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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報第152期1963年4月)
我得真道的見證

我得真道的見證

陳腓比

哈利路亞,奉主耶穌聖名作見證:將我歸入真教會的經過略略證出,以榮主聖名,阿們。

小妹陳容貞,現年43歲,廣東花縣人,現居於北婆羅洲,亞庇市鎮,自幼隨父母信奉耶穌教,長成後蒙親戚介紹給馬來亞吉隆玻真耶穌教會的黃長老為媳。彼此因宗教不同,以致家父頗不滿意,而我本人則禱告求主指示,一日在夢中蒙主應許領我前行,所以我大膽將婚事答應下來,在1940年成婚。

婚後無幾,家翁便開始對我作證,其教會確係「有真理有聖靈同在的真教會,信者可受主所賜的聖靈。」這委實使我不明,同是崇拜一主,教會豈有真假的分別?這是曠古所未聞的。「可受聖靈」的見解實難明白。總想人屬血肉之體,怎可受聖靈呢?因而在家時起辯論,我內心總屈服,只不過更加藐視而已。在19419月間,忽作一夢,突見滿天烽火,四處居民各自携男帶女東奔西跑,倉惶失色,形似逃命,忽聽天上有聲音說:「日本軍兵到了,世界大戰開始了。信奉真耶穌教會的人才得平安。」晨起便將夜間奇夢告知家翁。他回答說:「主的大愛特將引領你歸真,顯給你看這世代的危機,在主裡始得平安。你現在應醒悟,當採取信仰上正確的步驟。」我受此激動,毅然接受家翁勸勉,即要求受浸歸主名下。受浸後約三個月,即128日,果然實現以前夢中的情景,絲毫不異,感謝主恩給我預先警告,使家人此時能得平安度過。

日本統治期間,不景氣象環繞星馬,土匪日益猖獗作亂,居民常意外失踪。在19457月,一日外子突然沒故,舉家上下驚慘不寧。時長女始三歲,而身又懷胎滿期,正悽慘悲痛之際,產下一子,豈料慘若螟蛉。

1945815日日本投降,星馬亦得光復。不久人人都興工復業,度日如常,惟我孤寡三人,前途不堪設想。先夫是受薪階級的人,且年輕喪生,焉有積蓄或遺產可靠以生活?對我一家三口生活問題,又有誰敢長期負擔?此時惟有向主祈求,引領我向前邁進,加力量給我養活兒女。然而星馬各地是人煙稠密的大都市,人才眾多,欲謀生自立,除非學術技能高深者,相當困難。於是遷回亞庇策謀,在1947年回到家父處而一年後始獲得工作,即在政府醫院當護士。然月薪僅25元,戰後百物漲價,生活水準日益提高,僅此少許收入,怎能養育兒女呢?這時我銘感到人生的勞苦實在太多,受著生活困難的逼迫,精神與肉體種種的痛苦,終日在痛苦呻吟中拼命掙扎,時父母見此情況以「自力不足為恃」之由命我再婚。

1948年我與一位無線電局高級職員張庭瑞結婚,婚後隨丈夫住斗湖工作,因該埠無真教會設立,所以我常到監督會聚會(我丈夫原是監督會信徒)。再以及同信一主,教會何必分真假呢?信心因而漸漸失落,禱告亦疎懶。翌年生一子,產後身體漸弱,百病相繼重生,經數月後,病勢轉劇,雖服中西藥物,盡皆罔效。病狀是心跳,胃漲痛,胸中如有石塊重壓,呼吸很難,怕冷,精神不安定等,其痛苦非筆墨所能形容。常從睡夢中驚醒,醒後心臟跳動,呼吸欲絕,家人即忙施救護。病狀日較沉重,勢至危及生命,群醫已束手無策,亦未能診斷出是何病,以致無從作有效的根本治療。至此山窮水盡臨死之邊緣,惟想回亞庇父母處,或可得逢貴人拯救,藥到回春。在庇寓親戚家中,一日窺見鄰家婦人面目很熟,便順口詢問,「後面鄰家是誰?」他們說:「是你們真耶穌教會的信徒。」「真耶穌教會」一語霎時使我茅塞頓開,「教會長執不是有權能給人醫病趕鬼嗎?」我心在想,聖經告訴我們說:「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榮耀我。」(詩五十15)。我即立定主意,在安息日到教會,在神和負責人面前大加痛悔,求主赦免前非,給我治病;復請陳約翰執事為我禱告按手,果然,當晚竟安眠善睡。晨起頓覺病態減輕,精神翼翼,哈利路亞,感謝大能的主宰!

我身體已稍癒,便束裝回家(斗湖埠)。居家不久,又隨丈夫往西利亞工作,該埠又無真教會設立,心靈雖是渴慕真道,但在靈性方面依然很弱,雖時常禱告但無機會去聚會拜神,殊感可惜。如此飢渴無聊經歷數年,一日幸聞:「在此有位本會的何但以理執事」無幾終於訪到,彼此相見非常欣喜。他說:「此處還有靈胞二、三家。」哈利路亞,從此我們便宣揚主的救道並互相籌備開設祈禱所,時接受真道者約有十餘人,遂函呈支會報告工作情形,支會獲訊則委派陳約翰及張馬太二位執事前來協助,在主後19574月在我住宅成立祈禱所,即日在禱告間蒙主賞賜聖靈充滿我心,全身震動。哈利路亞,感謝主,同時我丈夫亦受浸歸主名下,後我遂被按立為執事,聖名為「腓比」。

1958年又隨丈夫至汶萊工作,我們夫妻在家中又設立祈禱所,可是人數很少。那時我的病,在不知不覺中自然消除。經磨折整十載的奇難雜症,萬能的救主終把我從病的沼澤中救拔出來,脫離死亡,重享人間溫暖。主也曾說過:「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都能。」(路十八27)。這莫大的恩惠竟施於我微小的身上,就是粉身碎骨也不能報主恩之萬一。

1960年間我們重回亞庇工作(現的居址)我現在深刻的認識主的權能與大愛,以往祂愛我,鞭我及救我,實使我銘感心內,永記不忘,的確是,「我兒你不可輕看主的管教,被祂責備的時候,也不可灰心,因為主所愛的,祂必管教,又鞭打凡所受納的兒子」(來十二56)以前我蒙主指示歸真,後因環境轉變,以致信心失落,至魚目混珠真假不分,觸動主的怒氣,累受磨折,還不知是神的責打、管教,但仁慈的救主始終不棄,使我從迷途中回頭得平安,回念主恩之浩大,尚未報其萬一,今特登報上,以榮主的聖名。願我同靈兄姊,凡是信心軟弱的,當以此作為訓戒,俾得信心加強,堅持主的真道,將來必得著天家的大福樂,願權能,榮耀歸給父神,直到永遠。阿們!

1963316 江素梅 代筆


作者: 陳腓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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