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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報第六卷第一、二期合刊1931年2月)
主藉異夢救我離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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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藉異夢救我離惡

何新民

南昌靈胞何新民,原籍贛靖,年21歲,美以美會教友,在南昌市中山路開設電燈店,早同汪挪弗執事鄰居多年,1926年拆毀馬路,我們的店拆為烏有,就此離別已經四年有見過面,19301025日夜間夢中得主耶穌啟示,說,你年幼無知,脾氣性質很燥,常同你父親吵鬧,不遵他命,且常氣他,因他身體很弱,你要悔改歸正,26日有我的使者要從你門口經過,你要請他進來,聽他的教訓,你就可以得入永生,翌日午後7時半,果見汪執事走我門口過,他叫我,我就即刻請他進來坐,就請問他說,汪先生,現在那裏開店,汪執事說,我現在沒有開店,在真耶穌教會內為主耶穌作工,並且又告訴我南昌本會行了很多希奇的神跡,我聽見,就想起那夜的啟示,這位鄰舍便是主的使者麼,我又說,你們貴教會做禮拜的麼,汪執事說,我們不是守禮拜,我們是在安息日聚會拜神,我說,安息日是什麼日,汪執事說,是主耶和華使我們成聖之日,我說,我可以入貴教會麼,汪執事說,信耶穌的人不可犯罪,要孝敬父母,不可嫖賭,不可吃煙醉酒,這一切都是犯罪,我聽見第一句,要孝敬父母的話,正與主在啟示中教訓的一樣,當下我心內便決定志向,要事奉主耶穌,我說,那天是安息,汪執事說,到了安息,我着宗德來邀你同去,我說,那更好,到115日,汪執事到我店中說,本會從今天起開靈恩大會三天,你去不去,我說,今天我不得去,我店中有事,我明天去,第二天晨九時,少先生宗德到我店中說,新民兄,今天有事麼,我說,沒有,他說,沒有事,今天可到我們會裏去聽道,我說,就同去。

我們到了會堂,正值開會,我聽見講道,盡是講到我悖逆的事,散會後禱告,宗德教我念?哈利路亞?禱告,第三天,我又去聚會禱告,是日聖靈大降,有很多人得了聖靈,汪執事按手在我頭上,我也受了聖靈,實在感謝主恩,118日,安息聖日,同眾人在廣外打欖洲對岸,受大水洗,受洗畢,同返會中,行洗腳禮,吃聖餐,禱告散會,我就回到店中,心中甚是歡喜快樂,口唱哈利路亞,讚美耶穌。

自後再不敢悖逆父母,也不敢妄為了,我能這樣的改變,皆我主靈力的幫助,榮耀歸與主耶穌基督,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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