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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報第八卷第十一、十二期合刊1933年12月)
徐見信蒙恩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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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見信蒙恩自述

徐言江西豐城縣人,蒙恩後改名見信,現年40歲,於1928年,汪執事在宜門村佈道,我因病接受救恩,於192932日到南昌受洗,因我不識字,兼之心內糊塗,對於真道雖常聚會,不得明白,那時候可算是糊塗的時期,迨至本會遷移蕭公廟,開靈恩大會,蒙主恩典賜給我聖靈,從此後心地漸漸明白,喜歡常常禱告,又從宗德靈胞,學習唱詩讀經,蒙他循循善導,幫助許多道理,使我得有今日,實出救主鴻恩。余妻李氏於1931年領受水洗,也因心地糊塗,不樂意聚會,再三勸勉也屬徒然,並且阻攔余每晚聚會,其意謂每晚聚會,太耗費光陰,兼之她性情又不好,常糊言妄語,因此神不喜悅,隨後常發生心痛,然而她的身體又漸漸肥胖起來,我心甚不解,有一晚散會後,告訴汪執事說:內人身體這樣好了,為甚麼常患病呢?真是奇怪,汪執事回答說:你還以為是身體發胖嗎?確實告訴你,她定然得罪了真神,現在是受刑罰,不久要成大麻瘋,你回去可詳細的審察,她一身都是浮腫,皮肉都在變色了。余陡聞此言心甚驚慌,待散會後回家,詳細察看,果如汪執事所言,又正值她心痛發作,她這晚痛的更厲害,一夜不停止叫痛,余無法只有禱告。求主醫治。豈知她還是喚痛不止,次日天明就到教會禱告,兼請汪執事來家代禱,承執事允許,我就回家等候,迨執事來時,很嚴厲的責備說:徐李氏!你隨後每逢安息日,要歡歡喜喜的去拜真神,紀念安息聖日,並不許你阻攔你丈夫聚會。她都承認,經執事代禱後,心痛就停止了,全身浮腫未消,迨安息日到會禱告,求主憐憫,散會後汪執事說:徐李氏你要記著,言語要謹慎,倘再犯就不能赦免了,今奉主耶穌的名,饒恕你一切愚昧無知的罪,求主叫你浮腫全消罷,禱告後回家,經一安息平復如初,心痛亦完全好了,感謝主恩於今年68日,又生一男孩,蒙主恩典賜名靈生,長子海生也領受水洗,我全家這樣蒙主恩上加恩,無可為報,特書見證,榮耀主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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