽從知識的言語。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要留心師長的訓誨,聽從他的智言。

《思高譯本》譯為:你要專心接受教訓,傾耳細聽益智之言。

本節經文似乎可以作為「二十三13-二十四22」的第二序言,是前面十則箴言的跋。智慧人以導師的身分,再勸導聽眾要有一顆受教的心。

韓愈:「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對智慧人的教導,學子們應有一顆謙卑受教的心,傾耳細聽益智之言。

第十二則(二十三13-14)管教孩童


不可不管教孩童;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於死。你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靈魂免下陰間。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要認真管教兒童;責打不至於喪命,反而是救他生命。

《當代聖經》:必須嚴加管教孩子,棍子是不會把他打死的!用棍責打,能救孩子脫離陰間。

「體罰兒童」是教育界一大論題,有人主張廢除,有人主張保留,見仁見智、各有論據。就事實而論,現今教育界已廢除體罰,甚至許多家長也不體罰孩童,但社會上不良少年卻比以前增多,可見體罰是一種有效的管教方式,問題是在於能否用之得當。

論語說:「君子懷刑,小人懷惠。」懷之以刑,齊之以禮,就是管教孩童的好方法。明智適當的體罰,不會傷害兒童的身體和健康,反之使他遠離邪惡,免於陷入罪惡而不能自拔,救他的靈魂免下陰間。

這一則箴言是糾正人對管教孩童的觀念,不要以為體罰會對兒童有害,智慧人認為適當的體罰只有好處,沒有壞處。「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用管教的杖可以遠遠趕除。杖打和責備,能增加智慧;放縱的兒子,使母親羞愧。」(十三24,二十二15,二十九15)

保羅說:「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弗六4)。管教責打兒女,與不要惹兒女的氣,兩者互相調和,打痛不要打傷,要讓孩子知道錯在哪裡。

第十三則(二十三15-16)要心存智慧


我兒,你心若存智慧,我的心也甚歡喜。你的嘴若說正直話,我的心腸也必快樂。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年輕人哪,如果你有智慧,我會多麼高興!我會因聽見你明理的話而引以為榮。

從這一則箴言起至二十四章22節,總共出現了五次「我兒」(二十三15、19、26,二十四13、21),好像一至九章的十大呼籲,宛如老師教導學生一般。上一則箴言談到管教,這一則是智者的盼望,希望他的教誨沒有落空,他的心血沒有白費。

學子們都能接受訓誨,心存智慧,嘴裡說正直話,他便覺得心中愉快,怡然自得。老約翰說:「有弟兄來證明你心裡存的真理,正如你按真理而行,我就甚喜樂。我聽見我的兒女們按真理而行,我的喜樂就沒有比這個大的。」(約叁3-4)

第十四則(二十三17-18)不要嫉妒罪人


你心中不要嫉妒罪人,只要終日敬畏耶和華;因為至終必有善報,你的指望也不致斷絕。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不要羨慕罪人,要常存敬畏上主的心。這樣,你的前途就順利光明。

《思高譯本》譯為:心裡不要羨慕罪人,卻要日日敬畏上主;這樣你的將來必然順利,你的希望絕不落空。

一般人都以為:「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乃是時候未到。」可是事實上我們常常看到,義人沒有得到任何報賞就與世長辭,惡人沒有得到應受的懲罰,卻平安亨通。

為何如此,神沒有公義?祂不鑒察審判嗎?作者雖然沒有作清楚的答覆,但他對神仍然抱持堅定的信心,勸人不要嫉妒(羨慕)罪人,只要終日敬畏耶和華;這樣,你的希望絕不落空,你的前途就順利光明。

惡人興旺,義人遭殃,世人因此心懷不平,以為神不公義,沒有審判,甚至懷疑到底有沒有神。在《詩篇》三十七、七十三篇都提過這個問題,詩人的信心堅定,詩的開頭就說:「不要為作惡的心懷不平,也不要向那行不義的生出嫉妒。」(詩三十七1),他勸人:「你當默然倚靠耶和華,耐性等候祂;不要因那道路通達的和那惡謀成就的心懷不平。當止住怒氣,離棄忿怒;不要心懷不平,以致作惡。」(詩三十七7-8)

第十五則(二十三19-21)謹慎交友


我兒,你當聽,當存智慧,好在正道上引導你的心。好飲酒的,好吃肉的,不要與他們來往;因為好酒貪食的,必致貧窮;好睡覺的,必穿破爛衣服。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孩子啊,聽我的話,你要明智,要謹慎自己的生活。不要結交好酒貪吃的人。好酒貪吃的人一定窮困。整天吃飯、睡覺,就要穿破爛衣服。

「我兒」與15節相同,智慧人把學生看似自己的孩子,企盼學子們都能聽從老師的話,心存智慧,謹慎自己的生活,不要濫交朋友。

「好飲酒的」《新譯本》作:酗酒的人,就是貪杯好酒爛醉如泥的人。「好吃肉的」《新譯本》作:暴食的人。這兩個片語為同義詞,是指同一種人,他們是饕餮「好酒貪食」的人。「好睡覺的」就是好吃懶作的,經常大杯豪飲和大魚大肉,好逸惡勞,酩酊大醉,所擁有的那點財產,很快便被他揮霍完畢,導致窮途末路,衣衫襤褸,一貧如洗。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與智慧人同行的,必得智慧;和愚昧人作伴的,必受虧損。」若濫交朋友,必敗壞自己的前途(箴十三20,十八24)。那些好酒貪食的,好吃懶作的人,都不值得作朋友。


Publisher: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Date: 11/0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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