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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384期2009年9月)
主題特寫:以弗所書中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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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iellenina


一.什麼是「家」?

當我們看見「家」這個字,我們會馬上聯想在一個屋簷有豬群,擁擠、熱鬧。中文字典將家定義為「眷屬共同生活的處所」,「眷屬」是指一群有特定血緣關係的人住在特定的空間共同地生活。希臘文是指某人屬於一特殊的家庭,除了有「家人」的意思外,也可指這家庭所延伸的相關成員──「親戚」。1

「神的家」這字串在七十士譯本之希臘文《舊約聖經》原本是指以色列人,但到了新約之後更指著主所揀選的人之集合體──教會(提前三15)。2

《以弗所書》也是闡述這樣的概念(弗二19-22),因此一個基督化的家庭簡單說不是只有單純談夫妻、親子之關係,她必須先回到「神的家」的概念,關係釐清之後,才看屬神的人應該建立什麼樣的「家庭」。

二.從神家中的關係看家庭中的親子關係(一5)

首先我們以神的家的概念來看我們與神的關係,保羅用「兒子的名分」來描述神與人的關係,其原意是指「收養為兒子」,就是透過正式與合法的宣告原本不是自己兒子的某人,從今以後就以兒子的身分對待他、照顧他,也包括完全的繼承產業的權利。3換句話說,神與被揀選的人的關係為養父子關係。

會有這層的關係,是因為人犯罪的緣故而與神隔絕,所以自亞伯拉罕以降,神為何要與被揀選的人立約,就是透過合法的程序,從舊約的割禮到新約的洗禮,來與神建立養父子關係。以此概念來思考洗腳禮之價值,就是主耶穌對「屬祂的人」宣告祂必愛我們到底,且使我們繼承猶如兒子所得的產業,永遠成為主家中的一份子。

因此基督徒中家庭的親子關係,是必須效法主的作法:祂有絕對的主權,按理說祂可以任意改變救贖的規則,但祂在創世之前早就預定以「愛子的血」來解決人被罪連累的問題,祂就自己甘心服從這樣的規矩來解決人有罪的問題。

保羅勸勉我們,「要在主裡聽從父母」,其用意就是提醒我們在世上如同一齣戲,神安排我們扮演兒女的角色,背後的劇本是神,當將來末日復活的時候,親子關係與夫妻關係就不復存在,好像演完戲就回到彼此原來的身分一樣。

因此無論是扮演哪個角色,一定是以神所寫的劇本為依歸。心甘情願地順服神所設立的倫理制度,這就是所謂「在主裡聽從父母」。另外這也是指聽從父母要限定在主的道理之內,不能為了孝順父母而逾越神透過真理所設定的界線。

保羅引用「出二十12」有關孝敬父母的好處,因為十條誡命唯有這一條是以祝福伴隨著的誡命。因為在世長久是未來可能的允諾,所以稱為帶應許的誡命。「聽從」是個很不容易的動作,《箴言》的作者說:「你要聽從生你的父親;你母親老了,也不可藐視她。」(箴二十三22),所謂的「老」,在現今這個年代不單指年齡上的老,更有可能是在知識、見識、言語上過時。

活在專業掛帥的今天,主流的想法、議題、作風很快就被取代,被厭惡、被藐視。然而《箴言》的作者繼續地說:「你當買真理;就是智慧、訓誨和聰明也都不可賣。」(箴二十三23),他提醒我們,或許在某些技能上、知識上,長輩的經驗早已被後生所淘汰,但真理所蘊含的人生智慧往往卻是神給長輩他們的精髓,這是無法用現代科技所取代的。因此會「聽從」便是孝敬父母最核心的價值。

筆者常對青年或在領會之時描述雅各的信仰路程,雅各決定要娶拉結,用七年的工資作聘金,這過程有錯嗎?我們不能因為拉結長得比較漂亮,或是拉結比較任性,就對雅各的選擇有所質疑,事實上雅各是按照他父親所限定的範圍來擇偶,沒有什麼不對之處。只是對照後來約瑟要接雅各到埃及去,這豈不是天經地義的事嗎?

想不到雅各竟然到別示巴去獻祭,神吩咐他說:「你下埃及去不要害怕」(創四十六3),雅各怕什麼?兒子已經是埃及的宰相,難道他還會怕埃及人嗎?原來他在乎神的感覺,他害怕他回不來這塊應許之地,即便是到埃及看失散多年的兒子那樣天經地義的事,他還是要尋求神的保證與認同。過去的雅各,只要認為對的他就自己決定,自己出手,到了晚年的雅各,他時時抓住牧養他的神。

一個會聽從父母的,他必定像雅各晚年與神互動一樣地時常與父母講話,將他的想法與父母溝通,也願意放慢腳步聽聽父母的意見,對父母的看法有興趣地聽、有關注到的聽、了解的聽。

《箴言》作者也站在父母的角色來呼籲作子女的「看哪!我兒,你的心要向著我(直譯)」(箴二十三26),什麼是「你的心要向著我」,就是多花些心思在父母身上,與他們有情感上的交流、有理智上的互動,甚至有意志上的拉鋸,就算一開始不一定一致,但因為他們生命與兒女的生命有交集處,最後的結果仍是令人滿意的。

例如當雅各在祝福約瑟兩子之時,不按理出牌,將兩手交叉祝福使以法蓮被立為長子,這件事約瑟很不高興,然而卻因為雅各與約瑟彼此的信任,約瑟也相信雅各對他兩個兒子所預言的應許(創四十八17-22)。

至於父母對兒女該如何教養?保羅講得不多,因為若不是做父母的人喪心病狂,父母愛兒女是最自然的關係,因為如此人便可以揣摩神對人的慈愛與憐憫,難怪神會透過以賽亞先知說「婦人焉能忘記她吃奶的嬰孩,不憐恤她所生的兒子?即或有忘記的,我卻不忘記你。」(賽四十九15)

然而,事實上身為父母的我們,有時因為被某些思路所左右,不知不覺地激怒自己的兒女,使他們灰心喪志。這往往是破壞親子之間正常互動的殺手:

第一:只照自己的情緒或感覺來教養自己的兒女,讓他們對父母充滿猜忌與不安,無法理出一條合理的道路來遵行,最終也把自己的兒女塑造成一個被情緒所操控的人格特質。

第二:只照自己的理想來教養自己的兒女,這樣的作風往往都是因為自己有許多遺憾的事,既然不能自己彌補缺憾,便將希望放在兒女身上,忽略神所給予兒女那分與生俱來的獨特。因此最終也把自己和兒女的相處落在衝突與對立的氣氛之中,迨兒女擁有自主權後,便選擇遠避父母的方式來緩和長期應付父母期待的壓力。

第三:只照自己的意志來教養兒女,這會使兒女長期忽視自己,不敢有自己的想法,一味地接受父母的安排、定奪,也不敢表達自我與冒出錯的風險,最後這類的父母扼殺他們子女獨立的意願,永遠躲在強人父母之下唯唯諾諾地生存。

保羅說「不要激怒你的兒女(直譯)」(弗六4),這應該不是說父母不能對兒女生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與警戒養育他們」,也就是依照神給父母的腳本作為教養與管教的方向盤,否則在教養中失去了準頭,會使兒女失了志氣,灰心喪志(西三21)。

這需要常常透過禱告,將兒女的一切與神一起來商量與安排,透過神的眼光來修正自己的期待、情緒與選擇,如同雅各對自己的孩子瞭若指掌,甚至透過神的眼光來對自己的孩子的未來有深雋的看見。

三.從神的家中的關係看家庭中的夫妻關係(五22-33)

神的家有另一個相當重要的關係就是「夫妻關係」,保羅用夫妻關係類比基督與教會的關係,他特別這麼說:「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是極大的奧祕……」(弗五31-32a),此時若用在人倫關係上很快就可以成為婚姻道理上很好的體裁,但我們忽略下一句「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如何以基督與教會的角度來詮釋「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這的確是難解的奧祕。

筆者目前能理解的是基督揀選教會雖然是以兒子的名分開始,但祂對待教會卻希望能離開父母的角色,而是要與教會進到夫妻的角色。所以末後完美的真教會是以裝飾整齊的新婦等候基督(啟二十一2),而不是以一個聽話的小孩等候爸爸到來。

我們嘗試以這個方向來思索聖餐的意義,當我們領受主肉、主血時,主要我們紀念祂為我們而死,保羅說「你們作丈夫的,要愛自己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弗五25),原來保羅認定耶穌釘十架不只是為罪人死的層面,更進一步到為自己的愛妻──教會而犧牲的層面,因此主耶穌才會說「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約六56),透過聖餐來建立與主一體關係。正是因為如此,神相當重視家庭當中的夫妻關係。換個角度來說,一對恩愛的夫妻彼此相惜,才有可能掌握到去揣摩基督與教會的關係之能力。

所謂的「連合」,如同《約伯記》所形容的骨與肉的關係,「我的皮肉緊貼(連合)骨頭(直譯)」(伯十九20),因此亞當看見夏娃後便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另一方面又如同腰與腰帶的關係,「腰帶怎麼緊貼人腰,照樣我也使以色列全家與猶大全家緊貼我(直譯)」(耶十三11),彼此有依賴性與專一性,腰帶不可能單獨存在,腰帶也只能與腰貼緊,不可能把腰帶綁在頭上或胸前。

為何神說要離開父母?會這麼說是因為我們原本與父母連合,像骨與肉緊貼在一起,無論是誰都是一定曾在媽媽的腹中,以個人角度來說,親子關係是人最原始的關係。又像腰與腰帶一樣,依賴我們的父母,歸屬我們的父母。

但漸漸地,我們要離開父母,包括肉體的離開,我們的「身體」在母親腹中十個月後一定要分開,「生活」也漸漸從整天綁在一起到相處時間的遞減。慢慢地生命當中情感上也要離開父母,從孩提時期孩子的喜怒哀樂與父母的相關連,父母心情好壞絕對影響到這小孩,到小孩因為長大而發展獨立於父母之外的情感體系。

我們的理智體系也會漸漸地離開父母,小時候我們的思想模式、邏輯推理一直被父母所左右,甚至小時候我們都以父母的意見為依歸,但漸漸地我們卻發現為何與他們的代溝這麼深。所以很自然地,子女與父母間的理智系統差距漸漸加深。

當我們剛出生的時候,諸如把屎把尿的事,要用哪種牌子的尿布都要父母親替我們決定;然而當我們長大時,我們開始決定自己的穿著、決定要吃什麼食物,甚至就讀什麼科系,到選擇我們的配偶,父母對我們的主導權愈來愈少,甚至到最後當我們的父母年老,子女反倒介入父母的意志體系愈來愈深。

最後連信仰也是如此,我們中間有太多人當初是父母決定我們的信仰,但最後我們必須從父母的信仰體系中,重建成為自己的信仰體系。以雅各為例,以撒為他祝福時曾質疑他為何找野味這麼快時,雅各說:「因為耶和華──你的神使我遇見好機會」;但到了雅各晚年的時候,他說神是他祖父亞伯拉罕的神,也是他父親以撒的神,更是他一生牧養他直到今日的神(創四十八15),神與他的關係是直接的,他已經脫離透過父親、祖父來與神互動,這就是「信仰的獨立」。

神要我們脫離與父母的連合,目的不是要我們孤伶伶的一人,而是另一個原本是陌生人,卻因為相識,後來相愛而有了婚約的另一半連合。會這麼說是因為我們原本與配偶是離開的,現在卻要回到骨肉關係,從兩人進入到一體之最原始的關係,以整個人類角度來說,這層婚姻的關係也是神給人最原始的人際關係,如同腰與腰帶的關係一樣,相互依賴,互相歸屬對方,並且是專一的。因此《創世記》用「一體」來整合其他的描述是最貼切的。

兩性之間的差異,一方面彼此吸引而使人生更有趣,卻也可能造成衝突的引爆點。一般來說,妻子對丈夫總是以感覺為出發點,非常在乎先生對她的看法,非常希望得到先生的重視。而丈夫通常對妻子是以意志為出發點,非常在乎家庭的主控權與決定權,並希望得到妻子的支持與跟隨。這原本就是自然現象,因為是神給人的,無所謂的對錯,是中性的。

但當人犯罪以後,夫妻之間的關係也產生裂痕,婚姻關係被罪介入,「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妳。」(創三16),「戀慕」與「管轄」是因為感覺的失衡與意志的謬用而開始使夫妻關係產生變化。

「戀慕」往往是因為被想要佔有對方的慾望所操控,而造成因安全感不足所產生的負面情緒所致,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當撒萊被夏甲藐視後,抱怨亞伯拉罕所說的「我因你受屈」一樣(創十六5)。「管轄」則是因為意志的謬用而貶低對方在家庭中的角色,甚至壓制、犧牲對方在社會與家庭上的權益,而且歷代以降,女性很多都在這樣的情結中,失去原來該有的角色發展。

要如何透過「與妻子連合」成為「一體」,這必須要回到神的家中──基督與教會的關係來學習成熟的夫妻關係。

先從先生對妻子來說,「管轄」是非常自我的動作,但加上基督「捨己」的生命時,使管轄轉化為「保養、顧惜、敬重」,使妻子主動地學習放棄「佔有慾的戀慕」、心甘情願地作「好身體」,彼得說因為她比你軟弱之故;另一方面妻子對先生,「戀慕」是非常自我的動作,但加上「順服主」的生命時,使被佔有慾所操控的戀慕轉化為「感化(原意是他們將獲利)」(彼前三1),使先生因得到幫助,主動地學習放棄「自私型的管轄」,心甘情願地作「好頭」。

婚姻生活中的連合,也包括最原始因性關係與彼此生活在一起的身體的連合,《中文和合本》譯為「同房」或「認識」。的確,一個人赤裸裸地呈現在與我們的配偶面前,彼此看的最清楚、最直接,任何的狀況無法隱瞞,《創世記》的作者這樣描述「當時兩人赤身露體」(創二25)。

除了身體的連合外,更有生命的連合,其中包括情感的連合,彼此的情緒糾結在一起,對方的喜怒哀樂也成為我的喜怒哀樂;原本雙方有不同的思路、邏輯,種種想法也差異頗大,卻因為彼此理智的連合,漸漸發展出彼此一致的思維邏輯與想法;原本雙方各有各的意見,各有各的價值體系與彼此原本差異的決策模式,因為意志的連合,慢慢發展出一致的價值體系與決策模式。

更進一步,原本信仰是各自的,卻因為生命的連合而從你的神、我的神,成為我們的神。你從神那邊得到恩典,也就是我得到恩典,若神為要試驗我的信心而給予的操練,也成為另一半信心的考驗,這也就是彼得所說的「共同承受生命之恩」──生命喜悅、恩典的共同繼承人。

這樣的信仰連合最終能進到彼此「沒有羞恥」,也就是彼此之間沒有所謂的隱密處,因為互相被真道、聖靈所洗滌而能進到心靈的深處。這樣的連合,才是從神而來的連合。

四.從神的家中的關係看家庭中的手足關係(二11-19)

保羅在《以弗所書》中,曾提醒我們原為外邦人,原本是與神的約無分,卻因為基督寶血的關係,使我們與以色列人同為後嗣,同為一體(三6)。因此我們能在主裡成為弟兄姊妹的關係,是主的十字架打破彼此間的藩籬。二方面我們被主揀選的人又是因為同在一靈裡,受同一聖靈的洗(二18;林前十二13),是屬於道道地地「靈統的弟兄姊妹」。

保羅特別指出神的家—─唯一得救的真教會,其基本條件之一就是要完成神在歷代隱藏的奧祕,透過在祂的家裡使「兩下歸於一體與神和好」(弗二16),也就是外邦人也同以色列人同蒙應許、同承基業。使兩下因為基督的寶血破除敵對的狀態,在基督裡合一,同被一個靈所感而進到神面前(弗二14-18,三1-11)。

當然最基本的,也是最困難的工作,就是要能夠把福音傳到以色列,使他們也相信耶穌,這也是神自創世以來預定在末世要興起唯一得救的真教會來完成這應許,成為神的家最佳印證。

關於福音再次傳回以色列的應許,最明確的首推保羅在「羅十一25」中論全以色列的得救的經文,當中保羅對以色列得救分成三個時期:「以色列全面硬心時期」、「以色列部分硬心時期」、「以色列全家得救」,換句話說,當以色列人部分硬心的狀態會持續到外邦人的全數一到,「於是全以色列將必得救(直譯)」。

簡言之,假若「真耶穌教會」是神所應許的那個家,那就無法與以色列的宣教工作撇清關係,她必須要執行將「以色列全面硬心」轉變為「以色列部分硬心」的任務,因為這是神在末世一項極大尚未成就的應許,要在祂的家中建立「兩下合一」與神和好的遠景,如同使徒所建立的教會一樣。

安息日是神與以色列民世世代代守永遠之約的證據(出三十一16-17),現今相當多教派在耶路撒冷設立據點,但守主日是他們的罩門,因為在「賽五十六3-8」說到與神聯合的外邦人要與以色列民一同守安息日的永約。這也是「真耶穌教會」將福音傳到以色列最好的證據,是絕對的,永不可泯滅的。

《聖經》應許在大而可畏日子來臨之前,聖靈要澆灌凡有血氣的人(珥二28-32),使徒彼得用此節證明聖靈降臨的現象已經應驗(徒二16),但時間點還沒有完全吻合。「真耶穌教會」若是末世唯一得救神的家,不能只以現象吻合為滿足,更要在大而可畏的日子以前(亞十三7),將福音傳到以色列,使聖靈澆灌在耶路撒冷,給那些用十字架扎主耶穌的猶太人(亞十二10)。

相同地,在家庭中手足情深非但使父母的心滿足,更也是符合神的家的原則(弗四2-4)。「合一」的心是聖靈的特質,當我們看見主耶穌為了兩下合一所付出的一切,難道在家庭裡、在教會裡,那些用心竭力以和平的心彼此聯絡,珍惜手足情誼的人,神豈不會紀念這種得主喜悅所付出的行動嗎?



註:

1.Louw, J. P., & Nida, E. A.(1996, c1989).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Based on semantic domains (electronic ed. of the 2nd edition.)(1:112). New York: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New Testament.1964-c1976(G. Kittel, G. W. Bromiley & G. Friedrich, Ed.)(electronic ed.)(5:121). Grand Rapids, MI: Eerdmans.

3.Louw, J. P., & Nida, E. A.(1996, c1989).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 Based on semantic domains (electronic ed. of the 2nd edition.)(1:463). New York: United Bible societies.


作者: Ariellenina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9/0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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