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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年團契1975年5月)
先亞伯拉罕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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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亞伯拉罕時期

山水

在創世紀一至十一章中,敘述了宇宙創造的歷程,從人類被創造、墮落起以至於洪水滅世,及一些著名人物與民族發展等事蹟,此短短的十一章中,實包含了一段極為長久的時間.在這悠長的時期中,人類在中國、印度、埃及與米所波大米(Mesoptamia)等地,也發展出極燦爛的文明,但在「舊約的世界」專欄中,我們將要把目光集中於近東。

在今日伊拉克地方,有幼發拉底與底格里斯兩河分別向東南流入波斯灣,這兩河流域之地,就是古代的米所波大米,其可分成南、中、北三段,即蘇美(Sumer),阿卡德(Accad)和亞蘭。米所波大米北邊地勢多山,西北為安那托利亞高原,東邊為伊朗高原的東南角就是昔日的以欄(Elam),南邊為阿拉伯沙漠。

紀元前第三仟年屬青銅器時代,米所波大米和埃及有了朝代的開始,非閃族的蘇美人在下米所波大米建立了許多城市國家,其中主要的城邦有吾珥(Ur)、尼蒲爾( Nippur )等。公元前二十四世紀,阿卡德王薩爾恭(Sargon)擴張勢力至整箇米所波大米,建立了阿卡德王朝(約於公元前二三六O-二一八O年)。

公元前二O七O年,有蘇美人吾珥-南慕(Ur  Nanmu)興起,他建立一個新的有組織的帝國,定都於吾珥,長達一百多年之久,吾珥的第三王朝控制著米所波大米平原的大部份,此王朝約在公元前一九六O年結束,西部的游牧民族亞摩利人(Amorites)很快的蠭湧進入這個國家,控制了全部土地,建立巴比倫王國。亞摩利王朝的第六個王即為偉大的立法者漢摩拉比(Hammurabi),有些學者認為漢摩拉此即為創世紀第十四章中所記載的示拿王暗非拉,而暗非拉與亞伯拉罕屬同一時代。

與米所波大米歷史發展之同時,埃及也由舊王國時代,即金字塔時代(約公元前二六OO-二一五O年),經第一次的居問(黑暗)時期(約公元前二一五O-一九九二年),而至中王國時代(公元前一九九二-一七七九年),此為埃及的第十二王朝。

巴比倫人完全承襲蘇美文化,所以在米所波大米,不論文學、宗教等各方面皆是一脈相承。蘇美人的宗教為多神教,各城邦有各自的主神,例如吾珥的主神為月神南娜(Nanna)、尼蒲爾的主神為風神安尼爾(Enlil) …… 。其中風神安尼爾為蘇美地區最重要的偶像,為一般蘇美人所崇祀的對象。神祇的興衰,一部份和他們獲得特別尊榮的各城興衰有關,據此,在巴比倫時代,哈蘭的月神辛(Sin)乃取代了吾珥的月神南娜,而風神安尼爾漸漸消失,變為瑪爾杜克(Marduk),它成為巴比倫新都之神。

文學方面,巴比倫最重要的作品為史詩:如創造的敘事詩和吉勒加墨施(Gilgamash)史詩。創造的敘事詩敘述巴比倫神瑪爾杜克如何與神混戰而創造出天地,在故事將結束時,討論到人類受造的事,巴比倫神瑪爾杜克說︰

「看呀!我要凝聚並造骨骼。

我要創造人類,稱之為『人』;

我實在要造人。

它要擔負眾神的勞役,叫眾神可以休息!」

一位神建議他將叛逆的神金谷(Kingu) 處以死刑,而他們用他的血造了人類。

巴比倫人創造神話所採取的結構與內容大多是仿效蘇美人的手法,雖然巴比倫與蘇美的創造傳說,就如中國的盤古開天說法一樣,是幼稚而荒繆的,與創世紀莊嚴神聖的記載不可比擬,現時我們只把它當成神話來看,不過我們還可以從他們的神話中看出蘇美人與偶像間的關係,也因為這種關係使得蘇美人性情很悲觀。

蘇美人認為人是神的奴僕,人在宇宙中的地位也最低(因人是用叛逆神的血造成),人經常要受到神無理的懲罰與對待,蘇美人恐懼他們的神,也不愛他們所崇祀的偶像。與蘇美人相反,希伯來人被教導要愛他們的神,因為耶和華真神有恩惠、有憐憫、不輕易發怒,他的公義存到永遠。

巴比倫人傅說故事中粗糙的多神論說法,與聖經簡單而莊嚴的獨一神論,二者之間相對的對此十分明顯,此點我們可以從吉勒加墨施史詩中的洪水故事看出一斑。

吉勒加墨施史詩是敘述英雄吉勒加墨施冒險的故事,共記載於十二塊泥版,第十一塊泥版中描述了巴比倫洪水故事;那時洪水英雄鄔特那比施丁(Utnapishtim)述說當風神安尼爾決定以洪水毀滅地球的時候,他造了一條船,救了他自己與他的妻子和成對的活物,然後等洪水退了以後,故事這樣記述:

當第七日來臨的時候,

我差遣並釋放一只鴿子;

鴿子出去又回來,

因為沒有安歇的地方,所以牠回來。

我差遣並釋放一隻燕子;

燕子出去又回來,

因為沒有安歇的地方,所以牠回來。

我差遣放出一隻烏鴉;

烏鴉出去看見水退了,所以牠喫,跋涉(?),

歌唱,但並不回來。

然後我釋放(牲畜)到西方去,

又獻上一次的祭。

眾神聞到那馨香之氣,眾神像蒼蠅一樣群集團繞著獻祭的人。

這故事有多方面與聖經的洪水記載相似,學者相信這是因為二者間有一共同的來源,但是在啟示的事上,聖經保存了一神主義的本質,而巴比倫、蘇美的故事卻早已沈淪在多神主義的腐敗影響中了。

埃及的宗教信仰也為多神教,各地的神祇多數都以動物代表,或者具有半似動物的形狀,主要祭拜的偶像為太陽神雷(Re),隼頭人身與尼羅河神歐塞立斯(0siris),埃及法老被認為是二者之子,故在埃及舊王國時代,建有許多金字塔,以使法老死後能與二神聯合。在舊王國時代後期,我們發現金字塔的廟壁上刻有碑文,內容為魔術性的詩歌及企圖幫助死人登上天路的語句。金字塔顯示著人類純然借物質的方法取得永恆的最大嘗試,但這種企圖是註定失敗的,所以到了後期,又想加上魔力的幫助,不過我們知道無論堆起多少石頭和魔力,都是不能達成的。

金字塔的建築工程十分浩大雄偉,需要傾全國的人力、財力才足以完成,埃及最大的金字塔占地一三一英畝,高四八一英呎,由為數兩佰萬以上的石塊築成,每塊石的重量平均達兩噸半,據傳說,為建造大金字塔曾動員了十萬民眾並費時二十年。

巴比倫的廟塔(Ziggurat)建築也很值得一提,一般廟塔乃是建築在高塔上的一座神廟,其高度僅次於埃及的大金字塔,廟塔可以作為巴別塔事件的自然背景。

埃及帝國中期留下有許多豐富的文學作品,其中最膾炙人口的是「善辯的小農」故事:一個窮人受到官吏的殘酷剝削,他訴之於法庭,因為其能申辯如流,終獲君主伸張正義之判決。

另外,還有許多豐富的教訓文學,我們可以從普塔鶴提的教訓(Teaching  of  Ptahhotep)中,選出幾段,以窺一二:

不要因你的知識而矜誇,不要自恃聰明。要與無知的人商討正如向有學問的人諮詢一樣,因為學無止境,也沒有萬能的全才。美好的話語收藏得比土耳其玉更周密,然而在女僕的磨坊中可能找到……

如果你想長久維持你與一家的友誼,不管是主人、是兄弟、是朋友,或任何你可以進入的地方,在與婦女接近時都要小心,有她們在的地方並不是一個好地方。

最後,我們要談談漢摩拉比法典,此法典內容共有二八二款,對於經濟關係、婚姻問題、各階級應有的權利義務,都有明白規定;法典中並立意提高婦女的地位,保障孤寡貧苦的人民,這可反映出當時道德標準之高,不過法典中仍不免用「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報復主義為其刑法原則。

雖然漢摩拉比在序言中,宣稱自己為奉太陽神之命而設立這法典,不過實際上,他是把古老的蘇美人和阿卡德人的法典與慣例蒐集、整理,並予以充實改善,故在這法典的前言與後語中,漢摩拉比也把立法的功勞,歸給自己。

漢摩拉比法典比希伯來法典(指摩西的五經律法)至少早五百年,在某些律例中,這二部法典有相類似之處,但此種類似卻不表示希伯來法典有直接借用漢摩拉比法典的意思,我們都知道神照著祂的形像造人(創一27節),所以人的智慧有時不免會與神的啟示相合,我們瞭解了這點後,也就不會驚訝漢摩拉比法典與神的法典會有相類似之處了。

關於亞伯拉罕之前的舊約世界我們就介紹到此,此篇的目的在於嘗試將亞伯拉罕以前的世界歷史背景文明概況加以描述。我們要表明,米所波大米的文明在亞伯拉罕之前已有了相當的發展,並且隨著巴此倫版圖日漸擴展,它的文化勢力也影響了北米所波大米(亞蘭)、敘利亞和迦南等地的文化,所以不論亞伯拉罕在過境之地亞蘭或在應許之地迦南,他都可以接觸到他本鄉的巴比倫文化,這也解釋了為什麼亞伯拉罕能與迦南的居民結盟,為什麼他懂得他們的語言,並能參與他們的社交生活。

我們相信,當亞伯拉罕從迦勒底的吾珥出來的時候,他也承受了蘇美人的整個文化遺傳,但是他卻撇棄了巴比倫蘇美的宗教,而接受了獨一真神耶和華為其唯一的神。對巴比倫蘇美的宗教與神話之介紹,只是想使讀者對當時一般流行的宗教有個瞭解。如果我們將創世紀的記載與巴比倫蘇美的神話相比,我們就知道神所賜人的亮光,從來未曾從人類當中熄滅過。



作者: 山水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
出版日期: 05/01/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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