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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報第十卷第四期1935年4月)
誤喫祭物險成痲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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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喫祭物險成痲瘋

傅慕真述

汪挪弗記

在主寶血裏受了洗的人,本是乾淨聖潔的,(約十三章十節)那就不得再沾染污穢之物。兒媳玉英,現年12歲,因舊新年,在我姪女家作客,誤喫祭鬼的菜飯,嘴唇陡然紅腫起來,並生有許多小瘡,又流黃水,只三日就延及兩臉頸等處。我姪女懼怕,將她送回家來,我們看見亦無法可設,凡看見的人,都說是大痲瘋,要快送醫院醫治。我知道主耶穌是無所不能的,就領往教會禱告,經汪執事奉主名趕鬼,又伸手在患處,求主施恩醫治,不三日就痊癒了。我每日早晚,用花椒淘米水,給她洗一次,因此外邦人,都說是淘米水洗好了的。我自己亦有疑惑,因此主不喜悅,只好了兩日,從新發作起來,比較先前更利害。只得再領往教會禱告,汪執事說,主耶穌醫病,沒有復發的,定然你們有疑惑,我即將原因說出。汪執事說:當堅定信心,一點不要疑惑。並看雅各書一章六節七節,我們就一仝跪下禱告,汪執事按手在患處禱告,又講點道理幫助我們,晚間集會回家就平安了。次日起來,痛止腫消,就完全好了。實在謝感主,我家屢次蒙主施恩,無可為報,特作見證,榮耀主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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