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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年團契1976年7月)
神不悅納的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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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不悅納的善事

迷羊

神是公義、真理,凡善事祂都喜悅,但有那些是神所不喜悅?為什麼?舉聖經中所記的例子談談:

1.    亞伯與該隱的獻祭。

「一日該隱拿地裏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亞伯也將他羊羣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就大大的發怒,變了臉色,耶和華對他說,你為什麼發怒呢?你為什麼變了臉色呢?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創四3~7)亞伯與該隱兩人一同向神獻祭,但是到神的面前,卻有兩種不同的回報。獻祭本是好事、善事,但一個人平常若行得不好,他的獻祭(禱告)就不蒙悅納(垂聽)(賽一15)。所以我們要注意平時的靈修,以期禱告能蒙垂聽。

2.    亞倫二子的獻祭。

「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燔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話,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利十1~2)。拿答與亞比戶是神所揀選的祭司,獻祭本是祭司的職責,但他們卻未經神的吩咐,就隨個人私自的意念,恣行獻上祭,於是神就大怒,降火把他們燒死。聖經記著:「我們一切所祈求的,就從祂得著,因為我們遵守祂的命令」(約壹三22)。我們能疏忽嗎?

沒有善事神不悅納,只是平常是否行得好,是否遵主吩咐罷了!諸位兄姊!您是否久禱不蒙主垂聽?您的素行及您的信念,都是值得檢討的。來吧!從今起,改掉您的惡習,穿上神的白衣;從今天起,以信心為經,以虔誠為緯,信心、虔誠交織成禱告的經緯,神必垂聽的。



作者: 迷羊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
出版日期: 07/01/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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