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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年團契1975年5月)
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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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民

印度代表:撒母耳執事

現在我奉主耶穌的名講道,感謝主!我能參加大會並朝見總會,主耶穌給我這個機會我覺得很高興。今晚我要講的題目是「選民」。                         

神對祂的百姓說:我叫你們與萬民有分別,使你們做我的民(利廿26),神從眾民間揀選我們,如神揀選亞伯拉罕及他的後代為選民一樣。當神選亞伯拉罕時,要他離開他的同胞,並且頒佈了十條誡命給他的後裔,做為他們的律法,神在那時告訴他們說,順從誡命的必蒙福,若不順從必受咒詛,神又要選民獻祭。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來九22),但單憑律法並不能使人完全,因此神才成了肉身來到世上,為人捨去寶貴生命,闢了一條新的救贖之道,現在神也要我們選民遵守祂的誠命,就是「愛」的道理。新約時代主一再吩咐他的選民要經水、血、聖靈的洗(約三5),並要我們彼此相愛(約十三34~35),叫別人認得我們是主的門徒,根據主所交託的命令我們就須如此實行,不要只憑口說(雅二15)。美國教會對印度的扶助,一般都覺得他們很好,但屬肉的教會只重肉體的需要,惟獨屬靈的教會與眾不同,主耶穌說:我的國不屬世界的國,乃是屬靈的。今天我們所求的,也應當是屬靈的國,感謝神的帶領,不但讓我們得到憑據,還領我們到這裡與各國代表見面。        

由於神的揀選使我們有機會與大家一同事主一同工作,但願弟兄姊妹們時常代禱紀念,讓我們回去之後能為主做更多的聖工,求神堅固我們的信心也堅固我。現在我不單用口說要熱心工作,回去本國後我更要以行動努力去行。求總會也對我們印度教會能做更大的幫助,願神祝福大家,阿們!



作者: 印度代表:撒母耳執事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
出版日期: 05/01/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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