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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415期2012年4月)
藝文特區:無定的錢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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さかな


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六10)。

人心的敗壞和腐朽,造成許多的社會問題,在新聞媒體的渲染下,周遭充斥著爭名奪利的是是非非,在在脫離不了世人最為看重的錢財問題。似乎就像俗語說的:「有錢判生,無錢判死」,意味著錢財可以主宰著人的生命、主導人的一切。也由於人們對現實生活的不滿足,所以才會想藉由算命、占卜和星象來了解自己未來的道路和「錢景」是好是壞。然而這些都是神所憎惡的、是神所不許我們行的(申十八14)。

我們在這世上的日子不會恆久,許多人視為珍寶的錢財和名利終究會過去,當始祖亞當和夏娃吃下善惡果的那刻開始,心的本質就被改變了,慾望、驕傲、謊言和自恃,成為心的主軸,沒有了真正的良善(羅七18)。被自我意識所取代的無神論者,將自己視為神,否定神的存在,對他們而言,錢財的多寡成為掠取身分和名利的象徵。

俗語說:「錢四腳,人兩腳」,聖經也告訴我們:「你豈要定睛在虛無的錢財上嗎?因錢財必長翅膀,如鷹向天飛去。」(箴二十三5)。對基督徒而言,有衣有食就當知足(提前六8),在世所須追求的應是靈命的長進,並對神所賜予的感到知足(提前六6),內心才能一天新似一天的進步(林後四16)。

聖經很明顯的點出進入神國的必要條件──須從水和聖靈生(約三5),而非是在世上累積了多少的財富或是行了多少的善事(多三5),這些都不足以構成進入神國的條件。人人都想「在世當財主,死後當天國的拉撒路」(路十六20-25),然而主耶穌卻告訴我們這是不可能的,因為「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瑪門:財利的意思)。」(太六24)。神囑咐我們,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只要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神(提前六17),這樣,在世上才能得享平安和福氣。若是心繫錢財,恐怕只會「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裡」,沉在「敗壞和滅亡中」了(提前六9)。

「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太十六26)。擁有豐富的錢財並不是罪,但如果錢財的位置超越了神在我們心中的地位時,恐會奪去得財者的命(箴一19),因為「資財不能永有,冠冕豈能存到萬代?」(箴二十七24)

「當將你至好的獻上,盡你的一切力量……」(詩歌415首),神給我們的一直都是最好的,然而我們卻不一定能夠將自己最好的獻給神,因為我們的心往往存留著──捨不得的眷戀感,並且無法百分之百相信神所應許加添的賞賜。然而真正的盼望是在事情的實現之前,真正的信心則在未得結果之前(來十一1),能夠存有這樣的「心」倚靠相信神,才能真正的蒙神悅納。

那麼錢財到底是來自於神?還是魔鬼呢?在人犯罪墮落後,神不也將這個世界給魔鬼掌權了嗎?(約壹五19)。其實聖經裡記得很清楚:「神賜人資財豐富,使他能以吃用,能取自己的分,在他勞碌中喜樂,這乃是神的恩賜。」(傳五19)。人勞碌得來的資財是來自於神的賜福,是恆久的財(箴八18),而不義的財卻不是神要給我們的,因為毫無益處可言(箴十2),必然消耗(箴十三11)。富足人得以「厚利加增的財物」,則為的是「乃給那憐憫窮人者積蓄的」(箴二十八8)。

今日要在信仰和錢財這兩方面上取得一個平衡點其實並不困難,在於我們將何項擺在最前面?也許現今的我們並不富有,但只要敬畏神,神必定不會讓我們羞愧,因為「我從前年幼,現在年老,卻未見過義人被棄,也未見過他的後裔討飯。」(詩三十七25),然而,當我們蒙神恩眷得以富足時,更要懂得學習約伯敬畏神的心,明白豐富尊榮都是從神而來的(伯一21;代上二十九12),當將榮耀歸給神,並行神所喜悅的事,在世上必得亨通(賽五十五11)。

敬畏耶和華心存謙卑,就得富有、尊榮、生命為賞賜(箴二十二4)。



作者: さかな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4/0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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