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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報第八卷第九期1933年10月)
以生命為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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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生命為戲嗎?

張鈞龍住南洋丹楠埠龍川人,前因娶巴色會黃輝之女為妻,全家遂入巴色會。至去年有本會田腓力執事到該處宣傳救恩,他亦受感動說:現在這教會才是真的,從前因娶妻入了巴色會,實在是勉強的,現在要到真耶穌教會受洗。於是即受洗,誰知他父親大罵責他再受洗禮,他想來無法,不得已到田執事面前說:我父甚為厲害,茲要請你將我受洗名除去方好。當執事們勸勉一番,奈他竟自願喪掉生命。至今年3月間,一日外出,晚上回至半途在友家飯後,再行,不料忽自跌下,行兩條石遠路,直行至天亮始到家,原來他已被魔鬼附着。第三日發病不食亦不言,雖他的妻溫語慰問,亦不之答,如此者月餘,但身軀仍健常作戲劇舞,顛狂狀,有時清醒謂其母曰死是最好。一日他父外出妻氏歸甯,母親往園中茨苗喂豬,他便找尋鎗及子彈,坐在床邊,手拿鎗口對準喉嚨,以足趾撥鎗,碎聲一響,倒臥床上,命竟嗚呼!他母親聞鎗聲急忙返視之,已死矣。我們聞此消息當引為警戒,切不可以主恩為可戲。既得主救出亡城,我們要保守生命,以俟主再來,方可無愧。

193371

何廷晃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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