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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年團契1977年8月)
讀『請改變欣賞眼光』有感

請改變欣賞眼光有感

了塵

我個人一向很尊重蔡大姐,她的婚姻指南給我輩青年很多造就。尤其在上文中呼籲弟兄們要改變自己的眼光,以靈性為出發點在教會尋找女伴,我們更應該舉雙手贊成。但是接下來我又產生一個問題:「造成與外邦通婚的責任孰負?」是弟兄?是姊妹?是傳道?是長執?或是家長?蔡大姐在文中要求弟兄們的一段話,言下之意不知道是否「造成與外邦通婚的責任」該由弟兄負責?針對這點,想借重本刊物一陳個人見解;供諸位同靈參考:

一般傳統的婚姻觀主張男方強於女方,因為中國封建思想「男主外」「女主內」至今並未完全消失。所以丈夫高過妻子被視為理所當然。可是今日台灣真教會的青年以教育程度看來,姊妹的平均教育程度比弟兄要高(參考64年度適婚青年手冊),而且現在未婚的青年,姊妹賺的錢也比弟兄高(側面調查)。照此情形看來,如果主內青年仍存有「男高女一等」的觀念,這樣大家在主內找對象就更加困難了。而且一個有「血肉骨氣」的青年是不願意自己的太太比自己強(學歷、賺錢)。明白了這些事實,我想弟兄或姊妹對于婚姻的看法都應該重新估計,我們似應鼓勵未婚青年,從前考慮「學識」「環境」,如今應更改為考慮「信仰」「人品」。如果大家都以信仰為第一考慮因素,就不受學歷的限制了。過去幾年來,至少有十位姊妹以上談及她本身的條件要在教會找對象很難。中南部教會有一位甲姊妹和一位A弟兄訂婚之後,我曾聽另一位姊妹說甲姊妹實在很傻,憑她的條件要找更好的多的是。實在令人感慨!人家夫妻願意和好,我們第三者還有權利發出不平之鳴?難怪很多的姊妹會感嘆自己找不到對象。

也聽到一些「媒人」談及某姊妹「信心很好」,非主內不嫁,如今都已快三十了。一定要嫁給主內弟兄,看起來信心很好,可是仍離不開「名」「利」兩字。她要嫁主內弟兄並不是要找一個信心好的弟兄,而是要在主內找一個心目中的白馬王子(最好是T大或留學生,月入上萬)。也許我說的太露骨,但我認為這是確實存在的問題。

教會的姊妹大部份成就都很不錯,只可惜沒有那麼多「相稱」的弟兄來相配。所以如果姊妹一定要在主內找對象,請稍委屈,降低條件,以信仰為第一考慮因素,相信會很快有了歸宿。同時我想與弟兄們共勉一件事,若有媒人替你介紹的姊妹程度比你強,就感謝領受,不要再存有過去封建的思想,認為太太比先生強是件丟臉的事。沒什麼,為了愛主的緣故,就娶一個比自己強的太太也算不得什麼,只要大家信仰好,家裏必定能融洽。

另外還要與為人父母共勉的,也是這一點,為了使自己的兒女能過基督徒的家庭生活。不要過份堅持自己的意見,不妨聽聽兒女的心聲。這是要男、女當事人與雙方家長共同配合。你(妳)以為如何?



作者: 了塵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
出版日期: 08/01/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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