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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年團契1975年5月)
還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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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債

新加坡代表:蔡馬可執事

諸位在座的代表、隨員,我們原是分住於東西南北的,但在主的恩典下得以見面,可說是完全出於主奇妙的帶領,世界的進步使我們在千里外的新加坡,只費四個小時就可抵達台灣,今天我們正享受著世界進步的恩澤。

在豐富的時候,我們都沒有欠債,萬一欠了錢財之債的話,我們還可以用各種方法償還。但在今天我們相信主的人不但在錢財方面要還債,而且也要償還一種負於每個世人的福音債。我們如此行乃是在向神償債,因大家所虧欠神的債是一極大的數目,世間的錢財無法贖一個人的靈命!藉著主耶穌的愛,在我們得到主救恩之時,這種債就託負在我們身上了。

若有人不能得救,為了他們喪命的緣故,債主將要向我們追討,因我們所負的是拯救人的債。我們得到真道的人是有責任將得救的福音傳給他們。列王記下有一則欠債的故事;債主不同情寡婦,逼她立時還債,否則要將她的兩個孩子賣做奴僕,這可憐的母親豈甘心將兒子給他呢?在絕望中找上了先知,求他幫助,她也深信先知會幫助她,先知果然使她還了債,並將剩下的留給她們度日。原先我們在苦難無盼望的日子,受撒但苦害並吞噬我們,如今在苦難中得到基督的恩典,因此我們更要靠著神,解決我們的痛苦。 

這事除了表現出母親偉大的愛之外,也顯示孩子們的同心借器皿與同心倒油是多麼的重要,也唯有同心才能將債務還清!

世界各教會無論人力、財力都比馬星強,雖然今天我們在靈修上有高有低,如兩個兒子的能力有多有少,但我們需共同把油倒滿,為的是還債,不分你我、不相爭論、要互相幫助。

但願我們真教會的青年,平時都能存有這種思想,共同努力,以還債為目標。債務還清,我們才有福樂,否則將永遠脫不了身。



作者: 新加坡代表:蔡馬可執事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
出版日期: 05/01/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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