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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年團契1976年7月)
基督教與中國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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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教與中國文化

楊森富

1.    基督教與中國道統

1基督教教義興中國天道思想

論真神的創造事功

楚辭,天問的作者,以尋道者的口吻問道:

「邃古之初,誰傳道之?

上下未形,何由考之?

冥昭瞢闇,誰能極之?

明明闇闇,惟時何為?

陰陽三合,何本何化?

闤則九重,孰營度之?

惟茲見功,孰初作之?」

在這一連串的詢問當中,他想要知道這位宇宙的主宰,也就是創造萬有,保治一切的真神是誰?他雖不知這位造物主的名字是甚麼?却在不斷的反問中,承認在冥冥中有這位真神的存在。雖然,它並沒有像聖經那樣地直陳明說。

另一位尋道者──老子,把宇宙的本體、與本因以一些特別的假定名詞:「道」、「大」、「無名」等來稱呼祂:云: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 ,強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 ……」。(註一)

又說:「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註二)

足見,老子以為「天地的開始」是「不可名狀」的。既然把祂稱為:「道」,又可認為祂就是「萬物的母親」了。所以,老子所說的:「道」、「大」、「無名」等,實在也是指著造物主而說的。「道德經」又有一段引述「黃帝書」,稱造物主為:「谷神」、「天地根」。漢儒許慎著:「說文解字」,對「神」字的釋義,復根據文字的構造、及古代的傳承,解為:「天神引出萬物者也」。

論真神的神性:

聖經和中國古代典籍,均認定:「神是靈」,是肉眼看不見的(約四24)。廣韻釋「神」云:「神,靈也。易繫辭云:陰陽不測之謂神」。

新約聖經稱:「神為萬靈之父」(來十二9),舊約時代的先知摩西稱祂為「萬人之靈的神」(民十六22;廿七16)。老子引黃帝書,稱祂為:「谷神不死,是謂玄牝」(註三)。方覺慧註云:「谷,虛也。神,靈也。虛靈者,氣之所自出也;既為氣之所自出,名曰:『氣母』。『玄牝』猶『氣母』也。『氣母』,先天地而生,自本自根,常存而不死,故『谷神不死,是謂玄牝。』……」(註四)。按「氣母」,亦即「靈魂的母親」。

論到真神的永生,聖經也說:「祂是獨一不死的」(提前六16)。

摩西說,神是至聖至榮(出十五11)。孟子也同樣地說:「聖而不可知之之謂神」。

論救主的代贖

中國古代祭典,今多不可考,但相傳古代告祭天神,每以牛、羊為犧牲獻祭,猶古代以色列民之向耶和華獻平安祭、或贖罪祭然(參閱利未記三、四章)。許慎的「說文解字」,「祭」字釋云:「祭,祀也。从示,以手持肉」,而「祀」字復釋云:「祭無巳也」;亦足見這種殺牲獻祭的禮典,是經常不斷地在舉行著。

牛羊的獻祭,實際為基督十字架救恩的預表。因祂是真神所立的羔羊(約一36)。就如聖經所記:

「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羅四23~25)聖經又記載:耶穌為了拯救萬人,獻上了自己,成了永遠贖罪的祭。該段經文云:

「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屬乎這世界的;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 成了永遠贖罪的事。若山羊和公牛的血,並母牛犢的灰,灑在不潔的人身上,尚且叫人成聖、身體潔淨,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祂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除去你們的死刑,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麼? 為此祂作了新約的中保,……便叫蒙召的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按指天國福業)」(來九11~15)

另外,老子的「道說」,論到「道」之先在,云:「道,……吾不知誰之子,象帝之先」句,雖係屬於普遍啟示來源,却與猶太教舊約經典之預表基督之救恩,具有異曲同工之妙。筆者在「老子道說與基督教思想」壹文裏(註五),曾把它與聖經預言、及基督教思想相銜接。老子「道說」之可預表基督,其論述要點如下:(老子的非肯定言論,與聖經之肯定證詞,正好成為一顯明之對照)。

△老子以尋道者的精神,認「道」似為萬物之宗。嘗云:「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淵兮,似萬物之宗。」(註六)(意思是說:道是不可見的,而作用却無窮無盡。祂是那樣地淵深難測,好像是萬物的宗主。)聖經則以肯定的論調指出:「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道太初與神同在。萬有是藉著祂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祂造的。」(約一1~3)(註七)

△老子以為:「道」似存於萬物之先,云:「道,……湛兮似或存」(註八)(意思是說:「道」雖隱沒不見形體,却似亡而實存),復云:「象帝之先」(意思是說:好像在天的被造之先,「道」就已經存在了)。聖經則以肯定的語氣證明:「在耶和華造化的起頭,在太初創造萬物之先,就有了我。從亙古,從太初,未有世界以前,我已被立。沒有深淵,沒有大水的泉源,我已生出。大山未曾奠定,小山未有之先,我已生出。耶和華還沒有創造大地和田野、並世上土質,我已生出。祂立高天,我在那裏。祂在淵面的周圍畫出圓圈,上使穹蒼堅硬,下使淵源穩固;為滄海定出界限,使水不越過祂的命令,立定大地的根基。我在祂那裏為工師,日日為祂所喜愛,常常在祂面前踴躍,踴躍在祂為人預備可住之地,也喜悅住在世人之間。」(箴八22~31)

△老子又以尋道者的口吻問道:「道,……吾不知誰之子?」(註九)

但聖經則以肯定的語氣論述道:「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因為神差祂的兒子(耶穌)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約三16~17)。老子「道說」之具有預言性如此。

論變化昇天

許慎:「說文解字」,對「真」字之釋義云:「僊人變形而登天也」。清儒段玉裁為之箋註,稱:「此真之本義也。經典但言誠實,無言真實者,諸子百家乃有真字耳。然其字古矣。……非倉頡以前已有真人乎!……變形,故从匕目,獨言目者,道書云:養生之道,耳目為先,耳目為尋真之梯級」。許、段二氏,對「真」字之古訓,當為來自上古的傳說。又道書:「養生之道,耳目為先,耳目為尋真之梯級」句,亦頗與聖經教訓相暗合。因為經上如此記者:「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太六22);又說,當「側耳聽智慧,專心求聰明」(箴二2)。

基督徒之終極盼望為:基督之從天再臨,及信徒之復活,被提變化昇天。就如使徒保羅所說的:「我們却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祂耍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祂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三20~22)。又說:「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神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裏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裏,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帖前(四16~17)

按我國先賢原有:「去而上僊,乘彼白雲,至於帝鄉(天鄉 )」(語出:「莊子」 )、以及「死而不亡者壽」(語出:「老子道德經」 )的永生理想。他們所追求而未能達到的,基督徒却要靠著基督的從天降臨,而得到它。所以,我們未嘗不可說:基督教的復活昇天教義,亦即為中國古來永生盼望之延伸,不死構想之極致!

論世人之尊貴

聖經明說:神並不救拔犯罪的天使(來二16;彼後二11),却要救贖悔罪受洗歸入基督的世人(加三27~29)。又說,人類本為榮耀真神而被造的(賽四三7;林前六20);又要使遵行祂聖旨意的的人得榮耀(林前二7)。初人亞當被造時,被安置在有天上樂園預表之稱的「伊甸園」裡,並被賦予治理空中的鳥、海裡的魚、地上的昆蟲走獸,並這全地的權利和責任(創一26~28)。

漢朝時有二位名儒──許慎和王符,繼承孔予「人貴思想」的餘緒,論述世人之尊貴云:

「人,天地之性,最貴者也。」(許慎語)(註十)。

「天地之所貴者人也。」(王符語)(註十一)。

到了清季,段玉裁為「說文」做註解時,更把許氏的原訓加以引申,說明人類之可貴。他說:

「按禽獸、草木皆天地所生,而不得為天地之心,惟人為天地之心,故天地之生,此為最貴。天地之心,謂之人能與天地合德」。(註十二)。

另一位清儒王繼培箋註:「潛夫論」,更遠溯此種思想之淵始,云:        

「孝經,子曰:『天地之性,人為貴。』春秋繁露、人副天數篇云:『天地之精,所以生物者莫貴於人』荀子王制篇云:『水、火有氣而無生。草木有生而無知。禽獸有知而無義。人有氣、有生、有知、亦且有義,故最為天下貴也。』……」。

原來,中國自古以來,就和基督教一樣地高倡世人之尊貴,並喚醒世人必須自尊、和互尊的。我們在這裡,又再一次地體認這世界二大文化(中國文化、和基督教文化)的具有其高度的共同性、和可融性。

雖然,荀子以為:「人類之所以異於禽獸者為知義」,可與聖經:「行義的人才是義人」之訓相吻合,而具有其真理性,但畢竟人類無法靠行義以自救。中國聖賢教訓、和猶太舊約經典,都甚重視「行義」。但自基督的救恩顯明之後,新約經典乃一方面宣稱:「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耶穌基督的救贖,就白白稱義」的「因信稱義」教理;一方面又再度重申世人可進入「榮耀裏的尊貴」,云:「耶穌因為受死的苦(指十字架的苦刑),就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叫祂因為神的恩,為人人嘗了死味。原來,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裏去!」(來二9~10)

知義、行義,固為人類之所以為尊貴,但被神「白白稱義」,「進入祂的榮耀」,更是「人貴思想」的最高境界。

論善惡報應

當佛教的「因果律」和「報應說」未傳入中國之前,儒家的「書經」中,亦早已提及上天的行賞施罰了!像「商書」湯誥篇中,就有:「天道福善禍淫,降災于夏,以彰厥罪。」、「上天孚佑下民,罪人黜伏,天命弗僭」之語。聖經亦屢言:「善惡報應」(羅二6),諸如:「恒心行善,……尋求不朽之福的,以永生報應他們」(羅二7)、「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羅二10 )、「將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羅二9)等。

論到人之干犯神明,將無法以祈禱邀福,孔子云:「獲罪於天,無所禱也」。耶穌也同樣地說:「我們知道神不聽罪人,惟有敬奉神,遵行祂旨意的,神纔聽他!」(約九31)。

2)基督教教義中國倫理思想

中國倫理道德,與聖經倫理,具有可驚異之絕對共通性,為西歐任何國家所罕見。至晚近國人之反對基督教者,輒以「無父、無君」相見責(註十三),宛若基督教之與中國倫理相背馳者。其實,這完全是一種不幸的誤會。

按我國道統,以「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稱為五倫之教。前三者為社會關係的基礎,稱為三綱:──亦即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婦綱。綱立紀張,敬愛相親,如經緯交織,蔚成以倫理為中心之燦爛文化;發而為仁、義、禮、智、信,作道德標則,是為五常之道。但聖經倫理與我國傳統之倫理道德,却具有其不可忽視之絕對共通性,可互相引證發明者,正比比皆是。

茲舉中國倫理綱要,與聖經倫理較列如下:

論父子有親

聖經對父母教養兒女之教訓,約言之,可分成以下四端,亦即:一、教導兒女敬畏真神(創十八19;詩七八3~8、七一18。)二、視兒女為神之所賜(詩一二七3),所以要尊重他,不可隨意惹他的氣(西三21)。三、對兒女當盡養育之責(弗六4)。四、對兒女的錯誤要隨時糾正(箴十三24;十九18)。總之,栽培子女的至終目的,乃要使他們成為聖潔,造益人群,榮耀真神(參看:羅十四7~8;提後二21)。

聖經並以孝敬父母(出廿12)視為兒女當盡之道,列入十誡之中。對孝敬之道,大致可分成以下五端,即:一、要奉養父母(得二2;可七10~12);二、要接受父母的管教(來十二7~9);三、不可虐待父母(箴十九26);四、不可藐視父母(箴廿三22);五、不可咒罵父母(太十五4;利廿9)。

論君臣有義

在民主國家裡,君臣之義,可把它視為:國家應對人民施予仁政、及人也對國家應盡之義務;或長官對部屬之愛護、及部屬對長官之敬畏服從。

聖經以為:國家係為謀人民的安全和利益而組織的。其立法原則,應基於公義、正直、和仁愛。所以,聖經說:「公義使邦國高舉」(箴十四34 )、「國位是靠公義堅立」(箴十六12、廿五5)。古代猶大王約坦,曾秉公治理國家,而大蒙神的祝福。故聖經特別提到他說:「約坦在耶和華他神面前行正道,以致日漸強盛!」(代下廿七6)。聖經論到人民對國家應盡的義務、及對長官的順服則云:「要順服人一切的制度(國家政體),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彼前二13~15;羅十三1~5);並云:人民有向政府繳納稅捐的義務(羅十三6~7;太廿二20~26)。而且,更進一步要求信徒,要尊敬國家的元首、及掌權的,並為他們代禱(彼前二17;提前二1~3)。

論夫婦有別

所謂:「夫婦有別」,乃指夫婦當相敬如賓,恩愛相處,摯而有別。聖經對「夫婦之道」,輒以基督愛教會,教會之順服基督為喻(弗五24~29)。論到丈夫之對待妻子,約言之,可分為下列四端,即:一、「要與她快活度日(傳九9);二、不可忽視妻子的意見(林前七3~5);三、不可苦待她(西三19);四、要體恤她的軟弱並敬重她(彼前三7)。論到妻子對待丈夫,則云:一、要敬重丈夫(弗五33);二、要與丈夫恩愛相處(林前七3~5);三、須幫助丈夫(創二18;箴卅一10~31)。

論長幼有序、及朋友有信

聖經每把朋友稱為弟兄,我國對「兄弟姊妹」之道,亦有:「兄(姊)友、弟(妹)恭」之語。

聖經稱:弟兄姊妹的和睦相處,為父母的始有快樂(詩一三三1;參看:創廿七41~42)。論到朋友相處之道,則云:要患難相顧(箴十七17),諸如:缺乏的耍幫補(申十五7~11),病苦時要照顧他(伯四二1),借錢給他不可取利(利廿五35~37),並稱:不看顧弟兄就是違背真道。

我國聖賢,有:「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之語,聖經亦云:「聽了神的道而遵守的人,就是我的母親、我的弟兄」(路八21)、「要勸老年人如同父母親,勸少年人如同弟兄姊妹」(提前五1~2)、「有了愛弟兄的心,又要加上愛眾人的心」(彼後一7)。

陳立夫在「中國文化復興運動的性質與中華文化的特質」壹文裡,把我國傳統道德的:「五倫」(五達道)及「智─相知;仁─相愛;勇─互助」等三達德,稱為我國文化的特質之一;又稱:「合五達道、三達德二者而言,乃知『道德』二字之真義。其定義應為:『道德者,人類共生、共存之原理(或大路)與應用也』。……」(註十三)。陳氏又指出:「仁」為「智、仁、勇」三者的中心。其實,儒家所謂:「仁」、墨家所謂:「兼愛」,與基督教所揭舉的「博愛」,在本質上並無二致;所差異者不過係名詞之不同而已。基督教與中國倫理之高度共通性,於上文亦可略窺其一斑。

3基督教教義與中國「天人合一」思想

「天人合一」思想,可謂係集中國古代諸家思想之大成。它有天道在焉,亦有人道在焉;它有宗教思想在焉,亦有人文思想在焉。

吳康在「周易大綱」的附錄二;「讀易雜論」云:

「中國傳統哲學之特性,與歐土希臘以還之哲學思想不同者,凡有二事:一曰天道與人事相應,是曰天人合一;二曰理論與實踐相盈,是曰理實同體。天人合一則道德玄同;理實同體,則知行並進,前者極於窮神知化;後者極於內聖外王,……。」(註十四) 

其實,吳氏所謂:「道、德玄同」(按老子「道德經」,把萬物之所由來稱為「道」;又把萬物之養成稱為「德」,如:「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勢成之,是以萬物莫不尊道而貴德」是也。王弼註云:道者物之所由也;德者物之所得也。)、「理、實同體」、「知、行並進」、「內聖、外王」,均為「天、人合一」思想發展的不同型態而已。

基於「天人合一」思想,古人以祖配天,即既拜天、又拜祖。如「禮記」卷八「郊特牲」章云:

「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此所以配上帝(天)也。郊之祭也,大報本反始也。」

但基督教以為:天地萬物都是真神所創造的,並稱這位人類的共同祖先──宇宙主宰為「天父」(太六26、32)。初人亞當被稱為:「神的兒子」(路三38)。如今,凡信靠耶穌的,也有「權柄作神的兒女」(約一12)。所以,天父就是我們的神、我們的祖。敬拜事奉祂,事實上,亦即為「拜祖」。

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基督之「道成肉身」亦為:「天人合一」的具體表現。基督復活昇天後,復降聖靈(神的靈)下來,並且要與信徒同住:

「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或譯:訓慰師),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這是真理的聖靈。……因祂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裏面。」(約十四16~17)

所以,基督徒如把聖靈迎住在心裏,亦即可達「天人合一」之境。

基於「天人合一」思想,「易經」有:「天行健,君子自強不息」之語,勉有志於道者當效法「天道」的運行,不斷地、勇敢地向前邁進。

又基於「天人合一」思想,老子亦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之學說。

據儒家方面的看法,以為:「仲尼祖述堯舜、憲章文、武(文王與武王);上律天時,下襲水土。譬如天地之無不持載,無不覆幬;譬如四時之錯行,如日、月之代明。萬物並育而不相害,道並行而不相悖。小德川流,大德敦化,此天地之所以為大也。」(註十五)又云:「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註十六)復云:「博厚所以載物也,高明所以覆物也(按指:天地),悠久所以成物也。……天地之道:博也,厚也,高也,明也,悠也,久也。」(註十七)其所以以天地之覆載為設喻者,蓋欲說明:「天地之博厚、高明、悠久」,要我們加以效法。最後,他們又把生命、及宇宙的原動力稱之為:「誠」(如中庸云:誠者,物之終始),故云:「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又教訓我們,要以「誠」字做為人生的行為總則。

但據道家方面的看法,以為:「(地)養之,(天)覆之,生而不有,為而不恃」(註十八),天之覆蓋、地之養育,既屬「無私」,人類之法天、法地者,乃要效法其無私也。

從基督教方面來說,認為:儒家既以「誠為物之終始」,乃視「誠」為造物主。啟示錄稱基督為:「首先的、末後的」(啟一17),又稱:「聖潔、真實(或譯:誠)」(啟三7),「那為阿們的(或譯:真實、誠者)」(啟三14)。復認為:道家以「天法道,道法自然」,從基督教方面知基督之降生,為「道成肉體」,故所謂:「法道」,實即:「效法基督」(羅八29;十五5;林後十一1)。「道,自本自根,生天生地」(註十九),「道法自然」,亦即效法其自體。因為:「真神」被稱為:「自有永有的」(出三14)。基督與天父原為一(約十30),故效法基督,亦即為效法天父。耶穌基督說:「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五48)(註二十),實即告訴我們,要完全如基督。「與天父一樣地完全」──乃「天人合一」的最高境界。

我們十分驚歎:儒、道經典中所隱藏的對造物主之認識和真理。這些真理,若非得自聖靈之啟示,何能如此清楚而無誤?「道德經」所隱藏的「天道」尤較「四書」、「五經」為多。列子稱:「道德經」中「谷神不死,是謂玄牝;玄牝之門,是謂天地根」句,係引自:古老的、已失傳的「黃帝書」。基於以上的論述,我們知道黃帝、老子、孔子、子思,……等人,乃是一群虔誠的尋道者。有些真理,他們當時未曾十分明白的,現在,我們靠著聖靈的帶領,十分地明白了!所以,我們願意稱:「基督教所事奉、敬拜的神,乃是黃帝、老子、孔子、子思等諸先賢所要尋找的神!」

2.    基督教文化與中國文化

基督教之傳佈,原發源於中東。但基督教本身,自傳入希臘文化所及的北歐地區時,則與希臘文化融合,深受希臘哲學的影響。唐朝傳入華土的聶士多略一派基督教(景教),由於傳自波斯,「路經中亞細亞傳入中國,其自身在傳佈的途中,亦必多少受伊朗文化之影響,自不難想像得知。事實上,亦留有種種確據以證其說;要之,亦可視之為一種伊朗文化。」(註廿一)。在唐朝時,我國文化,遠較波斯、伊朗文化為高,故聶士多略一派的基督教(景教)所介紹而進的伊朗文化,對中國文化之影響,可謂微乎其微。

元朝時,天主教方濟各會士孟高維諾等人所帶來的拉丁文化,亦同樣地對中國文化未產生任何影響力。直到明、清間利瑪竇等耶穌會士之再度東來,其所帶來的西歐基督教文化,纔對中國文化,有了一番革命性的影響。正如史學家郭廷以所說的:

「哥倫布、哥白尼(Copern Cus)發現新世界(即:新大陸)、新宇宙以來的新知識,文藝復興以後的新藝術,均經此輩耶穌會士(Jesuits)先後輸入中土,包括天文、曆法、算學、物理、輿地、美術、以及火器製造等實用科學。凡此均為明、清之際,亦即自利瑪竇(Matteo  Ricci)來華至康熙末年二百四十年間(一五八二~一八二一年間) 的成就。」(註廿二)

此外,藉著西教士所輸入者,又有音樂、建築、機械、工程學、生物學、醫學、語文學、及哲學等。按明季我國學者,多「空談性命,不務實學」(阮元語)(註廿三),自這些實用科學輸入後,乃轉而:「喜歡談經世致用之學」(梁啟超語)(註廿四)。這些事實,可「證明中國的文化,自中外開始交通以來,即早受西洋學術的影響,以示今日中國文化的淵源。」(盧紹稷語)(註廿五)。

耶穌會士對中國之另一貢獻,為將中國古代經籍譯介於西方。自利瑪竇之譯四書為拉丁文寄回本國後,各教士起而從事譯著者不少。方豪在其所著:「十七、八世紀來華西人對我國經籍之研究」,一書裡,曾列舉諸教士的重要譯著,並稱:「西人之研究我國經籍,雖始於十六世紀,但研究而稍有眉目,當在十七世紀初;翻譯粗具規模,乃更遲至十七世紀末;在歐洲發生影響,則尤為十八世紀之盛事。故我國文化之西傳,要以十七、十八兩世紀為重要關鍵。談近代中國文化交流者,決不能忽略此一時期。」(註廿六)。日人後籐末雄更特別指出:杜赫德(Le  P.du  Halde)所編纂之一部:「中華帝國全誌」,堪稱之為有關中國知識的「百科全書」。是書在法國發行後翌年,非但即行再版,且被迻譯成:英、德、俄等三種語言,(註廿七)亦可略窺當時歐洲學界,對中國文化愛好之一斑。

康熙皇帝本極愛好西學,並善待西士,「使他們各獻其長,出入禁庭,曲賜優容」(康熙語)(註廿八),且鼓勵學者從西士遊,「一時承學之士,蒸蒸嚮化,肩背相望」(註廿九),風氣所及,頗有使中國進入現代化之勢。

由於在華天主教各會派,因「禮儀之爭」發生內訌,竟演變至羅馬教皇之派使來華干涉中國傳道事務,遂引起康熙皇帝對會士的輕視。教皇特使嘉樂所携來之中國禮儀禁諭,更激怒聖祖,以「爾教王條約,只可禁止爾西洋人,中國人非爾教王所可禁止。」(註三十)、及「以後不必西洋人在中國行教,禁止可也,免得多事。」(註卅一)傳旨禁教。康熙晚年,諸皇子曾為皇位的繼承權而發生明爭暗鬥。「其中,對基督教最表示歡迎的,為第九皇子允禟(塞思黑)。葡萄牙籍的耶穌會士穆敬遠為期發展傳道事業,曾奏請冊立允禟為皇儲。……康熙六十一年(一七二二年),聖祖駕崩於暢春園,由第四皇子的和碩雍親王踐祚,是為歷史上的雍正帝(世宗)。……因穆敬遠的捲入此次政治旋渦,世宗對耶穌會士遂生厭惡,對其所傳入的西教自亦不表示歡迎。……以為不如加以禁絕,免生後患。」(註卅二)遂嚴禁西教士在華之傳教。「傳教事業的沒落,其帶給中國之損失為西洋學術的中斷。」(註卅三)

雍正朝至道光前期,西歐國家在精神文化(人文科學)及物質文化(物質科學)二方面都已有了長足的進步。「十八世紀,再加十九世紀前期,也就是雍正、乾隆兩朝加上嘉慶朝、和道光前期,是歐洲歷史進步最速、變化最大的時期。產業革命、交通革命、美國、法國的(民主)革命;哲學、政治、經濟、科學上的新理論、新思想、新發明,蜂湧而起,日新月異,西方世界的面目本質均與過去大大的不同」。「知識的高低判斷民族的命運,特別是科學知識。中國科學原本貧乏,明、清之際的研究生機,幾被雍正、乾隆所根絕。禁教令雖然是對天主教而發,實際上等於對西方文化絕交。」(註卅四)。由於清廷「閉關自守」、「故步自封」,對西歐新興科學未能及時吸收,參予研究發展,乃有清末國勢不振,列強覬覦瓜分中國之局。鴉片戰爭及拳匪之亂,使中國之國際聲譽,一落千丈;辱國喪權之對外條約,於焉產生。中華帝國之國威,竟被一群顢頇無能的清帝、及官吏斷送殆盡!

基督教新教之來華,其對中國之最大貢獻,為加速中國之現代化。第一位來華的英國新教宣教士馬禮遜於一八○七年九月七日抵達澳門。當時,由於未有傳教條約之締立,在國內無法從事傳教活動,乃將其傳教根據地移至南洋的馬六甲(Malacca),設立「英華書院」,向當地的華僑灌輸新知識;並發行旨在介紹新知識、闡揚宗教、砥礪道德、及鼓吹國家現代化的刊物:「察世俗每月統紀傳」(Chinese Monthly Magazine)。上述兩種事工,馬氏得力於其助手米憐(William Milne)的幫助最多。米憐不幸於一八二二年去世,馬禮遜亦於一八三四年病卒於澳門。「他是一位有見解、有學問、態度公正誠懇的篤實之士,他之早死,可能是西學東被的一大損失。」(郭廷以語)(註卅五)。馬、米二氏呈獻給中國的另二件禮物,乃是一本完整的「聖經」譯本,和他們所編譯的一本中國最早的:「華英字典」。

繼馬氏入華的各國新教士,也大都飽學經世之才,對促成中國之近代化,頗多建樹。在發行刊物,介紹新知識方面,有英人麥都思(W.H.Medhurst)的「天下新聞」(Universal Gazette,1822~1829),普人郭實獵(Gutzlaff ,或譯:郭士立)的:「東西洋考每月統紀傳(Eastern Western Monthly Magazine,1833~1837)等。郭氏曾於一八三一至一八二三三年間,三度偷航華北沿海各省,散佈引起國人注意的:「英吉利人品國事略說」。其所譯:新約聖經,稱為「救世主耶穌新遺詔書」,於一八四○年出版;並於翌年組織:「興漢會」,鼓吹中國之現代化。美國教士裨治文(E.C..Bridgman)等人所設立之「益智會」(Society for the Difusion of Useful Knowledge in China)則為供應價廉、易讀、實用的文庫為其目的。又美國宣教醫師伯駕(Peter Parker)在廣州開設之眼科醫院,是為我國有西醫之始。其後來所設立之「博醫會」(按該會係由最初的:「廣東醫療傳道會」改組而成) ,除在各地續行成立醫院、及出版中文醫學書籍外,並曾主辦西醫人員之講習,建立了中國近代醫學的基礎。另一個規模較大的:「中國醫療傳道協會」(China Medical Missionary  Association),亦於一八九○年(光緒十六年)成立。該會係由一群基督徒醫師所組成,其主旨為:「協助政府建立醫學教育,供給有十分素養的醫資,以參加這大國的建設。」(註卅六)。該會曾發行醫學定期刊物、出版醫學叢書 (諸如:中英對照之醫學辭典)、創辦醫學院(如奉天的:「奉天醫科大學」)等。至一九二五年(民國十四年),該會自動要求併合於歐、美中國醫學生回國所成立之中國醫學會。這亦為基督教文化之影響中國文化,並與之合流的另一例證。

基督教新教之另一事工,為「廣學會」之大量譯印西歐新知識叢書。如李提摩太編譯的:「泰西新史攬耍」、「列國變通興盛記」、「日本明治維新事跡」、「速興新學條例」又名:「七國新學備要」),當時曾風行全國,對康有為、梁啟超等人的維新運動,影響甚大。李氏在華工作先後達五十年之久,在廣學會任職二十五年,「竭力劈劃為求中國之福利,成為中國士人無人不曉的『中國人』和『中國摯友』。」(龔書森語)(註卅七)。他如林樂知(Y.J.Allen)的「萬國公報」,熱烈鼓吹新學;楊格非 (G.John) 的到處演講,「說是西洋文化,如政制、哲學、文學、科學均為基督教的產物,同樣為華人所需要。」(註卅八)。廣學會的譯書、及社會事業,竟隨國人之需要,而廣事開展。以譯書言,除李提摩太的作品外,較重要的尚有:林樂知的:「文學與國策」、化之安的:「自西徂東」、丁韙良的:「萬國公法」、「格致入門」、「富國策」等,……均直接、或間接地影響當時的官人、士子。就社會改革方面來說,該會又組織天足會提倡天足運動;創立濟良所以收容妓女,教授她們學習謀生的技能,使她們歸正從良;該會復設立圖書館、博物館以開民智;創設新式醫院、孤兒院、養老院、盲啞學校、及辦理賑災事務等。

胡耐安云:

「基督教在中國,最後所遭受的一件事變,即所謂:『義和團事件』的事變,反映著其時(十九世紀末期)的中國人,對這『外來』的基督教,實在是不甚了解,甚而可說是完全誤解;由于『仇洋』、『排外』的社會激盪,終于激成那一次的事變。經過這一仇洋和排外,也就是仇教的運動後,毋寧說:『新中國』時代──基督教時代,便從此開始;自此,基督教,不拘其為舊教或新教,在中國的傳教,便暢行無阻的日見其昌大了!」(註卅九)

自從庚子亂後,基督教新、舊二教各會派,鑒於過去會派的分爭所帶來的損失,乃積極合力推行傳教事業、及各項社會事業 ──如建設學校、醫院、救濟院等等;以參加「新中國」的實際建設工作。單以教育方面來說,新教及舊教先後在中國所建設的學校,就有如下的規模:

一、耶穌教新教的教育事業

據民國二十六年的統計,計有:

男子中學―一百間、女子中學―九十四間、男女合校中學―五十四間,中等學校計二百五十九間,學生數亦約有五萬。

大學計有十三間,即:濟南之齊魯大學、福州之福建協和大學、南京之金陵女子文理學院。上海之聖約翰大學、滬江大學、蘇州之東吳大學、成都之華西協和大學、杭州之之江文理學院、武昌之華中大學、福州之華南女子文理學院。廣東之嶺南大學、南京之金陵大學、北京之燕京大學等是。上述各大學,在該年之學生總數亦有六千四百餘名。

至於教會所興辦的小學,據民國十一年的統計,亦有:高小九百五十六所―學生約三萬三千名;初小五千六百三十七所―學生約十五萬一千餘名。

晚近,新教在台灣所設立的大專中小學校,亦有:東海大學、東吳大學、中原理工學院等大學;榮恩中學,衛理女子中學、金陵女子中學、長榮中學、長榮女子中學、培元中學、滬江中學、淡江中學等八間中學;有伯大尼基督教小學、馬禮遜美國學校等小學。

天主教舊教的教育事業:

中國天主教在華所設立的各級學校,據民國二十七年的統計,有大專及專科學校一百零二間(其中以北平的「輔仁大學」、上海的「震旦大學」、及天津的「津沽大學」最為著名);有男子中學五十八間、女子中學四十間;有高級小學三百六十二間、初級小學三千一百三十五間。

晚近,舊教在台灣所設立的各級學校,計有:大專院校三間(即:輔仁大學、耕莘文教院、靜宜女子文理學院等);中學十九間(即:衛道中學、曉明女中、正心中學、正心女中、永年中學、輔仁中學、恒毅中學、徐匯中學、靜修女中、聖心女中、曙光女中、內恩中級工業補校、德光女中、黎明中學、道明中學、聖家高級家政、海星女中、台東高職 、湯若望書院等);小學亦有七間(即:光仁小學、道明小學、培德小學、曙光小學、上智小學、聖若瑟小學、升天小學等)。(註四十)。

綜上所述,知基督教係一入世的宗教,對我國之倫理、民主、科學建設,均參予實際的工作,而著有卓效,研究中國近代史之學者,每樂道之。尤以基督教的教義,與中國典籍可互相引證發明者,竟十佔其八九,俯拾皆是。中國學界、及基督教學人,亦有建設中國本色化(本地化) 的基督教神學之擬議。如披沙淘金般,摘其精粹,棄其渣滓,則中國典籍中所隱藏的神學思潮,亦不難與基督教神學思想相匯合,而成為中國基督教的神學基礎。基督教文化雖已成為中國文化之一部份,使國人均能分享這豐富的文化恩澤,但如果要使「基督教中國化」,乃至:「中國基督教化」,則我中國基督徒尤應效法教界諸先進的獻身精神,繼續努力焉!基督教之可吸收中國文化,正猶中國之可吸收基督教文化。這二種優秀的文化力之結合,無疑地,將使中國更加現代化,──亦即可達高度的倫理化、民主化、和科學化。

歐美民主國家,由於迷信科學萬能,新道德、新神學之風,正囂張日甚,頗有迫使維繫道德力量的宗教信仰全面崩潰之勢。正如陳立夫所說的:「以財或力為重心之文化,如建屋在沙灘之上,隨時有傾倒之虞;一旦宗教信仰一失,道德失其憑藉,則崩潰尤速!」(註四十一)。但這種頹風,無法在重視倫常的中國、以及與中國有血緣關係之「中國基督教」間瀰漫、散佈。故具有世界性和永恒性的中國文化,既與優秀的基督教文化相繫合,無疑地將造福中國,亦必將造福世界。是以,具有中國聖賢道統、及集西方精神、物質文化精粹的中國基督教之反傳歐美,無疑地亦將收「振靡起頹」之效。吾人願樂觀其成,誠禱祝以求之!

(附註)

(註一):  「老子道德經」河上公本象元章第二十五、王弼本第二十五章。

(註二):  「道德經」河上公本、體道章第一、王弼本第一章。

(註三):              「道德經」河上公本、成象章第六、王弼本第六章,並參閱:「列子」天瑞篇。

(註四):              見方覺慧撰:「老子道德經解」,頁十五。台北,中華叢書編審委員會出版。

(註五):              見楊森富撰:「老子道說與基督教思想」壹文,原載:香港、「道風」雜誌第二十二期,頁九至十三;一九六九年九月卅日出版。

(註六):              「道德經」河上公本无源章第四、王粥本第四章。

(註七):              「萬有」壹句,國語和合聖經譯本作:「萬物」,今據希臘聖經原文改為:「萬有」。又按:文理和合譯本、及目前幾本新出版之譯本,如駱維仁、許牧世合譯、聯合聖經公會出版之「新約全書─現代中文譯本」、以及中國聖經出版社譯印之「當代喜訊」(新約譯本)、中文聖經新譯委員會編印之「約翰福音新譯本」,亦均譯為:「萬有」。

(註八):              其原文出處,同註六。

(註九):              其原文出處,同註六。

(註十):              見許慎著:「說文解字」人字訓。

(註十一):              見王符著:「潛夫論」、讚學篇。

(註十二):              段玉裁:「說文解字註」人字訓箋註。

(註十三):              陳著,前引書,頁十五,教育部文化局印行。

(註十四):              吳着, 前引書,頁九十七。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民國四十六年五月訂正二版。

(註十五):              「中庸」第三十章。

(註十六):              「中庸」第一章。

(註十七):              「中庸」第廿六章。

(註十八):              「道德經」河上公本養德章第五十一、王弼本第五十一章。

(註十九):              「莊子」大宗師。

(註二十):              按馬太福音第五章第四十八節,駱維仁、許牧世合譯,聯合聖經公會出版之「現代中文譯本」作:「你們要完全,正像你們的天父是完全的」。又,呂振中聖經譯本作:「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那麼完全。」呂譯似較為妥切。

(註廿一):              見石田幹之助著、楊森富譯:在「中國的基督教」(原書名作:在中國之耶穌教),載香港、「景風」雜誌第二十期、頁六十二。基督教中國宗教文化研究社、一九六九年三月出版。

(註廿二):              郭著:「中國近代史概要」頁三,民國四十三年三月,台北,青年出版社初版。

(註廿三):              阮元著:「疇人傳」卷四十四,利瑪竇傳。

(註廿四):              梁啟超著:「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

(註廿五):              盧紹稷著:「中國近百年史」,頁十四。

(註廿六):              方著,前引書,頁二。

(註廿七):              詳楊森富譯:「早期法國耶穌會士的漢學研究」壹文,載台北,「文藝復興月刊」第九期,頁五十五至五十六。

(註廿八):              康熙五十九年十一月十八日,「諭西洋人」。

(註廿九):              清史稿,疇人傳序。

(註三十):              康熙五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諭西洋人」。

(註卅一):              康熙五十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諭西洋人」。

(註卅二):              楊森富著:「中國基督教史」,頁一五五至一五六,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民國五十七年六月初版。

(註卅三):              王健民著:「中國近代史」,頁三十。

(註卅四):              郭廷以著:「中國近代史概要」,頁五至頁八。

(註卅五):              同上,頁十一至十二。

(註卅六):              見司大夫(Dr.Dugald Christie)撰:「奉天三十年」。

(註卅七):              龔書森著:「宣教事業與清末政治」,頁二十四。

(註卅八):              郭廷以著:「中國近代史概要」,頁四十二。

(註卅九):              胡耐安著:「邊疆宗教」,頁七十四。台北,蒙藏委員會,民國五十年六月出版。

(註四十):              根據:「一九六五年基督年鑑」。台灣真道出版社出版。

(註四十一):見陳著:「中華文化復興運動的性質與中華文化的特質」,頁十八。

──本文於一九七○年九月完成初稿,至一九七六年二月第二次重加修訂,已三易其稿。──



作者: 楊森富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
出版日期: 07/01/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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