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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報第110期1959年10月)
主愛的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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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愛的見證

我住在森美蘭首府芙蓉,從小皈依真主耶穌,因家母是真耶穌教會的教徒。先前,我在商店作工,因境況不佳,改業在X X樹膠園擔任管理膠工的職務,而每月發薪也由我經手。

43日,膠園財副叫我發薪,交給我兩紥紙幣:一紥是發給膠工的。一紥是給工頭的。我就在工頭那紥紙幣上寫了一張紙條,記上銀額二百零五元五角,附在紙幣上,以資分別。

明日剛好是安息日享受聖餐,我想快快把薪水發完,回去芙蓉家裏,明天和家人一同去吉隆真教會領聖餐。我全家都是真教徒,無論事情怎樣忙,我們也要去吉隆守安息日。從膠園去芙蓉,約有三十英里,我恐為發薪耽誤,不能回家,便匆匆忙忙把事情辦理清楚,和妻子回去芙蓉。但是這天工人不能到齊,工頭也沒有來,我便把餘下的錢?一共兩紥?交還給財副。之後,我們就回家去了。

星期一,我回膠園辦公,財副對我說:『工頭的薪金我已經墊付給他了,請你把他那薪水交還給我。』我聽了非常詫異!說:

『拜五,我不是交還給你了嗎?』

『你只交還給我膠工的餘款,但是沒有交回工頭的薪金。』他說。

『請你不要記錯,我確確實實交給你兩紥紙幣,不是一紥。』我心裏覺得很奇怪。

『你如果不信,那麼可以查查我的保險箱。』他笑嘻嘻地說。

因為我們是老同事,平時感情很好,彼此互相信託,所以我也不拘禮節,查遍了他的保險箱,但是沒有發見工頭那紥紙幣。我沉悶在辦公室裏,心中總不甘願,如果這筆款遺失了,我要賠出二百多元給人家,而受薪階級,也不是容易的呢。因此,我又要求他再給我看一次保險箱。他說:

『你可以再查查看。如果你不信我,那麼我敢和你斬雞頭!』

其實對於這事,財副也弄不清楚了,因為這一天事務特別忙,大家都沒有清心記這閒事。我詳詳細細地再查了兩次保險箱,仍然是如黃鶴,只得自怨自艾。我想:拜耶穌有什麼好處呢?為了領聖餐,損失了兩百多塊錢!中午我回家吃午飯,愁眉莫展,心神不安。妻問我今天神色為什麼這樣不好?我就把這樁事情,源源本本地說給她聽。

她安慰我說:『我們拜耶穌要有信心,凡事要聽主的安排。我們快快跪下祈禱,求真神可憐我們,使這筆錢能給你找得到。』於是我們跪下禱告,求主耶穌憐憫我們,使我們尋回失物。我們大聲高喊「哈利路亞!」

飯後我又回去辦公,我不好意思地又向財副請求再給我看看保險箱。我和他說,假使這筆款子不見了,我是吃不消的。財副點點頭說:『當然可以,但是你已經查過三次了。』

我也明知此事無益,不過我心裏想再看一次,才肯甘休。財副也知道我的心事,開了箱再給我看,結果還是沒有!當我關回箱門的時候,忽然一張紙條從箱子落下來,我拾起來一看,原來就是我夾在工頭薪水上的紙條,上面我寫的「兩百零五元五角」的字跡,還是明顯可見。於是我喜出望外,我知道我蒙恩了,心中默念「哈利路亞,感謝耶穌!」便把這紙條呈交給財副,說:

『這不是夾在工頭薪水上的紙條嗎?可見我已經把錢交回給你了!』

這時財副也弄得莫名其妙;當然,他也承認這筆錢已經交回給他了。

這事蹟證明主的愛是何等的浩大,所以我們要堅定信心,敬畏真神!

1959415

南洋吉隆教會 陳浪仁 見證


作者: 陳浪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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