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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報第98期1958年10月)
主耶穌管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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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耶穌管教我

奉耶穌基督的聖名作見證,求主的聖靈感動我,使我誠誠實實的說出過去所遇到的一切事。

我從幼年時代起,就在信仰環境很好的家庭裏長大,因為林悟真長老和蔡聖民執事,都住在我家附近,並且林長老的千金秀霞姊是我的同學,我的大姑母也是一個很熱心的基督徒,所以我常常隨她們到教會去聽道。

22歲那年,我受了很大的打擊,於是溫順活潑的我,終於變成驕傲寡默的我了。我怨恨自己的命運,更怨恨父親的壓迫。雖然知道作妻子的人應該如何對待丈夫,心裏也常想對不起丈夫,卻始終不願意順服他;處在這種矛盾的景況之下,我曾屢次自己責罵自己,但我仍然是那麼軟弱,一點兒也沒有辦法救自己脫離這種苦惱。我知道,我是自己找苦來刑罰自己了。

194781日,從哆啰嘕回來嘉義參加靈恩佈道大會。第一天我的妹妹戀芳受聖靈,心裏覺得很羡慕,所以第三天她們要受洗禮時,我也就隨她們受洗了。受洗後我即回去山中(哆啰嘕),就沒有機會聽道,因此我的舊人再抬頭了,我竟與受洗前一樣的驕傲和苦悶,魔鬼乃乘虛而入,又藉著別人的嘴加添我對丈夫的憎惡,意見衝突是時常的,我們的隔膜一天一天的加深了。後來又搬到林內,在此地魔鬼的試探更加厲害,以致夫婦常常不睦。這樣的我,一個不敬重丈夫的我,怎能求得聖靈呢?但我沒有反省自己,反倒懷疑主的應許,(太七7)而不願意再禱告。在這個時候,我也會講道理給外邦人聽,也會以經訓勉勵主內的兄姊們,但我的信心卻是死的,因為我能說不能行,(雅二20;太七21)這有什麼用處呢?

1954831日,為了一件芝麻大的小事,我又和丈夫發生衝突,那天晚上我就故意上街去吃;當然不是為了肚子餓,乃是為了洩氣。我的良心叫我不可去,太陽已經沉西了,忍耐下去吧,發怒是有損無益的。只是住在我心裏的另一個律卻命令我不可忍耐,催逼我一定要去,非去不可,去吧,快快去吧,再來一次示威吧!這個惡律終於制伏我的善律,我就無可奈何的帶著長男去了。啊,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七1521-24

就在這個永遠不能忘記的晚上,一個值得銘刻在心的晚上,神管教的杖終於落在我身上了,因為當我們出門之後,次男(8歲)即出乎意料之外的跟在我們背後跑來了。那時由於暗路無燈的緣故,次男竟被一輛臺車(在鐵路上行駛的單車)撞倒了,直至我們從街上回來的時候,聽到鄰居們的報告,才知道他的不幸之遭遇,於是即刻趕至醫院去看個究竟。回家以後仔細看起來,才發見他的傷勢竟然那麼慘重,因為他的頭部和嘴唇都腫至兩倍大,眼睛好像針那麼細小,雙唇也禁閉著不開,僅能以調羹的尖端灌注牛奶而已。眼睛看見可愛的兒子之慘狀,我的心委實很難過,好像蠟在化著。那時我放聲大哭了,我跪在主的面前流淚的痛悔了,因為我已經發見了自己的過錯,覺得很對不起丈夫和孩子,為了我的倔強,他們不知道吃了多少的虧呢!一直禱告到半夜,忽然有一種很大的壓力從上頭降在我身上,我即時被聖靈充滿,一面哭泣,一面受感說出靈言來,我終於受聖靈的洗了。

感謝神!因祂確有豐盛的恩典,當我走上了驕傲之路時,祂便伸出慈愛的杖來責打我,(撒下七1415)使我得以回頭。正如經上所說:『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箴十三24)又說:『我兒,你不可輕看主的管教,被祂責備的時候,也不可灰心。你們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們,待你們如同待兒子,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的呢?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你們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來十二5-8)我深信主既然垂聽我悔改的禱告,赦免我一切的過錯,並以聖靈之澆灌為憑據,也必能在短期內醫治我的兒子的;因此,我就滿懷希望,帶著孩子到嘉義林外科去住院了。雖然拍照X光透視的結果,發見頭骸骨有破裂的跡象,以致幾位旁觀者都失望的搖頭歎息,但我卻充滿著堅定不移的信心,不斷地為他禱告,一面又請主內的兄姊們為我們助禱。感謝神!祂究竟是慈愛的神!九天後我的兒子就出院了,一個月後就痊癒了;雖然他的傷勢那麼慘重,雖然那時在同地另有兩人都被撞死了。

從那天起,我很害怕聖靈再離開,所以無論在家或外出,一看見沒有人在旁邊就禱告,試試聖靈是否還在心裏;若有身體震動和說靈言的表現,我就放心。如今回憶起既往的遭遇,猶如昨日事那麼新鮮,神的恩典實在是無窮的,因為若不是祂以慈愛的杖來管教我,我的家庭必沒有今天這種和氣了。啊,讓我和大衛齊聲說:『我的心哪,你要稱頌耶和華;凡在我裏面的,也要稱頌祂的聖名。我的心哪,你要稱頌耶和華,不可忘記祂的一切恩惠。』(詩一百零三12

末了,我想引證使徒們的話來結束我的見證,請諸位既婚的姊妹們翻閱以弗所書五章廿二節至廿四節,以及彼得前書三章一節至六節。願主與你們同在,並願你們夫婦的生活更美滿,更快樂。哈利路亞,阿們。

嘉義教會 李麗華 見證


作者: 李麗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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