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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年團契1977年8月)
還債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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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債的人生

林義鴻

基督徒有三種大債必須盡力償還,否則便有災禍。一是欠傳福音的債,二是欠聖靈的債,三是欠愛心的債。故分別略述如下,以就教於弟兄們:

1.    欠傳福音的債羅一1415

保羅從前是褻凟神、逼迫人、侮慢人的,在罪人中是罪魁,是極端驕傲的法利賽門徒,但他還是蒙了主的憐恤。(提前一13~16)他的罪過越重,主恩卻越顯明,自覺虧欠的心也越深。主的愛激勵他盡力傳揚福音給其他罪人(林後五14)。他深知自己是神的工作,為要叫他行善。而宣揚神救恩之德正是最大善事,故白白得恩,白白捨去,本極自然。若仍像從前自私自利,只知佔為己有,回復從前的老樣,甚至放縱肉慾,成為浪蕩子,辜負主恩,豈非欠債累累?

如今真教會信徒尚未完全,對於傳揚福音之大工,仍然遲滯不前,非但不能立人,甚且不能自立,叫榮耀的福音之光顯揚,誠然令主憂傷。而有心人思及此處,便當效法保羅不以福音為恥。因他深知所信為誰,深信福音是神的大能,必能拯救一切謙卑相信的人。他也深知自己的軟弱和無知,故在在倚靠聖靈的能力行事,憑藉主恩傳道而得剛強。他又立志不在基督的名被稱過的地方傳福音,就如經上所記:「未曾聞知杝信息的將要看見,未曾聽過的將要明白。」以致能傳到無可傳之地步(羅十五20~23),他也已將自己捨棄乾淨,不再為己而活,故不像一般人要傳揚以前便為自己尋退路,怕受恥笑,損傷自尊或面子,他不像別人缺乏耐心,只是一鼓作氣地好像在傾吐心中壘塊之後,便噤若寒蟬,不能再接再厲。他也不像別人常為自己的軟弱找藉口、自我安慰。別人─尤其是長執們─不積極傳,我何必去傳呢?我們不學,不看主耶穌或聖徒們的榜樣,卻只是雞蛋裏挑骨頭,尋出人過來搪塞己責,以致不相和睦,在神的家中,紛爭結黨,壁壘分明,削弱自家的力量,叫魔鬼暗自叫好!我們都太軟弱了,軟弱到不能求主赦免、幫助,不能行走,恰像那幼稚、無力的小嬰兒,只知向別人「要」而不知「給」。如今凡是長大成人的弟兄們,願我們以與主同受苦難為榮耀、為喜樂、為無上的恩惠,在各地各職中盡一己之本分,為福音形成一股莫大的力量,在靈裏彼此扶臂相助。

2.    欠聖靈的債羅八12

呂氏新譯本在羅八12裏譯為「弟兄們…那麼我們便是欠債的了……。」此債乃指聖靈使我們重生而言:我們如今藉著生命的聖靈,因著主的救恩使我們從死裏得生(羅八1)又是指聖靈使我們得力而言:重生後既有聖靈同住,乃屬聖靈,不再屬肉,卻仍掛念肉體的事,又不體會倚靠順服聖靈的能力,以致為罪慾所勝,虧欠了聖靈要助我們成聖的美意。這就是我們常哭泣、軟弱的最根本原因。為了要再次如主之剛強,自當學習主順服天父的工夫,完全謙卑、相信,接受聖靈的灌滿:主雖貴為神子,卻仍要受盡苦楚以學習順服之道,才能對所負的聖工完全勝任(來五8、9)。當然我們也當恆切地在靈裏禱告,每次都要感覺自己已與主親切交通,得到杝的應允或感動。不要太吝於付出應付的代價,太輕看聖靈的幫助,隨便就要得到杝的帶領或工作。我只要不阻擋祂就算不虧欠祂,拋棄一切自以為是的觀念,叫聖靈在我們身上顯大吧!

3.    欠愛心的債羅十三8

基督愛我,為我捨己受了苦刑,救贖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我們軟弱不能行盡律法的要求,因只在一條上跌倒,就是犯了眾條。但是主因著愛為我們犧牲,完全律法上的要求。杝這般地行愛,為要叫一切信杝的人也同樣行愛,因為唯有愛才能守全律法,律法的總綱就是愛,全律法都包括在「愛人如己」這句話了。故我們若不相愛,如主之愛我們,我們便是欠愛心的債了,凡事都不要虧欠人,只有愛心要時時以為虧欠;保羅勸勉的話,令人深省!我們當如何償還呢?

(1)對人:要彼此服事:靈性高超的人必自動服事人,因他深知服事人的重要性。要互挑重擔,不加重擔於人。彼此關心、扶助,對偶犯錯者當以「溫柔」的心挽回。要彼此認罪,互相代求,勿專尋人短處,反要學習別人的長處。勿相咬相吞,互相誇耀、掩飾,以致彼此虛偽地鬥爭而消滅了。因愛弟兄便是愛主。

(2)對己:要嚴於律己,先不自欺,才能不欺人欺神。隨時自省、承擔己責、若自己都不能盡責,何能斥人失責?得守聖潔和安靜。

(3)對神:時常禱告、讀經、聚會、作聖工以求深明其旨意、追求在愛心上的知識和見識上完滿豐富,然後存著感謝的心順服其領導,靠著聖靈、憑著信心、行出愛心的實際,榮耀主名。

願我輩新造之人(林後五17)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羅六4),在生命上、生活上與主同死、同復活(西二12)。早日完成新負的使命─竭力傳揚福音(太廿八19),償還重生和順服聖靈得力的債(羅八1、11)、遵行彼此相愛的命令(約十三34)直到還清,等候主來。



作者: 林義鴻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
出版日期: 08/01/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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