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電子圖書       English 
電子圖書首頁 |  分類瀏攬 |  研讀聖經    
 (聖靈報第六卷第六期1931年6月)
治病三則
目錄 | 上一章 | 下一章

治病三則

哈爾濱真耶穌教會報告

一,死而復活

517日晚寢時,覺身上不適,臥於床上,輾轉不寐,心中發悶,頗覺不安,漸漸昏迷不醒人事,越時聞人聲吵雜,啟目視之見王靈胞清林,在我身旁祈禱,並有多人圍繞,余甚驚駭,詰之我已死去多時,據王靈胞云:見我體僵,氣息斷絕,乃大驚慌,當即懇切禱告,按手呼救,未幾微有氣息,漸漸甦醒,聞畢,知主恩惠,得慶重生,感謝無已,特此刊登以榮主名阿們。

蕭柄林述

二,腿傷治癒。

本會弟兄王清斌(本會女執事王老太太之次子,)在本埠充警士,亦常來本會聽道,近來於主道上,頗覺冷淡,漸陷於罪途,於522日跌於陰溝內,兩腳跌傷,腫痛不能行走,因此良心發現,知為神之責罰,乃坐人力車至教會,經二人扶之下車,至下午6時唐靈胞亞民祈禱時,於異象中見耶穌側身而立,惟不甚明顯,祈禱畢,見王清斌扶枴而行,乃蒙聖靈指示與之祈禱醫治,大呼主耶穌聖名,叫你行走!而王清斌竟順呼聲立起,將枴放下,行走如常,全會眾,見此神跡奇事,信心又進一層矣,彼母子尤感恩不置,故作見證,將榮耀歸於耶穌基督之聖名,哈利路亞!阿們。

三,蒙主醫治抽瘋症。

吉敬祿本會執事也,其小兒吉有慶,年方10歲,吉執事屢蒙聖靈啟示,與有慶施洗,而吉執事雖有聖靈指示,而以其年齡尚幼,再候幾年亦不謂晚,數次違背聖靈,致遭主之戒責,於51日下午1時,該兒忽吐涎沫,不醒人事,既而抽瘋,乃急抱至教會,眾人一齊跪下禱告,求主醫治,安睡數時而癒,至15日舊病復發,又急抱至教會,抽瘋較前尤甚,經多人同跪禱告,不數分鐘口吐黏沫半碗,於本月17日與之施洗,自歸主之後,未見再犯,(醫云腦膜炎不易治癒之病也)而吾等屬靈之人,誠心懇求,無所不能之真神,即蒙應允,完全得癒,會眾見主施此大恩,信心大加堅固。

主說:向來你們沒有奉我的名求甚麼,如今你們求就必得著,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約翰1624)

此經應驗在本會矣,哈利路亞,主耶穌是應當讚美的,因為他有豐富的慈愛,願榮耀歸給主名阿們。

列印本頁
分享好友
意見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