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電子圖書       English 
電子圖書首頁 |  分類瀏攬 |  研讀聖經    
 (青年團契1975年1月)
基督教真的違反中國傳統的孝道嗎?
目錄 | 上一章 | 下一章

基督教真的違反中國傳統的孝道嗎?

谷慕潔

在中國有許多阻擋人信耶穌的謬論,其中常被提出的一個說法是「基督教徒不祭拜祖先,違反中國傳統的孝道,不合中國的倫理觀念」。

誠然中國自古以來,對孝道即非常的重視,慎終追遠的道理,由天子以至於百姓莫不相沿遵守。最初立意是在於紀念先人的恩德,追念先人的教訓,但久而久之,卻淪為一種迷信,他們誤以為人死後變成了鬼神,他們想藉祭祀的酒肉,使祖先們享受一餐,並利用這個機會,求祖先賜福保護,此與古人起初紀念祖先,追念教訓之原意,相去甚遠矣!

一般人祭祀祖先最大的錯誤,是因不知人死後何去何從,魔鬼便乘機製造了許多的假神蹟,假異像如在夢中扮成已死的親人回來向親屬說話,使一般人誤以為人死後是變成了鬼神,以訛傳訛,於是乎設立了祖先的神位,將死人當作神,當作偶像去敬拜。(不知道在那裡看過一句深富哲理的話;「魔鬼乃是第一箇教人用複數去稱呼神的文法學家。」)

而我們基督徒由聖經知道信靠耶穌而得救的人死後,靈魂是與主耶穌同在樂園裏那是好得無比的地方。至於那些不信的人,死後靈魂到陰間去,在那裡受痛苦。將祖先當作鬼神去祭拜,本身就是無意義的事情,且是對創造天地的真神一種極大的不敬,所以基督徒並不是因不孝而不去祭祖,而是祭祖的用意及儀式本身都是一種錯誤的舉動。

有一些外邦人勉強解釋說,這種祭祖並不是迷信。而是表示紀念和尊敬的意思,但觀察他們祭拜的時候,將供祭的食物煮熟後,趁其餘熱之時上香,而在墓碑前獻祭時,且要點上香與紅燭,嘴裡並念念有詞的呼死者前來取食,最後,獻祭的人且要在墓碑前跪下叩頭。這樣的祭祖方法,與拜偶像、拜邪神、不折不扣的是同一回事。要紀念祖先的恩澤,我們儘可以利用假日到先祖墓地加以整修,並藉此向家人述說祖先的美德,以為後者銘記。我們基督徒實事求是,上述那種祭祀既不能叫祖先來饗,就不應該如此自欺招鬼。最重要的,基督教注重的是父母在世時的孝敬與供養,舊約聖經中說:不孝敬父母的必要治死他。由此可看出「孝道」在基督教內是何等的被重視。若以基督徒的反對祭祖為理由,來論斷基督教是一種背逆的宗教,這種做法若不是出於無知的誤解,便是出於惡意的曲解。

家母曾經對我說:「天主教是全世界信徒最多、最有權威的教派,連他們都可以祭祖了,為何偏偏你們教會不行……?」當時正值初信,道理知曉不多,一時無言以對。關於「祭祖、祭孔、祭天」等事項,在天主教原先是禁止的,到民國二十八年才由教廷下令解除,前年起,甚至有由台灣的主教公開發起祭祖大典的事發生,雖然他們提出種種理由,要使人相信那是合乎道理的,但若仔細想想就可發現那些理由都是似是而非的。且教會教義怎可因地區、對象的不同,而互為矛盾呢?羅馬天主教一同參與政治,並組織成立各種社團,那些主教們也常參預各種政治性會議,為迎合當地人民之所奴,不惜變更真理,想要得人的稱讚而強奪神的榮耀,假冒為善的地步較之法利賽人有過之而無不及。

即或實行祭天、祭祖,但這也決不能挽救世界人類於世界末日。按聖經真理,舊約時代只有一種祭,就是人對真神所獻的祭才是蒙悅納的,獻祭的目的是在求得罪贖與感恩,並不是求賜福保平安。如今恩典普臨這些都不需要,耶穌基督已將他自己獻上,當作贖罪的羔羊。我們最重要的乃是敬拜主耶穌基督,獻上我們自己當作活祭為主所用(羅十二1)。

初信的時候,有人向我說:「子女要迎合父母的心,順從父母的意,才算是孝順,若違背了父母便是不孝。你不顧父母的反對而去信耶穌,使父母親傷心憂愁,這就是一種不孝。」古時舜的父親,常常想殺他,舜決不因小孝而讓父親殺害他自己,因之逃亡,以免陷父親於不義。此種孝是自古以來為人所樂道稱頌的。我們知道阻擋人信主,便是使人的靈魂不能得救而滅亡。不受父母阻擋,而來信主,可說是不陷父母於不義,怎能稱之為不孝呢?

有人說基督教講信的人方能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祖先都是未信而離世的,我們為人子孫的怎麼可以忍心斷定這些祖先都要下地獄呢?在聖經上並沒有記載未曾聽過福音的祖先死後都要受永死之刑,對於沒有聽過福音的人,神必有其審判的標準,我們最重要的是,趙快帶領現在還在世的父母親友來信主。

若有先人聽過福音而不信,卻勿以為情願跟著先人不信,才算是孝順他們。因他們在陰間受苦時一定是渴望那些作為他後代的,都趕快去歸從基督。就像路加福音十六章十九~卅一節所記載的那位財主,他在世時天天奢華宴樂,當他死後在陰間受苦時,他哀求那在樂園的亞伯拉罕說;「我祖阿,既是這樣,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因此我們相信若有先人在陰間受苦,他們一定不希望他的後人也跟著他一樣下到陰間裡去。

有人說;西方國家他們多是信仰基督教,但外國人對於孝順方面卻遠不及中國。外國青年長大了,結婚後就組織自己的小家庭生活,父母年老時卻過著淒涼的晚年,而中國人幾代同堂,使老年人得以安享天年,所以基督教的孝道遠不如中國固有的孝道

(一)這種問題是一件事實,但卻是關連到社會制度。中國這種大家庭制度是農業生活所特有的。全家族住在一起,從事耕種祖先所遺留下來的田產,大家一起耕作,一起收穫,一起享用。一旦國家由農業社會發展為工業社會時,每一箇人必需用其勞力去換取薪水,因此只好跟著工廠遷移走,在那裡工作就居住在那裡,子女們離開了家庭,分散到各地去,留下來的是年老的父母親看守田園。現今在台灣中南部田裡耕作的,幾乎全是中年以上的人就是一個很明顯的例子。我們現在正也是由農業社會邁向工業社會之時,所以大家庭制度逐漸的在崩潰,取而代之的是小家庭社會。這種現象是社會制度的結果‚興是否信仰基督絕少牽連。

(二)由數目上來說,西方國家平均一國內有百分之九十五是基督徒。但實際上虔誠的基督徒卻不到百分之五。有些西方的青年,在結婚後不喜歡輿年老孤獨的父母親一同居住,於是常引用聖經的一句話(正如魔鬼在試探主時也引用聖經的話語。)『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二24)‚但聖經所論的離開父母,並不是說棄父母於不顧。古代希伯來人過的是遊牧生活,他們住在帳棚裏,每一對夫妻都有一箇屬於自己的帳棚,所以所謂離開父母而與妻子成為一體是分開帳棚而結婚罷了,聖經絕不是叫我們要離開年老的父母親,與之分居,使父母孤孤單單的居住,相反的聖經上說:「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弗六2、3)。」

(三)在近代。西方國家,因逐漸的工商業化,加上粗俗的科學主義,極端的唯物主義,自然哲學,新自由學說等等不斷的沖擊,使社會的孝道逐漸衰微,青年的道德日漸低落,有些觀察不深的便以為這是基督教的遺害,殊不知這正是一種倒果為因的說法。

以弗所六章一至三節說作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什麼才稱得上是在主裡孝順父母呢?即我們必需盡力去孝順父母,但一定要以合乎主的真道為標準,不合乎真道的,就是有父母的命令也不能盲目去做,否則便是一種愚孝了,而會給魔鬼留下地步。

古時曾參因他的妻子蒸哀梨不熟,便把她休了,當時之人稱之為孝。古時的儒家有七箇理由可以休妻,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無子亦是行孝出妻的理由,但今日恐怕沒有一箇國家的法律允許這樣作。可見依據世人的看法與當代的風俗來行孝未必絕對是正確,因為人的想法﹑看法,時常在改變。惟獨主的真理,永不變更,所以在主裡孝順父母是行孝的最高標準與境界。

參考資料:徐松石著「聖經與中國孝道之發揚」。



作者: 谷慕潔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
出版日期: 01/01/1975
列印本頁
分享好友
意見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