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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年團契1975年3月)
論「青年團契組織」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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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青年團契組織」的建立

曾光

青年是教會活力的泉源,是教會工作人力的主體。青年人有理想、有朝氣、有赤忱、有新知、有不可限量的工作潛能,所以一個青年人活躍的地方,必是一片清新蓊鬱勃;一個著力培養青年,刻意運用青年力量的教會,不但可無人力匱乏之虞,更無後繼無人之憂。反之,一個青年力量渙散,青年未被重視的地方,不但滿眼低沉乏力的景象,展望未來,更是足堪憂慮。青年上承長者下啟幼肢,青年力量的培養輔導與結合運用,實在是聖工推展上相當重要的一環。

數十年來,真教會青年在協助聖工的事上,一直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教會各種事工的執行,幾乎均得借助青年的參與。尤其民國卅九年八月第一次青年靈恩會後,各地青年自覺使命,紛紛自動設立兒童聚會,逐漸建立起臺灣本會宗教教育的完整體系,負起培養年輕同靈純正信仰的神聖任務,在神的引領賜福下,廿幾年來的成果極為豐碩。

然而,當我們客觀檢討本會青年的工作現況,可以發現我們仍停留在「臨渴掘井」、「各自為戰」的階段,沒有制度,漫無系統,青年人的潛力尚未予以充分的運用;所謂青年的參與尚止於「點」的分佈,用「人」未普及,行「事」更是點到為止,沒有全面貫串,缺乏上下連繫;宗教教育的成效亦僅止於「教」,當學生自青年班結業,除少數留任教員外,其餘的很少加以運用與繼續培養;每年我們總有百餘位青年自各大專院校畢業,但很可悲的我們很難在教會裡頭發現這些大專畢業生的蹤跡;雖然上面這些批論難免失之嚴苛與偏激,筆者之意是要提醒大家勿以現況自滿,本會的青年工作若再加策勵更進,成就將甚非凡,如今這種一盤散沙、缺乏結合力量的狀況,應該早日謀求有系統的結合,團結青年,有效運用青年的力量,使真教會呈現朝氣蓬勃的景象。

同時,隨著時代的衍進與社會環境的變換,青年人所面臨的問題也越來越多,無論信仰、思想、行事、為人、學業、事業、婚姻各方面,當代青年所面對的較之過去任何時代的青年要複雜得多,他們所受的衝擊與引誘也非過去任何時代的青年所可比擬,所以給予青年適切的輔導變得異常需要。日前,我們是由宗教教育系的青年班來擔負這種輔導的工作,但由於青年班負的是「廣泛教育」任務,在青年問題的輔導處理上顯得捉襟見肘,遠比不上兒童班在兒童輔導上的成就。青年問題已複雜得需由特定的機構來處理、來輔導,社會上如此,教會裏也有此趨勢。雖然本會目前在總會設置了四個輔導組,但事實證明,在未將青年組織起來之前,上下意見根本無法溝通,任何輔導組的設置都將是空架子一個,沒甚麼實際效果可言。在青年輔導的事上,我們應該採取甚麼有效的途徑呢?關心青年輔導工作的人,要不斷的思量。

再者,當前青年離鄉就學就業的此例甚高,鄉村教會青年日益減少,形成了聖工推動的嚴重阻碍,但到城市的青年,由於連繫與招呼工作的疏忽,很多就此未能得到繼續的教養,靈性逐漸衰竭,深可惋惜。如何建立全省青年的連絡網,使真教會內所有的青年,無論人在何處均能得到適當的培育、輔導與運用,實在刻不容緩。

因此,我們提出一個構想:把目前已略具雛形的青年工作組織起來,以組織的力量,使青年工作得到妥善的輔導與運用。這個組織應以各地方教會為基礎單位,而在總會設立一連絡與輔導中心,掌握全省青年工作的動態,居間策劃、輔導、協調與統籌運用,由結合各地方教會的青年,到結合全真教會的青年。

這個組織要能達成下列三項目標:

(一)輔導青年,溝通意見。

(二)運用青年力量,協助聖工發展。

(三)連繫各地真教會青年,結合力量。

下面吾人提出在實際組織與工作的構想:

(1)各地方教會成立「青年團契」,隸屬於教務負責人,與宗教教育系並行。遴選靈性較高,具有領導能力的青年一名為團契負責,主理青年團契活動的推展。團契每個月集會一次,成員為該教會所有十六~卅歲青年(大教會可分組),會中瞭解教會工作現況,計劃與分配工作,討論問題,解決問題,與在外同靈通信連繫,聯誼活動,每次集會不宜超過兩小時。

(2)團契負責之下分設各組,視教會大小需要,各組負責可由專人專任,亦可由一人兼數組。各組負責係屬幕僚性質,提供團契負責必要的資料,協助團契負責推動各項工作。大教會依實際需要,各組之下可再分各小組,專業分工,小教會則由各組負責推動各小組工作即可。各組工作係於平日推行,團契集會只做協調工作。分組狀況概如表(一)所示。

 

              資訊組              資料小組

                            通訊小組

             

                            輔導組              信仰輔導

                            生活輔導

                            婚姻輔導

                            校園團契

  地方教會              團契集會

  青年團契              聖工組              聖樂小組

                            翻譯小組

                            訪問小組

                            服務小組

                            福音小組

 

                活動組

              (表一)

(3)總會設立青年團契股,隸屬教務組,設股負責一人,輔導推動各地青年團契活動,為「真耶穌教會青年團契」双月刊社長,以該刊物為機關報,連繫輔導各地青年。股負責之下分設各組,協助推動工作。分組狀況如表(二)所示。

 

              文書組              資料小組

                            真青團契社

 

              研究發展組              聖歌研究小組

                            講習班

 

總會教務組                            地方教會

青年團契股                            青年團契

 

              輔導組              信仰輔導小組

                            生活輔導小組

                            婚姻輔導小組

                            校園團契小組

 

              (表二)

(4)總會宜於每年籌開青年團契工作人員講習班,訓練工作人員。講習班應著重專業工作指導與活動指導訓練。全省團契負責亦應每年集會一次,檢討得失,互相切磋。

當全省各地相繼成立青年團契組織推動青年聖工奉獻之後,各地青年力量必可得到較佳的運用。在青年團契股的協調策劃下,全省青年必可得到緊密的連繫,只要組織健全,有專人負責,則積極的青年工作必可興起。青年輔導工作,在組織系統的連繫溝通下,也必可得事半功倍之效。

或許有人要問:青年團契組織的設立會不會與宗教教育系重覆、衝突?也必然有人以為目前已有宗教教育系在「兼辦」青年工作,實無必要另成立「青年團契」。關於「青年團契」的設立和「宗教教育」的關係,筆者擬分以下幾點加以說明:

宗教教育的功能在培育兒童和青年正確的信仰、行為和工作精神,青年團契的功能則在將正受教育或已受教育的青年結合運用,有專人負責統籌青年工作的分配、檢討和改進,並研討青年的特殊問題,透過青年人自己的組織,集合長執和全省青年的智慧予以輔導。兩者的關係有如建教合作的學校與工廠。

由於宗教教育系教員都是青年的中堅,過去教會的青年工作也就大多落在教員身上,無形中,青年工作便由宗教教育「兼辦」著。吾人不能因為有人「兼辦」就反對此組織的正式成立,就像當年吾人不能因宗教教育的事務可由傳道與負責人兼辦,就不著手研究建立起宗教教育系的組織系統。我們要一面加強宗教教育的推行,一面建立起青年團契組織,兩者必然相輔相成。

雖然宗教教育的目標之一是:祈求聖靈的能力,藉以服務基督的國度,但這並不是說青年工作理應由宗教教育來籌劃分配,就像學校也要訓練學生做事能力一樣,宗教教育的訓練是:工作精神的灌輸、工作原則的提示和工作方法的示範,在實務的統籌運用上,可能的話,應該有一專職組織來主其事。宗教教育應在其教育目標上不斷求進,在宗教教育已具規模的今天,青年團契的設立,正是本會宗教教育與青年工作的里程碑。

為重視青年工作,除設立本文所倡議的青年團契組織之外,吾人或可研究由加強宗教教育青年班,或將宗教教育視為青年工作的一部份而將目前的宗教教育系改組,來達到這個目的。但在權衡得失之下,筆者仍認為讓宗教教育與青年團契並行效果較佳,理由之一是:兩者並不衝突,而青年團契的成立青年有自己的全省性組織,將刺激青年的自覺與做更多的奉獻。

小教會青年人數少,青年團契負責可由宗教教育系負責一人兼兩職,在這種狀況下,仍比目前宗教教育「兼辦」青年工作為佳,因為至少該負責今後將有「該做青年工作」的責任感,並可得到妥善的輔導與嚴密的連繫。

宗教教育股所屬的「宗教教育」双月刊,已逐漸成熟,成為該股的機關報。六十一年總會接辦「臺北青年聚會通訊」,改名「真耶穌教會青年團契」双月刊,但實際刊務仍委由臺北教會辦理,兩年來吾人所希望它擔任的角色未能盡符理想,檢討原因主要有二:(一)缺乏基礎組織,形成空中樓閣;(二)由地方辦理,無法擺脫「北青通訊」時代所受的限制。青年團契的設立,正可使「真青團契」刊物像「宗教教育」双月刊一樣,成為青年組織的機關報。

當然,吾人不可冀望本會的青年團契馬上同時成立,立見其開花結果,因為那是不切實際的。就像本會宗教教育體系並非在一夜之間建立起來一樣,必須由具備條件的教會先設立,一個接一個慢慢建立起來。在此,我們要呼籲的是:(1)沒有開始的突破,就沒有達成完美的希望;(2)得到正式的承認與有力的推動,才是它突破的正途。

本文謹就問題提出初步的構想,筆者的本意是希望能拋磚引玉,引發各方的注意與討論,集思廣益,研究青年工作的再推進。

如果這種工作是有意義的,目前我們急需的工作步驟是:

(一)籌組「青年團契組織研究委員會」,由長執與青年代表組成,著手作進一步的研究,編訂組織細則,詳細擬訂推行方案。

(二)遴選青年團契股籌備負責人,聘用秘書一人,即行推動試辦。

(三)徵求五至十間教會試辦一年,一年後檢討得失,修訂組織細則,並依實際經驗,編印「青年團契手冊」;為各教會推行的指引。

(四)試辦期滿後,舉辦青年團契工作人員講習班,全面推動。青年團契股正式成立。

願主帶領。



作者: 曾光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
出版日期: 03/01/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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