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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明真

一.前言

當我們受洗歸入主的名下,成為神家中的人,就有義務要作聖工來服事神。一般人認為作聖工就是要領會、翻譯、接待、領詩。因為經云:「若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吃飯。」(帖後三10),因此有人參加安息日聚會,自認沒有作聖工事奉神,而不敢在教會中享用愛餐。難道聚會不是作聖工嗎?(約六29)。何謂事奉?聖經中有哪些事奉的典範?怎樣事奉才能達到完全的境界?以下擬根據聖經探討此問題。

二.事奉的意義

舊約聖經中的事奉,希伯來文主要有兩個字:1.是,用來表達較高層次的事奉,是特殊人士的事奉,它可以指對領袖所作的個人性服事。例如,摩西和他的幫手約書亞起來,上了神的山(出二十四13);「幫手」就是;又如以利沙起身跟隨以利亞,服事他(王上十九21),「服事」就是。此外,也用來表達利未人在會幕及聖殿崇拜中對神的服事。例如,亞倫供職的時候要穿這袍子(出二十八35),「供職」就是

2.是,用來表達奴僕類的事奉,是卑微、勞苦的,包括作工、對上司的侍候、對神的敬拜。例如埃及人以嚴厲的手段使以色列人作工,如同奴隸一般(出一13),「作工」就是;又如以色列百姓從埃及領出來之後,要在這山上事奉神(出三12),「事奉」就是。雖然事奉有如奴隸一樣,但它是獻給神,並不是束縛,而是喜樂的經歷。

新約聖經中的事奉,希臘文主要有三個字:1.是,原先用來表達是奴僕卑微的服務(太八9)。後來因耶穌成為奴僕的形象(腓二7),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二十28)。因此喻意為使徒是基督的僕人(羅一1),是眾人的僕人(林後四5)。

2.是,原先指人民對政府的服事,後來引申至宗教上儀式和禮拜的服事。例如指祭司的供職(路一23),或是供獻的祭物(腓二17),也指神的工人事奉主(徒十三2),或是信徒捐獻的財物(林後九12)。

3.是,指服事使徒(提後四11),或預備餐食的服務(路十40),也指使徒和先知的職事(徒一17),或指使徒在話語上的服事(徒六4),特別指賙濟、捐款幫助貧困的信徒(徒十一29)。

綜上所述,可知事奉包含敬拜的意思(啟七15;太四8-10;申十12)。就好像大臣在服侍君王一樣,我們也要承認耶穌是我的救主,是我的神,我們要聽命於祂,要敬拜祂。事奉也指作神的奴僕,要服事神,以神為中心,順服神的吩咐。事奉與工作(work)在性質上並不相同。

工作指從事世界上的事情,而事奉是指從事教會的事工。事奉是為了感念主恩而為神工作,是一種神聖的事工,因此又稱為做「聖工」。事奉是一種義務工作,不一定有經濟報酬;事奉是默默耕耘,不問回報,因此不一定有掌聲。只有單純以榮耀神為目標的事奉,才能持久;不會因遭受人的誤會、猜忌而作罷。

三.事奉的典範

基督徒的事奉,應該以耶穌的事奉為典範。祂對門徒說:「外邦人有尊為君王的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在你們中間誰願為首,就必作眾人的僕人。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可十42-45)。

祂是夫子,是主,尚且脫衣、束腰,洗門徒的腳;祂給門徒做了榜樣,叫他們能照著耶穌所做的去做(約十三1-15)。耶穌採用「僕人式的事奉方式」,願意放棄崇高的身分,以神的僕人自居,甘心服務人,使人受益。祂擔當眾人的罪孽(賽五十三11),甚至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可十45)。雖然事奉之路是艱苦的,但祂順服神的旨意,甘心走這條受苦之路,為我們留下美好的榜樣。

耶穌的門徒親自受教於耶穌,親眼看見復活的主(徒一22),是基督真理的繼承者(約十五27,十六13)。他們領受聖靈的啟示,能夠解釋屬靈的事(林前二13);並能藉著神蹟、奇事、異能,顯出使徒的憑據(林後十二12)。因此,教會也是建基於使徒的根基上(弗二20,三5)。

門徒採用「榜樣式的事奉方式」,雖然有長老崇高的職分,卻是按照真理的原則牧養信徒。牧者是神的管家,受神的託管牧養群羊,所以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因受主愛的激勵。也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既然忠心事主,就不會計較待遇,不會想獲取人的榮耀。

不是轄制神所託付的信徒,乃是作群羊的榜樣;雖然可以憑藉權力壓制人,但卻心中充滿愛心,願意以身作則,成為信徒的榜樣,感化他們能照樣學習遵行神的道理(彼前五1-4)。到了耶穌再臨的時候,我們必得那永不衰殘的榮耀冠冕,這是所有服事主的人心中的盼望。

四.完全的事奉

屬靈的恩賜是聖靈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目的是要造就信徒,建立教會,事奉神。恩賜可以分為以下三類:1.領導的恩賜:包括傳道、長老、執事、負責人等(羅十二7)。2.宣講的恩賜:包括傳揚福音,教導真理及勸誡人等(羅十二7)。3.服務的恩賜:包括施捨人,憐憫人等(羅十二8)。

「恩賜」與「天分」有何分別?「恩賜」是信主後聖靈賜給的。有人有音樂的才華,這是「天分」;信主後,用這才華事奉主,這是「恩賜」。有人信主前不善言詞,但信主後勇敢為主作見證、傳福音,這也是「恩賜」。

當我們用屬靈的恩賜事奉神時,如何才是完全的事奉?如何事奉才能得神的喜悅?事奉可以分為兩類:1.工作的事奉:例如士師參孫是拿細耳人,是獻身與神的人,蒙神賜給大有力量的恩賜,能夠殺死眾多的敵人。

但他不重視靈修生活,與外邦人聯婚,飲酒作樂(士十四10);又觸摸死屍,用手將死獅扒開取蜜而食(士十四9);而且沉迷女色,洩露力量的來源,最後被剃除其頭髮,以至於力量盡失,成為階下囚,受盡百般的凌辱(士十六4-20)。參孫雖然具有屬靈的恩賜,能夠完成神所託付的工作,但卻不重視靈修,無法使自己及百姓的靈性更新。

所以我們在教會中參與各種活動,忙於領會、上課、訪問、開會,參加婚禮、喪禮,撰寫文章、書籍,有時會心力憔悴。倘若不重視靈修生活,時刻與主親近,當屬靈的力量枯竭時,不但自己無法勝過罪惡的誘惑,也無法帶給信徒屬靈生命的更新。

2.生命的事奉:事奉神的人,除了要有屬靈的恩賜以外,也應有屬靈的品格。使徒保羅說:「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十二1-2)。

我們生活在罪惡的世界中,每天遭受罪惡的誘惑,倘若不時時儆醒,努力追求靈修,則無法作貴重的器皿。所以我們要自潔,脫離卑賤的事,逃避少年的私慾,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提後二20-22)。當我們成為生命豐盛的人,能帶給信徒豐盛的生命(約十10),就可能達到完全事奉的境界。

五.結語

「成功」是現代人追求的目標,而且成功的標準常是外在性的。但事奉卻是內在性的,生命的見證勝過言語的見證,因為有些人能說卻不能行。我們常認為倘若要榮耀主名,就要為主作一件驚天動地的大事。但先知卻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祂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撒上十五22)。

靈修、聽從神的命令,勝於獻祭、事奉神。就如同馬利亞靜坐在主的腳前聽祂的道,勝於馬大事奉耶穌卻心裡忙亂(路十39-42)。如何方能產生屬靈的力量,可以源源不絕的事奉神?就是要靈修先於事奉!作聖工是做神的工,而神是聖潔的,工人也應追求聖潔。當我們願意靈修成為生命豐盛的人,就可以得到神的同工,達到完全事奉的地步。


參考書目:

1.郭鴻標,《事奉生命的建立:認識事奉的態度、原則與恩賜》(香港:基道出版社),2007。

2.哈里斯(R. Laird Harris & Gleason L. Archer)等著,中華福音神學院譯,《舊約神學辭典》,台北:中華福音神學院,1995。

3.包爾(Walter Bauer)著,戴德理譯,《新約希臘文中文辭典》,斗六:浸宣出版社,1986。


Publisher: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Date: 05/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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