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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輝煌

引言


根據《馬可福音》第二章1-12節,主耶穌來到迦百農的屋子,因聚集了許多人,就對他們講道。會中有人帶著一個癱子來見耶穌,其過程所表現的信心動作,得蒙主的醫治,成了最美的生命見證。但整個信息一開始是以神蹟敘事入門(5),最終是以信心完結(11-12);但整件事蹟,乃是凸顯和證明人子耶穌有赦罪的權柄(10)。

這遠比生病得醫治事件,來得重要(9;太九5;路五23)。因為這不單是肉身(今生)得平安的體會,將來在祂裡面可得永生(可十28-30)。以下便從兩個方向來作探討:

一.神蹟敘事

主要的記載內容,是以「二1-5」和「二11-12」為主。主耶穌要醫治這位癱子,全賴於那四位「用心」抬到主面前的人。來到主面前的動作,癱子是靜靜的配合,直到主的跟前。這四個人的「用心」之表現,有何見證呢?

1.有愛心:願意幫助這位病人,認識主和體驗主的恩典。這是一個重要的人生改變,從現實無望的人生,進入永恆有盼望的人生,這便是愛心的見證。

2.有信心:這是主稱讚、肯定他們的表現。首先看見眾人擠滿屋子內外,無法進到主耶穌面前。四人就同心拆了屋頂,便將病患連同褥子由屋頂縋到耶穌面前,目的是求主憐憫眷顧。結果這個信心的動作,得蒙了主的應允、醫治(可九23-24)。

所以信心的明證,是從信服神為出發點的(可二20-24)。但其中的過程,是要表現出「不要怕,只要信」(可五35-36),這句話的意思,是要我們全然信服和交託祂,不要心懷二意;否則,無法體驗和認識這位全能的主(雅一6-8)。

3.有耐心:看到四人面對癱子肉身的問題、眾人擁擠,及縋到主面前的困難。他們皆耐心地一步一步來突破和解決。是勞心勞力,是無怨無悔地幫助這位癱子,不因事件困難的繁瑣和重擔壓力,而顯出退縮或半途而廢的心。

反而耐心地,努力地一步一步走到主的面前。我們在信仰生活中,正是要培養如此的耐心。主耶穌也說:「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可十三9-13)。因為耐心也是我們該學習的屬靈功課之一。

4.仰望主:癱子和四個人在整個事件中,全心仰賴主的恩典。心想只要能夠到主面前來,便是滿心知足,並且可以得著醫治。如此的渴慕和期待,便是人生信仰的追求。因此,主耶穌勸勉說:「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太七7-8)。

耶穌亦作見證說:「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見了就快樂。」(約八56-58)。猶大諄諄地勸言:「親愛的弟兄啊,你們卻要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在聖靈裡禱告,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直到永生。」(猶20-21)。

顯而易見地,他們共同的用心付出,得到了主耶穌的稱讚,並施恩憐憫他們,顯明了神榮美的生命見證。

二.訓言敘事

主要是記載在二章5-10節,並且是安插在神蹟敘事的中間。其中表明了作者馬可的用意,即神蹟敘事是訓言(Logia)敘事的背景,主要還是要來表達和見證「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當時主耶穌對癱子說:「小子,你的罪赦了。」如此的宣告,亦即同時要行神蹟和赦免罪的作為,在許多福音書中是少見的。

有關這段經文事蹟,在《馬太》、《馬可》和《路加》等對觀福音,皆完全地表明著,人子耶穌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可二10;太九6;路五24)。證明耶穌是全能的主,更是道成了肉身(約一14,17-18)。

當時有些文士和法利賽人議論說:「這說僭妄話的是誰?除了神以外,誰能赦罪呢?」(路五21;可二6;太九3)。他們聽見主耶穌的宣告,心中懷著惡念和議論(太九4-5;可二8;路五22-23);但癱子和眾人的反應,是歸榮耀給神(可二12;路五25-26;太九8)。兩相對照下,便能清楚明白主的用意,與福音工作的信息。

就《馬可福音》而言,主耶穌基督是福音的起頭(可一1),祂亦是為這事出來傳講神國福音、醫治百姓各樣的病症(太四23-24;可一14-15、27-28、32-34、39)。論到人子赦罪的權柄,在耶路撒冷城的最後一週,有次來到聖殿行走的時候,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問祂說:「祢仗著什麼權柄作這些事?給祢這權柄的是誰呢?」(可十一27-33)

從醫治癱子的神蹟,直到在聖殿中的問話,深深地發覺,這些宗教領袖和人士,他們無法明白主的訓言和權柄作為,因此不認識、不接受人子耶穌就是救主(路二10-11)。這些人的內心是被矇蔽的,受制於傳統宗教的規條、習俗、經驗等包袱,而無法認清、接受,彌賽亞就是耶穌基督。

試想,倘若耶穌不是救主,祂豈能赦免人的罪,對癱子說:「小子,你的罪赦了」;也對同被釘十字架的犯人說:「你要同我在樂園了」(路二十三39-43);更希望婦人不要再犯罪(約八1-11)。

然而直到主耶穌從死裡復活後,得著了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太二十八18)。祂親自破除了魔鬼的作為,勝過了死權和罪權(約壹三8;來二14)。彼得作見證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徒二38)。保羅亦作見證:「要奉主耶穌的名受洗,洗淨罪污」(徒二十二16;羅六3-5;西二12)。

《啟示錄》記載,唯有死而復活得勝的羔羊,就是耶穌基督配得展開那書卷、七印(啟五1-10),並實行公義的審判,且四活物和二十四位長老及眾天使敬拜頌讚說:「被殺的羔羊是配得權柄、豐富、智慧、能力,尊貴,榮耀和頌讚。……都歸給坐寶座的和羔羊,直到永永遠遠!」(啟五11-14)

結語


從《約翰福音》裡,最後對那些要相信主耶穌的人,作了一個完美的結論。即是「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約二十30-31)。人子耶穌有赦罪的權柄,因此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就離脫這取死的身體(情慾、罪惡),得勝一切(羅七25;林前十五57)。




Publisher: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Date: 11/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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