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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年團契197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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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勝忠

一、              保羅說:「行善不可喪志」(帖後三13),行善助人是快樂的事,為甚麼會灰心呢?

答:              「我們行善,不可喪志,若不灰心,到了時候,就要收成。所以有了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這樣。」(加六9、10)原來行善對人對己都有益處,是人所樂意去做的事,但有時因行善而上當吃虧,以致喪失了行善的意志。例如有一位司機在馬路上看到一位青年因機車翻倒受傷躺在路中間,但這位青年借機會敲詐,反而誣賴司機的車子把他撞傷,以致這位好心人上當吃虧心裏非常氣憤,從此不再做救人的工作。所以我們必須先有心理準備,萬一因行善而吃虧才不致灰心喪志。

二、              居然行善會上當,那我們不如不行為妙?

答:              那不見得,原來我們行善就是準備要吃虧的,如果少許上當也沒有甚麼關係,何況大部分的人對於別人的幫助和善意都知道感恩。只要我們不求報答,能夠做的善事都要盡力去做,行善是基督徒的本分,如果知道行善卻不去行就是罪(雅四17)。

三、              甚麼情況行善會上當有危險性?

答:              一般正當範圍的行善都沒有危險性,例如救濟貧窮,扶助病弱,幫助急難的人,這些正常的行善都沒有危險性,如果變質的行善,貪名圖利的行善那就要特別小心,現時因貪小利而上大當的比比皆是,還有自己能力不足卻喜愛人家稱讚,自己不會游泳還要下水救人,結果慘遭滅頂也非良策。可見行善要在正當範圍內,不求名與利,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盡力去做,都沒有惡果。

四、              前些日我在車站等車,一位年輕體壯的男子對我說,他北上謀職,職業尚未找到旅費已用光,請我拿貳拾元給他,這種人會不會是騙子,要不要分給他?

答:依我判斷,你可以分給他少許零錢,如果他是騙子你最多僅損失貳拾元,如果你沒有給他,萬一他因失業挨餓,甚至因你的硬心無情而灰心厭世,那我們的過失就大了,只要你不是身上帶巨款要提防金光黨之外,平時吃一點虧總比硬心不憐憫的人好多了。

五、              甲向乙借錢,乙沒有借他,因為要借的數量很多,甲就說乙沒有愛心,對嗎?

答:              所謂愛心是要我們去愛別人,不是盼望別人來愛我們,所以甲因為人家沒借錢給他就說乙沒有愛心那是大錯特錯。固然乙應當查明甲是否確實有困難需要人家幫助,若有需要,當酌情協助之,但甲不能因別人沒幫助他,就論斷對方沒有愛心。

耶和華的律法全備,

能甦醒人心。

耶和華的法度確定,

能使愚人有智慧。

耶和華的訓詞正直,

能快活人的心。

耶和華的命令清潔,

能明亮人的眼目。

耶和華的道理潔淨,

存到永遠。

耶和華的典章真實,

全然公義。

都比金子可羨慕,

且比極多的精金可羨慕。

比蜜甘甜,

且比蜂房下滴的蜜甘甜。

詩十九7~10

 



作者: 陳勝忠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
出版日期: 09/01/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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