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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沛


一.前言

猶太人稱為神的選民,是一個獨特的民族。根據猶太律法規定,猶太人是指由猶太女子所生的孩子,或是歸依猶太信仰的人。為何要根據母親血統來辨認猶太人?一方面是由母親來辨認的爭議較少,一方面是母親扮演重要的撫養和教導角色,她是孩子在宗教信仰上的導師。

在中文聖經中,對「猶太人」的稱呼有許多,如希伯來人、以色列人、猶大人、猶太人,他們有何不同的意涵?為何在舊約中沒有出現猶太人?為何在《約翰福音》與《啟示錄》中,「猶太人」有負面的意涵?而保羅書信中的猶太人有何特殊的意涵?以下擬以聖經為主來探討這些問題。

二.舊約的猶太人

在舊約聖經中,猶太人有許多稱號,茲簡略說明如下。

1.希伯來人

舊約第一次出現「希伯來人」,是在《創世記》中。當四王與五王爭戰,四王就把亞伯蘭的姪兒羅得和其財物擄掠去了。有一個逃出來的人告訴「希伯來人」亞伯蘭,亞伯蘭就派人救回羅得(創十四13)。「希伯來」這名稱來自「希伯」,「希伯」是閃的兒子(創十21,十一14),而亞伯蘭是「希伯」的後裔(創十一26)。後來神藉由挪亞對閃的預言,都應驗在其後裔亞伯拉罕的身上(創九25-27)。也有人認為,「希伯來」這字與越過、遷徙有關,代表「希伯來人」是「流浪者」,是來自河的另一邊之人。

在舊約中,「希伯來人」是一特定的民族,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神的選民。這稱呼是由「非以色列人」所使用,含有移民者、陌生人、外來者的意思。他們使用此名稱時,含有藐視的含意。例如約瑟住在他主人埃及人的家時,他主人的妻子誣告約瑟說:「你們看!他帶了一個希伯來人進入我們家裡,要戲弄我們。他到我這裡來,要與我同寢,我就大聲喊叫。」(創三十九14)。

埃及人輕視「希伯來人」,不和希伯來人一同吃飯,那原是他們所厭惡的(創四三32)。但神和先知約拿卻以希伯來人為榮,例如神吩咐摩西要去見埃及王,對他說:「耶和華希伯來人的神遇見了我們,現在求你容我們往曠野去,走三天的路程,為要祭祀耶和華我們的神。」(出三18)。又如先知約拿自述說:「我是希伯來人。我敬畏耶和華──那創造滄海旱地之天上的神。」(拿一9)

2.以色列人

在舊約中,「以色列人」有許多意涵,茲說明如下。

(1)指雅各的後裔

舊約第一次出現「以色列」,是在《創世記》中。雅各在毗努伊勒與神摔跤後,神賜給雅各新名,叫以色列,意思是「他與神較力得勝」(創三十二24-30)。後來,神又向雅各顯現,再次提到「以色列」這名,並且賜福與他,神對他說:「你要生養眾多,將來有一族和多國的民從你而生,又有君王從你而出。我所賜給亞伯拉罕和以撒的地,我要賜給你與你的後裔。」(創三十五9-12)。以後,雅各的後裔就稱為以色列人(創四十六8)。

(2)指北方以色列國的人民

所羅門王去世後,他兒子羅波安接續他作王。此時國家分裂為二,北國稱為以色列國,國王是耶羅波安,包括十個支派;南國稱為猶大國,國王是羅波安,包括猶大、便雅憫二支派,以及利未人(王上十二21;代下十一14)。北方以色列國的人民稱為「以色列人」,這是狹義的「以色列人」。

(3)指整體神的子民

西元前722年,北方以色列國為亞述所滅,十個支派或流散異邦,或為外族同化,史稱「失蹤的十個支派」。以後的以色列人作廣義解釋,指整體神的子民,包括猶大國的人民和以色列國的餘民(結四13;賽五7;耶二1-4)。

3.猶大人

在舊約中,「猶大」有許多意涵,茲說明如下。

(1)指人名

猶大是雅各與其妻利亞所生的兒子,在十二個兒子中排行第四。猶大的意思是感謝、讚美(創二十九35)。

(2)指支派名稱

猶大支派是十二個支派之一,大衛王與耶穌,都是屬於猶大支派。

(3)指地理名稱

以色列百姓進入迦南地時,猶大支派所得之地南界是到以東的交界,向南直到尋的曠野;東界是從鹽海南邊到約但河口;北界是從約但河進入死海西面,貼近耶路撒冷的南界,沿著梭烈河直到地中海;西界就是地中海(書十五1-12)。

(4)指國家名稱

王國時期的初期,大衛只作猶大支派的王(撒下二4、11);後來,以色列眾支派擁戴大衛,他就作以色列和猶大的王(撒下五3),也稱為以色列王(撒下六20)。所羅門王去世後,王國分裂為二,北國稱為以色列國,南國稱為猶大國,猶大國的國民稱為猶大人。

(5)指整體神的子民

當北方以色列國於西元前722年為亞述所滅,而南方的猶大國也於西元前587年為巴比倫所滅。西元前536-450年間,所羅巴伯與以斯拉返回耶路撒冷重建聖殿,其中有猶大和便雅憫的族長、祭司、利未人一同返回(拉一5);他們被稱為猶大人(拉四4,六7),也稱為以色列人(拉三1,七7)。

一般使用「猶大人」時,是強調肉身的關係,指亞伯拉罕及雅各的後裔,是在列國中的種族名稱;而使用「以色列人」時,是強調屬靈的關係,是帶有立約和宗教傳承的意義,與神有特殊的關係。

三.新約的猶太人

當希臘和羅馬人佔領「猶大地」後,稱該地為「猶太地」,居住該地的「猶大人」就被稱為「猶太人」。廣義的「猶太地」指整個巴勒斯坦,包括猶太、撒瑪利亞、加利利地區;而狹義的「猶太地」只指猶太地區。

在新約聖經中,「猶太人」一詞出現多次,其中以《約翰福音》最常見,其次是《使徒行傳》。因為《約翰福音》、《啟示錄》,以及保羅書信對「猶太人」一詞有特殊的見解,下列的探討以這些範圍為限。

1.約翰福音中的猶太人

在新約中,「猶太人」一詞多次出現,其中《約翰福音》最常見,其次是《使徒行傳》。在《約翰福音》中,「猶太人」一般是用複數來表達(約五16、18),代表有一群人。根據《證主聖經神學辭典》的統計,在《約翰福音》中「猶太人」的意涵有三項:

(1)有二成代表正面的

例如耶穌與撒瑪利亞的婦人談道,她對耶穌說:「你既是猶太人,怎麼向我一個撒瑪利亞婦人要水喝呢?」後來耶穌對她說: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約四9、22)。又如耶穌叫瞎子看見後,有猶太人相信祂是從神來的(約十19-21)。

(2)有二成代表中性的

例如照猶太人潔淨的規矩,家門口要擺石缸(約二6);又如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耶穌就上耶路撒冷去(約二13)。

(3)有六成代表負面的意涵

這不是指一般種族名稱,而是指敵對耶穌的人,他們是「從下頭來的」、「屬這世界的」、「要死在罪中」(約八23-24)。相對於「猶太人」,「以色列人」則指真正屬神的子民(約一31、47,三10)。茲敘述負面的「猶太人」如下。

①指不相信真理的人

耶穌選召腓力跟從祂以後,腓力介紹耶穌給拿但業,但他不相信,而且還嘲諷的說:「拿撒勒還能出甚麼好的嗎?」耶穌看見拿但業來,就指著他說:「看哪,這是個真以色列人,他心裡是沒有詭詐的。」(約一45-47)。「詭詐」指欺騙,是在道德與宗教上的不誠實,其反義詞是「真理」。真理係出自神,而耶穌是神,所以耶穌就是真理(約十四6),真理是由祂而來(約一17)。

在約翰的敘述下,「拿但業」是「猶太人」最好的對比。「拿但業」是「真以色列人」,喜歡接納真理;而「猶太人」是「假以色列人」,拒絕接受真理。同樣的,肉身的以色列人,不是真正「屬耶穌的人」;因為「祂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祂。」(約一11)。只有相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一12),成為「屬耶穌的人」(約十三1),其中包括外邦人。肉身的以色列人不再是成為「神的兒女」的惟一條件。

在約翰的敘述下,「猶太人」有時是指不相信真理的人,他們強調自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耶穌認為要作亞伯拉罕的子孫,不是只看肉身上是否為以色列人,更重要的是要相信真理,也就是耶穌的話語。耶穌說:出於神的,必聽神的話;猶太人不聽神的話,因為他們不是出於神,他們是出於魔鬼。因為耶穌的責備,猶太人就生氣的對耶穌說:現在我們知道你是鬼附著的(約八31-52)。

②是宗教的領導人

施洗約翰在曠野施洗,傳悔改的洗禮,使罪得赦。猶太全地和耶路撒冷的人,都出去到約翰那裡,承認他們的罪,在約但河裡受他的洗(可一4-5)。「猶太人」從耶路撒冷差祭司和利未人到約翰那裡,問他說:你是誰?是以利亞嗎?是那先知嗎?他回答說:不是(約一19-27)。「猶太人」可以差派祭司和利未人,代表他們是宗教領袖。

耶穌廣行神蹟奇事,講道又大有能力,受到百姓的愛戴。「猶太人」認為他們的宗教領袖地位受到威脅,因而痛恨耶穌,想要找祂的麻煩。耶穌與「猶太人」間的較大衝突,是祂在安息日醫治生來是瞎眼的人。猶太人因為耶穌不守安息日,認為祂不是從神來的,所以不相信耶穌所行的神蹟。

並且「猶太人」威脅瞎子的父母,倘若相信耶穌是基督,要把他們趕出會堂(約九1-22)。瞎子被醫治後,他不畏懼強權,勇敢的作見證說:耶穌能行神蹟,證明祂是從神來的。結果「猶太人」將被醫治者趕出了會堂(約九33-34)。約翰在敘述時,將「猶太人」與「法利賽人」兩名詞交替使用,他們有權將人趕出會堂,代表他們是宗教領袖。

③代表耶穌的敵人

約翰在敘述「猶太人」時,常將其視為耶穌的敵人,因為他們處心積慮想將耶穌殺死,茲略述如下。

a.一個瘸腿的人,病了三十八年,耶穌在安息日醫治他,而且稱神為祂的父,將自己和神當作平等,猶太人就想要殺祂(約五17-18)。

b.耶穌用五餅二魚讓五千人吃飽後,福音的事工快速發展,「猶太人」對耶穌的恨意就加深。當猶太人的住棚節近了,耶穌不願在猶太遊行,因為猶太人想要殺祂(約七1-2)。他們打發差役要捉拿耶穌(約七30、44-45),並且拿淫婦來質難耶穌,要得著控告祂的把柄(約八6)。當耶穌責備他們的父是魔鬼後,猶太人就說耶穌是撒瑪利亞人,並且是被鬼附著的,甚而要拿石頭打耶穌(約八42-59)。

c.猶太人將殺害耶穌的行動公開化,是在耶穌行神蹟讓拉撒路從死裡復活後(約十一53)。因為太多人相信祂,雖然他們知道神蹟是真的,為了鞏固宗教領袖的地位,仍然執意要殺害耶穌,甚至連拉撒路也要殺了,因有好些猶太人為拉撒路的緣故,回去信了耶穌(約十二9-11)。

d.猶太人最負面的形象,是在耶穌被殺的敘述中。他們為了慫恿彼拉多將耶穌釘死,竟然不承認耶穌為王,反而承認凱撒為王(約十九15)。

e.由於猶太人的勢力龐大,影響力持久,所以在耶穌受死後,祂的門徒仍然害怕猶太人(約十九38,二十19)。

2.保羅書信中的猶太人

當耶穌降生後,許多猶太人不願意相信耶穌;為了區分信主的基督徒與不信主的猶太人,使徒保羅使用「猶太人」強調種族的關係,他們是肉身的猶太人(羅一16)。至於「以色列人」,除了指肉身的猶太人外,也作屬靈方面的應用,用來稱呼信主的基督徒;他們是屬靈的以色列人(羅九6),是神的以色列民(加六16),是新造的人(加六15),是新以色列人。

因為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惟有裡面作猶太人的,才是真猶太人;內在心裡的割禮,才是真割禮(羅二28-29)。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猶太人,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外邦人(羅四13-16)。

神不是只作猶太人的神,祂也是作外邦人的神(羅三29)。基督徒不拘是猶太人,是外邦人,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林前十二13;加三28)。因此猶太人雖然是神的選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但並不只遵守律法,就可以得救;仍要藉由耶穌基督方能得救。所以使徒保羅說: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凡是相信祂的都得著義(羅十4)。但猶太人不願意相信耶穌,十字架的基督就成為猶太人信仰的絆腳石(林前一23)。

「肉身的以色列人」只是「屬血氣的以色列人」,不一定是「屬靈的以色列人」;只有相信耶穌的人才是「屬靈的以色列人」,是「真以色列人」,是「神的兒女」(羅九6-8),是亞伯拉罕的屬靈後裔(加四28-31)。這並不是說:保羅認為「肉身的以色列人」不能得救,而是說:只要猶太人相信耶穌,接受洗禮,得到應許的聖靈,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羅十一25-26)。就福音傳揚的順序而言,是先傳給猶太人,再傳給外邦人;但就獲得神救恩的順序而言,是外邦人先接受救恩,然後是猶太人(羅十一11)。

3.啟示錄中的猶太人

在《啟示錄》中,二次出現「自稱是猶太人」,都代表負面的意涵,是指撒但一會的人。這二次是出現在寫給士每拿和非拉鐵非教會的書信中(啟二9,三9)。當地的猶太人自認是神的子民,他們敵視基督徒,將他們逐出猶太會堂;甚至聯合地方官員迫害基督徒,有信徒因而殉道。耶穌說他們是撒但一會的人。

「撒但」的意思是「毀謗者、控告者」,而「會」的意思是「會堂、會眾」;所以「撒但一會」是指撒但的會堂或會眾。原先是供神的選民崇拜的猶太會堂,現在竟然成為撒但的會堂,因猶太人要聚集殺害基督徒;原先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神的兒女,現在竟然成為撒但的兒女,因他們要毀謗耶穌,殘害基督徒。

四.結語

使徒保羅說: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基督為了救贖我們的罪過,被釘死在十字架上,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神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

神並不是說「眾子孫」,指著許多人;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就是指耶穌基督。所以,我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我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並不分猶太人、外邦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我們就肉身而言,雖然是「外邦人」;但因相信耶穌,就屬乎基督,成為亞伯拉罕屬靈的後裔,也就是屬靈的「以色列人」,可以照著應許承受天國的產業(加三7-16、26-29)。


參考書目:

1.哈里斯著,中華福音神學院譯,《舊約神學辭典》,台北:中華福音神學院,1995。

2.曾思瀚、吳瑩宜,《歷久常新的生命故事:約翰福音人物研究》,香港:基道出版社,2006。

3.霍桑、馬挺主編,楊長慧譯,《21世紀保羅書信辭典》,台北:校園書房,2009。

4.楊慶球編,《證主聖經神學辭典》,香港:福音證主協會,2001。



Publisher: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Date: 01/0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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