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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煥超

讓人類永遠遺憾的事


說亞當是人類的罪魁禍首一點也不為過。因「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羅五12)、「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羅五15、17-19)。

這一人就是亞當,一次的過犯、悖逆就是亞當吃善惡樹的果子,而其結果是眾人都被定罪、眾人成為罪人,死就臨到眾人。若不是亞當一次的過犯、悖逆,人類說不定永遠能在伊甸園,過著快樂無比的生活。我們現在就來查考,讓人類永遠遺憾的事是如何發生的,它又帶給我們哪些警惕。

犯罪過程


耶和華神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蛇對女人說:「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嗎?」女人對蛇說:「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可以吃,惟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神曾說:『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

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創三1-6)。

1.慎思明辨

亞當與夏娃同樣吃了善惡樹的果子,但過程卻完全不一樣。夏娃吃善惡樹的果子並不是直接拿來吃,而是先受蛇的誘惑(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你們不一定死、如神能知道善惡),再被自己肉體的情慾(好作食物)、眼目的情慾(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今生的驕傲(使人有智慧)所勝過,才拿來吃。但亞當吃善惡樹的果子時,卻一點都沒有懷疑,一下子就吃了。

我們不比較亞當夏娃(或說兩性)誰容易受到魔鬼迷惑。但如果蛇叫亞當吃善惡樹的果子,亞當絕對不會一點懷疑都沒有,就直接吃了。就是因為不是蛇叫亞當吃的,而是夏娃,他所心愛的妻子──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創二23),所以亞當毫無心防,比夏娃更輕易中了魔鬼的詭計。

我們面對魔鬼的直接攻擊時,因為知道面對的是魔鬼,防衛心較強,魔鬼也較不易得手。但如果經過包裝,或透過我們所信任的人,卻常使我們毫無招架之力,輕易跌倒。魔鬼想必也深知這點,所以牠有時也裝作光明的天使來迷惑人(林後十一14),甚至假冒基督、先知之名,若再顯大神蹟、大奇事,對選民是極大的考驗(太二十四24)。

所以當初亞當若能六親不認,以神的話為最高指導原則,就不會鑄下大錯。同樣的,我們對道理要查考清楚,並謹記在心,對任何人的講法,不管是教會中長執、負責人,甚至傳道,不可未加思索而全盤接受。當我們所聽到的與我們所知的真理不符時,我們要進一步去求證,而不盲從。

注意!我們的信心是建立在《聖經》、基督的身上,不是建立在傳道、長執、負責人的身上。不管誰說的話,我們都要分辨,而不是因為是某某人說的,所以都是對的。「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一8)。信徒若不能時時儆醒,慎思明辨,就有可能如亞當因著所信任的人,輕易中了魔鬼的詭計。

2.不被絆倒的人

當然不能把所有跌倒的事情都直接歸咎於魔鬼,《聖經》並沒有記載蛇要夏娃把善惡樹的果子拿給亞當吃。但有時候,人會在有意無意之間,被魔鬼所利用,竟成了別人的絆腳石。就如夏娃把善惡樹的果子拿給亞當吃,成了亞當的絆腳石一樣。

類似的一個例子是神人與老先知的故事(王上十三1-32)。神人奉神的命令,敢一個人去指正耶羅波安王的不是。面對性命的威脅及屬世財富的誘惑都能勝過,但卻栽在老先知的手裡。只因老先知騙他說:「我也是先知,和你一樣。有天使奉耶和華的命對我說:『你去把他帶回你的家,叫他吃飯喝水。』」(王上十三18)。而先前神給神人的命令是「你在那裡不可吃飯喝水,也不可從你去的原路回來。」(王上十三17)

神人對拜偶像的國王會提高警覺,但對老先知卻失去警覺,未能慎思明辨。這裡的老先知可能出於個人的好奇心,甚至好心或愛心,想接待神人,卻在不知不覺中受到魔鬼的利用。如彼得也曾因出於對耶穌的愛,不希望耶穌被殺,想要阻擋耶穌上耶路撒冷受死,而被耶穌斥責為撒但:「耶穌轉過來,對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吧!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太十六23)

有些人對世界的苦難可以忍受,對世界的金錢、名利、肉體的誘惑可以拒絕,但對屬靈的虛假及真理不會分辨,最後也失敗,這是相當可惜的。在神人與老先知的例子中,我們當知道神的命令是不會改變的,「神非人,必不致說謊,也非人子,必不致後悔。祂說話豈不照著行呢?祂發言豈不要成就?」(民二十三19)。

神不會說在那裡不可吃飯喝水,一會兒又說可以。若能想到這,神人就不會被老先知所騙。在彼得被耶穌斥責的例子中,耶穌要我們體貼神的意思,不要體貼人的意思,即凡事要回歸真理,不可憑著自以為是的愛心做事,做出違背《聖經》道理的事情而不自知。

我們與其認為夏娃想要拖亞當一起下水,毋寧相信夏娃是出於無知,要與亞當一同分享,才把善惡樹的果子拿給亞當吃。但無論是絆倒人的夏娃,被人絆倒的亞當,不管理由如何冠冕堂皇,其下場都一樣,「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個人的頸項上,沉在深海裡。這世界有禍了,因為將人絆倒;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倘若你一隻手,或是一隻腳,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你缺一隻手,或是一隻腳,進入永生,強如有兩手兩腳被丟在永火裡。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來丟掉。你只有一隻眼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的火裡。」(太十八6)。

這段《聖經》要我們不要去絆倒人,同時也不要被人所絆倒。而其手段是非常殘酷的,寧願缺少身上任何肢體,也努力著不被人所絆倒。這種儆醒與果斷的態度,正是我們在奔跑天國路上所不可或忘的。

3.犯錯時要虛心檢討自己

「耶和華說:『誰告訴你赤身露體呢?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嗎?』那人說:『妳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創三11-12)。當神質問亞當是否吃了善惡樹的果子時,亞當為自己辯解,想淡化自己錯誤,因為他把所有的責任推給夏娃,甚至神的身上。

亞當認為夏娃要負責,因為是她給我吃的。意思是如果她沒有給我吃,我就不會吃,所以我是無辜的。亞當認為神也有責任,因他強調祢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給我善惡樹的果子。意思是如果祢沒給我女人,我就不會吃了。不然他就說夏娃給我吃的就好了,不必強調祢所賜給我的女人給我吃的。

當我們犯錯時,是否能虛心檢討自己?或者如亞當一直檢討別人,試圖把責任推到別人身上?「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啊,憂傷痛悔的心,祢必不輕看。」(詩五十一17)。勇於認錯,謙卑悔改,求神赦免,才能得神的喜悅與憐憫。

一些推卸責任的說辭,在神看來是十分好笑的。因為神看透人的內心,人心裡所想的,當初犯錯的緣由,神早就知道了,人的任何辯解都是多餘的。「行審判不憑眼見,斷是非也不憑耳聞」(賽十一3),神豈會如世上的人,需由證據、證詞才能分辨是非,才能做出公正的判決呢?

以色列王亞哈,雖然壞事做盡,但當先知前來宣告神對他的刑罰時,亞哈王的悔改是值得我們學習的。他沒有任何理由或藉口,就趕快禁食謙卑悔改:「亞哈聽見這話,就撕裂衣服,禁食,身穿麻布,睡臥也穿著麻布,並且緩緩而行。」(王上二十一27)。

而深得神的喜悅:「亞哈在我面前這樣自卑,你看見了嗎?因他在我面前自卑,他還在世的時候,我不降這禍;到他兒子的時候,我必降這禍與他的家。」(王上二十一29)。

所以亞當推卸責任的說法對他一點幫助也沒有。若他能像亞哈王一樣地悔改,說不定神也會如對亞哈王般略施恩惠,對他才會有點幫助,也說不定會或多或少造福後代或全人類。所以犯錯時只當閉口,切實虛心反省自己,並謙卑俯伏在神面前認錯悔改。

結語


亞當誤食善惡樹上的果子造成人類永遠的遺憾,往事已矣,但來者可追。若我們不能從中汲取教訓,雖已得到耶穌寶血的救贖,卻因不能慎思明辨,或不小心跌倒,或犯錯時不知虛心悔改認錯,而惹神憤怒,不能得救進天國,那才是我們個人最大的遺憾。


Publisher: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Date: 01/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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