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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報第十一卷第七期1936年7月)
三個人的見證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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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人的見證是真的

程介三

天津河東郭莊子程氏醫寓,程江淑貞,在前年12月間,偶得抽手之病,甚重,有四日之久,百法無效,遂自認過犯,即私自存應獻的錢15元,給江老太太,認過以後,立刻痊癒。在當時立志,每日看一段聖經,聚會作見證,實行安息日不作工,不恨人,不看人的短處,不打小孩子。

今年2月初一日,忽然又犯抽手之病,甚重,與前年一樣,於是奉主耶穌的名問江淑貞說:大約又是存錢吧,有聖靈啟示我,知他私自存洋20元,果然一點也不錯,當時認過,又立刻痊癒,並且宣佈大眾,立志作見證。不意至半夜抽手更重,主又啟示我說,非把這20元獻主不可,江淑貞自己說把20元錢,不作衣裳了,完全捐給主,立時痊癒。誰知江淑貞自痊癒以後,心中後悔,自己心裏說,不如捐一半好了,那知道主的旨意,不能改變,至初二日早又抽起來了,正趕上王瓊林先生來寓,並未發表此事,過午2點王瓊林先生又來寓,定規請我父親大人吃飯,因我父親於月之初五回家之故,江淑貞抽手之病越發加重,聖靈告訴我說,這是加添人的信心,於是懇切禱告,並報告前年與昨日經過情形,昨日對主說,今日晚上,淑貞親自送到東門裏真耶穌教會,不用人的名義捐助,是用山東禹城,大程莊真耶穌教會的名義,捐給天津真耶穌教會建築費,我信是請王瓊林先生一同去作見證,果然蒙神的恩典,立刻痊癒,如常人一樣。

晚六點同王瓊林,江淑貞三人,走到電車道,坐紅牌電車至金湯橋西頭下車,走到東門內真耶穌教會河北省支部,聚晚會,劉子修先生領會,邀予講道,予默禱之後,仍遵照每日查經的次序,請大家讀今日應當讀的聖經,子修先生答,今日當讀路加福音十二章一至二十一節,於是江淑貞讀一至三節,挨次讀完以後,我奉主耶穌的名說話,今日所讀的聖經,正是應驗我同王瓊林先生江淑貞,我們三人來聚會的一段事實,不用加人的意思來解釋,先請江淑貞作見證報告蒙恩的經過,以後如有不完備的地方,我與王先生再補充。

江淑貞報告,為主捐錢,總是割捨不了,因為我私自積蓄了洋二十元,預備作衣服用的,有主的恩典,不叫為自己身體憂慮穿甚麼,叫我抽手甚重,把洋二十元,完全捐到主的面前,立刻好了。

王瓊林先生作見證,今日兩次到程先生家裏,第一次未見程太太,第二次去,聽見程太太呻吟不止,有程先生報告以上情形,大家同心合意的祈禱,仍不見效,我心想起一個小偏方病,用獨頭蒜烤熟了,用手攢好,專治婦人抽手之病,我出去走了三個雜貨舖,未買着獨頭蒜,及至回去,病已完全好了,今日特來證明,有三個人的見證是真的。

我就當場把洋二十元,奉主耶穌的名獻給主。代替江淑貞從頭至尾詳細報告一遍。我自己作一個見證,因江淑貞自己說把洋二十元獻給主以後,我就思索怎樣捐法,是分開捐到各教會呢?是捐到那一個教會呢,因此再三禱告,總是願聽主的吩咐,心下好似有一塊石頭存在那裏,忽然蒙主啟示,用主的名字才算捐給主,立刻就定了主意,用山東禹城縣人程莊真耶穌教會的名義捐助,其中沒有人的名義,也沒人的意思,我心下就平安了,因為這是主親自捐來,證明天津真耶穌教會,有主親自作工,這是應驗今日晚上所讀的聖經,我們要好好聽主的吩咐,實行主的聖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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