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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年團契1976年12月)
略論本色神學的危險性可行性和必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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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論本色神學的危險性可行性和必行性

楊森富

「本色」一詞,涵有「本地」、「土著」或「土生土長」之意。根據這一涵義,凡不賴外國支助,完全由本地基督徒「自治、自養、自傳」的教會,不論其信仰係基於何種神學立場或帶有何種教派色彩,都可稱為「本色教會」。但這一定義似嫌過

於簡略。嚴格地說,真正的「本色教會」,不但要完全擺脫外國教會的組織與傳統色彩,回到使徒教會的單純信仰裏,以聖經為唯一的信仰根據;而且還要儘可能與當地傳統文化及生活方式相調合,產生一套本色化的神學思想,使福音聖道能普遍地被當牠人民所接受。

就新約聖經的啟示以及教會的歷史來說,本色神學的研究與本色教會的建立,不但可行,而且勢在必行。但無可否認,在建立本色教會與本色神學的過程中,也潛伏著許多危險。基督教福音傳入中國雖然也已有一千三百餘年之久,但基督教仍被國

人視之為「洋教」。名符其實的中國本色教會仍待建立,中國本色神學也仍待研究。但願我教會全體同工都以此為己任,同心協力,仰求聖靈大能,共同來開拓這塊園地。

1.    本色神學的危險性.

綜觀中國教會歷史,基督教之不能成為多數國人之信仰,其原因雖不止一端,但最大原因,厥為基督教信仰尚未能與傳統的中國文化調合,開創一新的思想局面。佛教本亦屬外來宗教,但與中國儒、道二家思想相匯合後,已成為普遍的民間信仰。

中國教會如欲求基督教信仰與中國文化相調合,雖有其可行性和必行性,却也具有很大的危險性。很顯然地,如以某一宗教與另一宗教相結合,終必難免產生一個混合的、不倫不類的「折衷宗教」(Syncrtism)。即使一門宗教並未與其他宗教相混合,而只帶進了若干屬於某地區的迷信、異端、奇俗等,也同樣地會喪失其本來面目。茲試舉幾個例子說明如下:

(1)以另一宗教的神視同基督教的神:

在基督教信仰尚未傳入的部落或國家中,大多有其原來的宗教信仰。各民族有他們自己的諸神與至高神。比方說,在日本倭奴族的神話中,稱創造天地的神為「可旦可拉卡姆伊」(Kotanka Rakamui)。但如細究其創世神話,則與聖經「創世記」所述者不同。我們豈可把這位倭奴族的「開天闢地之神」視同基督教的造物主嗎?當然不可!如果把這二種不同體系的神,硬指為同一位的話,就無異把兩種宗教混合為一,造成一種「折衷宗教」了!

在印度,常見的開闢說有所謂「阿特曼的創造說」(註一)、「梵的創世說」(註二)、以及「火為萬有本源說」(註三)等,各自影響古印度的哲學思潮和宗教觀念。基督教傳入印度,可否投合印度的古代傳說,硬指基督教的造物主,就是印度的「阿特曼」、「梵」或「火神」呢?當然不可!

根據台灣阿里山土著鄒族的民間傳說,有一位女神名「尼婆奴」(Nibunu),從天降臨到玉山上,開始創造了人類。又說,初民可得五次的生死過程,亦即古代鄒族的人非經五次死亡,不算是真正死亡,在末達五次死亡之前,尼婆奴女神可施以

神術,讓他們起死回生。後來,由於惡神索也索巴(Soesopa)之從中干預,人類從此就無法復活,一死就逕赴黃泉。如果有人向鄒族的人傳福音時,硬指尼婆奴女神為聖經的「耶和華」造物主,那就是妥協了!

中國上古時代的人,是崇拜天象萬物之亡靈的。「尚書」堯典篇說:「正月上日,受終於又祖。在璿璣玉衡,以齊七政。肆類于上帝,煙于六宗,望于山川,偏于群神」。文中所說的:「文祖」是亡祖;「七政」是日、月、五星;「上帝」是蒼天;「六宗」是陰、陽、風、雨、明、晦等「六氣之宗」(註四);「山川」是名山、大川、五獄(即:嵩山、衡山、泰山、華山、恆山等五大山),四瀆(即:長江、黃河、淮水、濟水等四大河流)之屬。而「群神」,依蔡沈的「書經集註」稱:「群神,謂丘陵、墳衍、古昔聖賢之類」。由此可知,上古中國宗法社會所敬拜之對象,乃是天象萬物與亡靈而已。

天主教耶穌會入華時,教士利瑪竇首倡:「六經」中的「上帝」就是基督教的造物主。此外並容許奉教的中國天主教友,可祭孔祀祖。按中國自古傳承:祭天(拜上帝)之禮,只有天子纔有權利主祭。禮記說:

「天子祭天地,諸侯祭社稷,大夫祭五祀。」(註五)

古時諸侯尚且無權得祭天地,平民怎能擅行主祭?由於耶穌會士,常以敬奉天主與中國的祭拜上帝相提並論,故於明季觸犯「大明律禁」中「私家告天」之例,激發了右名的「南京教案」(註六)。且由於耶穌會之稱「天主為上帝」,及容許祭孔祀祖之禮,復產生歷史上的「禮儀之爭」,導致康熙帝與羅馬教廷交惡,遂下令禁止天主教在華傳教。(註七)

洪秀全所創辦的「上帝會」,雖然後來演變成完全本色化的「太平基督教」(Taiping Christianity),但史家多評之為:「不倫不類的基督教(註八)。「太平基督教之所以成為「不倫不類」,實即受梁發的「勸世良言」、及郭實臘聖經譯本的影響。按梁發的「勸世良言」,以「神」、「神爺火華」、「神天」、「神天上帝」等稱呼至上神。而郭實臘聖經譯本,稱至上神為「上帝」、或「皇上帝」。洪秀全誤認中國「六經」中的「上帝」,即為基督教的「上帝」,故在其文興中充滿了牽強附會之論,並採用中國古禮中的設壇供奉犧牲、清茶等儀式以祭拜上帝。結果,遂使「太平基督教」成為一門「不耶不儒」的「折衷宗教」。(註九)

筆者在「開封猶太會堂的聖經和碑記」(註十)壹文裡指出:在開封的猶太教會堂裡,曾掛滿了一些充滿儒、道、釋、回各教色彩的匾額題字,如「敬法天真」、「教天祝國」、「敬本於天」、「昭事上帝」、「吳天上帝」、「教宗無相」、「奉天宣化」、「西來西道」、「敬畏昊天」、「無象法宗」、「清真教主」、「皇穹淨業」等。這些匾額題詞有的竟可一字不易地改懸在「天壇」(俗稱:「天公廟」或「上帝廟」)、「佛寺」、「道觀」、或回教的「清真寺」等。開封猶太教(一賜樂業教)信徒,由於和漢人通婚雜居,早已跟漢人同化,放棄其傳統的信仰,跟從一般漢人拜起祖先來。曾幾何時,「開封一賜樂業教」遂成為歷史上之遺物。筆者曾為之評論道:

「這些無法表明其宗教本來真面目的妥協行徑,我想該是比黃河氾濫更厲害的禍患(註十一),從思想上直接或間接地摧毀其宗教的尊嚴!唐時景教徒的大量採用釋、道思想而變質、消沉,以至於匿蹟的事實,竟又重演於開封。一賜樂業教遂步景教之後塵,而成為歷史上的遺物。豈不令人太息長嘆!」(註十二)

前車之覆,可為後車之鑑,今日談「本色神學」者,尤應注意及此!我們研讀教會史的目的,無非要從史事中學習其教訓而已。

(2)「拆字解經之無稽

有人說:只要堅守「聖經」的基要真理,那麼,對各地的特殊風俗,當加以貧重並容納。這話固然不錯,但如果帶進屬於某一地區的迷信、異端、或含有其他宗教色彩的風俗時,實亦足以使教會發生變質。如占卜、巫術、交鬼、符咒,……等等異

教的陋俗,決不可帶進教會裡來。「拆字算命」本為江湖術士的把戲,但奇怪的是:今日的中國基督教會裡,却常見有傳道人在做「拆字解經」的玩意兒。

比方說,有人把「船」字解為:「舟,八口。挪亞的方舟,剛好是一家八口。這船字說明了一個聖經的供水故事。」可是,「說文解字」對「船」字的解釋却說:「船,舟也。」;又說:「舟,船也。」。「廣韻」對「船」字之釋義復云:「方言曰:關西謂之船,關東謂之舟。」(註十三)足見船、舟原來是一樣東西的兩種稱呼,跟聖經的方舟故事完全無干。

又比方說,有人把「罪」字解為:「四非」(四種罪),並從聖經裡頭找出四種罪,來為「罪」字做解釋。其實,「罪」字是從「网」、「非」二個字併成的。「网」是「網」字的古體字。按「罪」字秦朝以前寫成:「辠」。據宋本「廣韻」對「辠」字的解釋云:「文字音義云:辠從自辛也。言辠人蹙鼻辛苦之憂。始皇以辠字似皇,乃改為罪也。」姑且撇開「罪」字的字源不說,聖經上又那裡只談到「四種罪」呢?

由此可見,「拆字解經」這玩意兒,全是一種毫無根據的「文字遊戲」。雖然它能引起若干聽眾的興趣,但如果聽眾當中正有些有學問的人在,豈非把傳道者看作江湖術士之流嗎?而對那些知識水準較低的人,這種「拆字解經」將帶給他們一些似

是而非的觀念。這種傳教方法,既談不上是「本色神學」,也無助於基督教與中國文化的調合或福音的傳佈,却成為建設中國本色神學的另一種危險的絆腳石。

2.    本色神學的可行性和必行性

筆者在「保羅與本色神學」壹文裡(註十四),曾經指出:保羅為使外邦人易於接納真道,常在其書信或講詞中,引用若干外邦聖哲的教訓,或一些為外邦人所熟悉的語彙來證道。就像他自己所說的:「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無論如 何,總要救些人。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林前九22~23)。

保羅所用的外邦語彙,常見的有下列數種:

(1)「在完全人當中也講智慧」林前二:6

古希臘人喜歡追求「智慧」。希望滿有智慧而可達到「完全」之境。保羅引用這些希臘哲學用語,旨在闡明福音的奧秘,帶領那些深受希臘哲學薰陶的外邦知識份子,轉而接受真道。所以他說:「然而,在完全的人中,我們也講智慧。但不是這世

上的智慧。……我們講的乃是從前隱藏,──神奧秘的智慧;就是神在萬世以前,預定我們得榮耀的」(林前二:6~7)。又說:「世人憑自己的智慧,既不認識神,神就樂意用人當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這就是神的智慧了。猶太人是要神蹟,希利尼(希臘)人是求智慧。……但在那蒙召的,無論是猶太人、希利尼人,基督總為神的能力、神的智慧。……神却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裡,是本乎神,神又使祂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林前一:21~30)。

(2)「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祂;就如你們作詩的,有人說我們也是所生的」徒十七:28

按「我們也是祂所生的」,或譯:「我們也是祂的後裔」、「我們也是祂的族類」。這一句保羅所引用的話,是古代希臘的雅典市民所熟悉的詩,經學者們的考證,知係公元前三百年間斯多亞派詩哲克良特(Cleanths)所使用過的詩。

(3)「濫安是敗壞善行」林前十五33

「濫交是敗壞善行」這一句話,經多數學者們的考證,亦證實係另一希臘詩人門安德(Menander B. C. 342)的詩句。保羅借用這些希臘聖賢的教訓,就像有些中國基督徒每喜借用儒、道先哲的教訓,用來證道一般,都是走的「本色神學」路線,盼望藉著這一媒介。帶領更多的人歸信基督。

靠著聖靈的帶領,使徒約翰曾把希臘哲學中的「道說」(Logos)加以聖化,成為基督教思想的一部份(見約翰福音第一章)。我們何嘗不可靠著聖靈的帶領,通過了基督,重新解釋中國先哲學說、或先賢教訓,使成為中國基督教思想的一部份呢?

我們又何嘗不可像保羅一樣,引用外邦聖賢的教訓來證道呢?

比方說,我們可引用儒家的:「朝聞道夕死可矣」、或「士志於道」等聖訓,闡明聽道與信道(接受基督福音)的重要性。又可以用道家的:「不死者壽」或「羽化昇天」為題,講述基督教永生之道。「呂氏春秋」疑似篇云:「墨子見歧道而哭之!」,我想,我們也可引用這句話,做為話題,講述基督所說的「兩條路」──即「窄門與寬門」,介紹基督的救恩。

主耶穌說:「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太七:13~14)。

又比方說,基督教傳到台灣吳鳳鄉的土著鄒族之間時,就可利用鄒族的「復活」傳說為引子,講述「基督之復活」(徒二24;三l5;四l0),並給他們說明:當末日主耶穌再臨時,「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

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帖前四:14~17)。

當保羅在雅典城,看到那滿街的偶像時,雖然心中不安,却也先嘉許雅典人的敬畏鬼神觀念,接著再為他們介紹當敬拜那位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真神。

他說:「眾位雅典人哪,我看你們凡事很敬畏鬼神。我遊行的時候,觀看你們所敬拜的,遇見一座壇上面寫著:『未識之神』。你們所不認識而敬拜的,我現在告訴你們。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真神,既是天地的主,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也不用人手服事,好像缺少甚麼。自己倒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世人蒙昧無知的時候,神並不監察,如今却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徒十七:22~30)。

所以,我們何嘗不可倣效保羅採取「按時分糧」、及「因地制宜」的傳道策略呢?有一位在台灣東部傳道的同工,看到有人奉「巨石」、「巨樹」為神而加以敬拜,就曾倣效保羅的先嘉許他們敬畏神明的虔誠,再轉而介紹創造萬物的真神,及人類

的救主耶穌。

總之,所謂:「本色神學」,不過是一種引子,一種因時制宜的傳道策略與因地制宜的傳道方法,其最終且的,乃要引導世人歸向基督、歸回聖經。本色神學之可行性在乎此,而其必行性亦在乎此。

附註):

註一:              「阿特曼的創造說」──古代印度人,認為:「阿特曼」(Atman),和「普拉娜」(Prana),譯意:生氣、氣息、風、靈等),為統攝萬有之主體。而「阿特曼」和「普拉娜」的最初字義,却同為呼吸。據自古傳下之「優婆尼殺曇」(Upanishad)學派的「阿特曼創造說」云:「太初,在這廣大宇宙當中,只有一位阿特曼。阿特曼想創造世界,遂造出了天界、空界、死界和水界;又從水界引出人類的始祖(原人)。從這原人的各部份,產生出各種機能,以及出現相當於人體機能的宇宙之種種實物(實在)」(詳見楊森富譯:「寓哲學於神話的印度開闢說」。台北,「創新周刊」第二十一期,民國六十年四月三日出版,頁十至十二)。

註二:              「梵的創造說」──在「婆羅門書」裡,「梵」被視為存在於諸神背後的一種動力,由此遂成為宇宙的第一原理。後來,「梵」與「阿特曼」混合為一,在印度思想史上佔有了重要的永久地位。(亦見:前述「寓哲學於神話的印度開闢說」譯稿)。

註三:              「火為萬有本源說」──吠陀詩人,每將「火」(Agni)形容成為:最親愛、賢明的神;並相信「火」比天地偉大,為萬物之根源。(亦見:前述譯稿)。

註四:              詳見楊森富撰:「六宗原義探討」壹文。台北,現代學苑第七卷第四期,民國五十九年四月十日出版。

註五:              所謂:「五祀」,據鄭玄的「禮記註解云」:「五祀,謂司命也、中靈也、門也、行也、厲也。此祭,謂大夫有地者,其無地者祭三耳」。

註六:              詳見楊森富著:「中國基督教史」第五章「南京教案」,頁六十五至八十二。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民國五十七年六片初版。

註七:              詳見前書第八章:「禮儀之爭及其餘波」,頁一二六至一四六。

註八:              見蔣廷黻著:「中國近代史論集」,頁二五六。台北,大西洋圖書公司,民國五十九年四月二一十五日初版。

註九:              見前引:「中國基督教史」,頁一七八。

註十:              全又見:楊森富、顏路裔合撰:「教會掌故」,頁十四至二十五。香港,道聲出版社,一九七O年五月初版。

註十一:              按開封猶太教會堂曾數度毀於黃河氾濫,見前引:「中國基督教史」頁七。

註十二:              見前引:「教會掌故」,頁二十五。

註十三:              按揚雄的「方言」,提到「船」字,另有版本說:「舟自關而西謂之船」。

註十四:              楊森富撰:「保羅與本色神學」,全文載香港,「景風」第二十五期,頁三十至三十三,一九七O年仲夏出版。

大哉,敬虔的奧秘,無不以為然。就是神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裏(提前三16)。



作者: 楊森富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
出版日期: 12/01/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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