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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報第216期1968年8月)
吃拜偶像的祭物而受神罰

吃拜偶像的祭物而受神罰

李金星

哈利路亞,奉主耶穌聖名作見證。

小弟名叫李金星,十七歲,居於馬來西亞吡肋州金寶埠督公街門牌五號。於1968年正月十日,不料為魔乘虛而入的迷惑,竟吃了祭過偶像的祭物(燒肉)。

當時的情形經過如下:有位親戚送來的祭物,初時我是沒有吃的,後來聽母親說大概是沒有祭過偶像的吧!所以我也吃了四五小塊。

之後,我一直覺得內心不舒服。第三天晚我發高熱,我母親便給了我吃退熱散。到夜晚十二時許,我醒來對母親說:有兩個人把我壓著透不過氣來。男的壓著我的頸,女的壓著我的腰,我使出勁力爬起來,拿了一木棍奉主耶穌聖名趕走了牠們。

在次日午餐時,我覺得全身發冷,便到房間蓋上兩張被睡覺。我母親看見這情景,請來一位中醫師,雖然他開了藥方給我吃,但還是無効。不到半刻鐘,我就嘔吐。我的母親也給我嚇壞了。趕緊去叫我姨媽來,因她信主日久而且有經驗。當時媽和姐姐都跪下為我禱告求主。忽然我竟自言自語說:「我的聖靈被神收回去了。我要把祂追回來。」後來又說:「終於給我追回來了。」此時我的呼吸發生困難,我又喊:「快叫吳執事(代筆者)來救我,不然我就沒命了。」正是神的安排,吳執事剛好在姨母家(他原是在怡保),他們知道我們的一切後,趕緊來我家為我禱告。這時我已停止了呼吸。

這時我好像走進一條黑暗的大道,我想大概是魔鬼之道路吧!在此時間我聽見他們的禱告聲,啼哭聲叫喊得很悽慘。我立刻掉頭就跑回。跑出那黑暗的大道路後,便到達一個有一座花園的地方。是一個很美麗的花園,種著千紫萬紅的花草。我跑得滿頭大汗,便躺在那柔軟的草地上。躺著,躺著,彷彿有人在叫我的名字似的。我張開眼一看,原來是吳執事給我禱告拿水我喝。這時我清醒了。真是感謝主的救恩,使我從死裡復活。經過這一教訓,以後也不敢不儆醒了。感謝主恩不盡,永誌不忘,特作此見證登載於報端榮耀歸真神,哈利路亞!

吳惠民 代筆


作者: 李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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