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まつ


「波金」,在聖經中罕為人知的地名,因為它只出現一次,實際地點已不可考。對以色列人來說,那是個很令人哀傷的地方,其意為「哭」。記載在《士師記》第二章1-5節。

這地方的由來是在以色列百姓聽了主的使者傳達的審判後哀哭、獻祭,所以稱呼那裡為「波金」。那是在他們攻克迦南全地、約書亞逝世前的插曲。該事件和地名此後沒有再被提起,可以想像或許之後的以色列人不思念此事、沒有將其放在心上。然而,我們知道「從前所寫的聖經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羅十五4),因此所記載的必有值得學習的地方。以下就讓我們思索「波金」所帶來的訊息:

主的使者為何會傳達如此嚴厲的審判,以致百姓們放聲而哭,原因就在於以色列人沒有聽從神的話──「不可與這地的居民立約,要拆毀他們的祭壇。」在約書亞離世後,士師時代的三百多年間,以色列人過著「惡性循環」的生活,行惡犯罪、神發怒、呼求主、興起士師、太平……,如此經過十二位士師的領導與拯救。他們雖住在流奶與蜜之地,卻遭災禍攻擊、極其困苦(士二15),也應驗了摩西在臨終前對他們說違令的禍(申二十八15、45、46)。我想沒有任何人願意過這樣的生活,因此這段故事就是以前人的失敗作為我們的鑑戒,為要讓我們知道該如何行。

早在出埃及後三個月,神在西乃山要摩西告訴百姓:「……我的使者要在你前面行,領你到亞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迦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那裡去,我必將他們剪除。……我要漸漸地將他們從你面前攆出去,等到你人數加多,承受那地為業。……不可和他們並他們的神立約。他們不可住在你的地上,恐怕他們使你得罪我。你若事奉他們的神,這必成為你的網羅。」(出二十三20-33)

近四十年後,百姓即將進入迦南地。摩西在約但河東的摩押地再度傳講同樣的訊息兩次,可見他非常在意這事。即使他也知道將要帶領百姓爭戰和趕走迦南居民的人不是他,但仍叮嚀以色列人要徹底除滅迦南地的居民,因為他知道這是人必須盡力執行的部分。相較於今天,我們可能會說「神都說會將他們剪除了,就交給神消滅吧!」或「反正這個工作已有繼承者,我已沒必要憂心了!」而把爭戰的責任推給神和其他人。

摩西實在不愧為在神全家盡忠的好僕人。他說:「耶和華──你神領你進入要得為業之地,從你面前趕出許多國民,就是赫人、革迦撒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共七國的民,都比你強大。耶和華──你神將他們交給你擊殺,那時你要把他們滅絕淨盡,不可與他們立約,也不可憐恤他們。」(申七1-2),也就是要靠神的幫助完全消滅迦南七族。

此後在講戰爭的條例時,摩西又特別提到此事作為以後爭戰時的規範:「但這些國民的城,耶和華──你神既賜你為業,其中凡有氣息的,一個不可存留;只要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將這赫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都滅絕淨盡,免得他們教導你們學習一切可憎惡的事,就是他們向自己神所行的,以致你們得罪耶和華──你們的神。」(申二十16-18),他念茲在茲,就怕以色列人忘記。

只是如我們所知,經過七年的征討,以色列民最後仍沒有完全趕出迦南七族,反而住在他們中間。其實並非神沒有幫助,而是他們沒有聽從神的話、沒有盡力遵行祂的吩咐。《士師記》第一章16節以下敘述了各支派的征服情況,其中有一句極耐人尋味,就是19節所說:「耶和華──與猶大同在,猶大就趕出山地的居民,只是不能趕出平原的居民,因為他們有鐵車。」猶大支派是進迦南地之前,第二次計算民數時,人數最多的支派,且這裡又說主與他同在。

為何他們不能趕出平原的居民呢?因為對方有鐵車?難道全能的神無法對付有鐵車的迦南人?莫非這些居民可以憑鐵車戰勝神?這是我們讀到這一節可能會有的想法。然而事實上,當人沒有盡力遵行神的命令時,是沒有資格質疑神有沒有全力幫助的。在分迦南地業的時候,約書亞曾對約瑟家的以法蓮與瑪拿西支派說:「……迦南人雖有鐵車,雖是強盛,你也能把他們趕出去。」(書十七18下),可見並非他們沒有能力趕走有鐵車的迦南人,問題乃在於有沒有盡力根除敵人、是否盡心盡意去達到神的要求。

以色列百姓既不肯照神吩咐徹底趕出迦南七族,於是神怒氣發作,說:「因這民違背我吩咐他們列祖所守的約,不聽從我的話,所以約書亞死的時候所剩下的各族,我必不再從他們面前趕出,為要藉此試驗以色列人,看他們肯照他們列祖謹守遵行我的道不肯。」(士二20-22)。神也不再幫他們攆走迦南七族了,甚至到所羅門王朝國力鼎盛時這七族都還在(王上九20-21)。

他們大大地增加以色列人的苦楚,並且為他們帶來諸多試探。「以色列人竟住在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中間,娶他們的女兒為妻,將自己的女兒嫁給他們的兒子,並事奉他們的神。以色列人行主眼中看為惡的事,忘記耶和華──他們的神,去事奉諸巴力和亞舍拉」(士三5-7)。如果當初他們已決心將迦南七族滅絕淨盡的話,接下來幾百年理當在流奶與蜜之地安然居住,過太平的生活。這樣的福氣可說是他們自己放棄的。

這段哀傷的選民歷史究竟要告訴今天的選民什麼呢?當我們在看神當時對百姓的吩咐,不免覺得殘忍、毫無憐憫,覺得把原先住在應許之地的居民完全消滅,根本是不人道的作為。如果真是如此,那就是我們以屬世的智慧想與神辯駁、忽略祂要傳達的旨意了。其實神多次的吩咐正告訴我們「除惡務盡」,不可留下任何一點污穢、不能和罪惡妥協。我們是要與罪惡爭戰的,牠既是我們的敵人,我們就不能和牠談憐憫。對敵人仁慈就是對自己殘忍,牠不會感謝我們,反而會繼續攻擊我們,引誘我們,使我們無法得福。這才是聖經上告訴我們對罪惡的態度。

我們知道,當我們被羔羊的血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買來歸於神後,我們就成為天上的國民、祭司,又是在地上執掌王權的(啟五10)。在寫給推亞推喇教會的信中,基督告訴我們:會給我們權柄制伏列國,我們必用鐵杖管轄他們,將他們如同窯戶的瓦器打得粉碎,像祂從父領受的權柄一樣(啟二26-27)。前提是我們要先得勝異樣的教訓又遵守祂的命令到底;若沒有竭力守住祂的吩咐,祂就不會給我們這權柄得勝列國,就如那時的以色列人一樣。

神不會幫助那些未曾努力想守住祂約的人。我們也知道神國在心(路十七21),所以我們「掌王權」是在我們的心殿裡與基督同作王;而今天的「迦南七族」是我們內心裡各樣罪惡的勢力,諸如姦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兇殺、醉酒、荒宴等類,這些不能承受神國的情慾事(加五19-21)。情慾和聖靈是彼此相敵相爭的,我們若要承受神的國就要與他們爭戰。因此,務要用從神而來的權柄將他們「打得粉碎」,也就是「滅絕淨盡」。

在保羅論述學習了真道、穿上新人的信仰生活時也有一段很類似的教導。他要求聖徒們:「一切苦毒、惱恨、忿怒、嚷鬧、毀謗,並一切的苦毒都當從你們中間除掉。」(弗四31),凡罪惡的都要除掉!真是非常嚴格、高標準的要求,但這就是神對要進祂國度的人的要求。「因為你們確實知道,無論是淫亂的,是污穢的、是有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國裡都是無分的。」(弗五5)。今天,如果我們真的想在應許之地得安息,我們就要先盡心盡意徹底消滅心中的惡念;否則這些情慾的事將使我們無法作完全人、不能見神。

為何根除罪惡那麼重要?我們必須省思,今日我們是否忽略其重要性,常常以錯誤的愛縱容屬情慾的事?每當有人起來要肅清教會內罪惡的事,總有人說他沒有愛心、要體諒軟弱的人、要包容接納罪人之類的話,使得行動困難重重。然而,這是否是聖經裡對罪惡的態度呢?我們是不是睜眼看著酵在教會裡擴大而視若無睹呢?在一個聖潔的團體裡,只要一點罪惡就能敗壞了。一個罪人能敗壞許多善事,如同死蒼蠅使作香的膏油發出臭氣、一點愚昧能敗壞智慧和尊榮一般(傳九18-十1)。

對個人亦同,一時體貼肉體就與神為仇,有可能造成死的結局(羅八6-7)。不要忘記,為何三千以色列人初攻艾城失敗?豈不是因為亞干一人於耶利哥取了「當滅的物」嗎?為何神後悔立掃羅為王、厭棄他作王?豈不是因為他憐惜亞瑪力王亞甲和一切美物不肯滅絕嗎?這些故事在在告訴我們除惡務盡、不該留下任何該根絕的事物。我們是否從這些失敗的鑑戒學到教訓?是否能不再犯同樣的錯誤呢?另外,為何以斯帖可以成功救猶太人脫離仇敵、得享太平?豈不是因為她除掉惡人哈曼一家,並使猶太人殺滅恨他們的人嗎?(斯八11-九16)。我們能學習她的榜樣嗎?

在波金,百姓聽到神使者的話語,放聲而哭又獻祭(可臆測他們自覺有罪)。只可惜他們仍未剿滅剩餘的迦南七族。不知今天的我們,若面對神同樣的警告會有什麼反應?「既然神都那麼說了,願祂憑自己的意旨而行吧!相信神不將他們從我們面前趕出也有祂美好的旨意……」如果我們還覺得這樣的「順服」是神所喜悅的話,我們可能比那些被我們批評為悖逆的以色列百姓們還不如!

希望我們都能謹記「波金」的教訓,別再讓這個地方出現在我們信仰的路程上。讓我們決心努力除盡一切罪惡的事物,戒絕惡習潔淨心殿,又將「迦南七族」滅絕淨盡使教會成聖。相信神會給我們權柄將列國制伏、打得粉碎。求主幫助我們。



Publisher: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Date: 01/0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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