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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報第六卷第七期1931年7月)
一件『入真耶穌教會者都免了禍』的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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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入真耶穌教會者都免了禍』的實例

李錫齡證

張德,番禺人,住山打根八條石,日本園左近,種植,兼設一小店,妻鄭氏,長女阿英,已16歲,天真爛漫,尚未懷春,第三子阿送,只四歲,常患心痛,痛輒幾日不止,身體甚弱,無藥可治,去年本會傳道隊經過他屋,鄭氏十分歡喜,邀入其家講道,頗受感動,非其夫所阻,已全家歸主了,後只將阿送,由其姊帶來本會領洗,聚會一次,因路途太遠,以後未曾再來,他母親說:自洗禮後,他的病竟無復發了,還有一奇事、他時常自去屋後山邊,跪地祈禱,實在莫明其妙,去年冬至節,他父親宰鴨拜偶像,他對母親說:我不要食這東西,只要母親給我一個雞蛋,他父親切鴨肉時,知他不要食這東西,心很不悅,故意將一塊鴨肉,塞向阿送嘴邊去,說:「給你的耶穌喫,」且常常褻瀆他,本年春,張德帶第二子回廣東,其家向用一工人,名陶志、廣西人,素頗勤敏,為張德所深信,臨行將店事家事悉託之,詎陶志陡起不良,欲強姦阿英,不從,每持劍相恐嚇,張之友彭秀仁,見他如此可惡,面責之,陶則老羞成怒,拿劍欲刺彭,反為彭所擊傷,入院留醫,第二晚,陶對院中病人說,要去刺死彭秀仁的妻子,遂由院逃出,跑到日本園已半夜,欲伺彭之妻子出埠,攔而刺之、彭之妻子五口,俱是本會靈胞,他們是日間出埠,恒在下夜四點,必從那園經過,適彭那天非出埠期,陶守至5點不見,遂走到張德家,天將明,阿英下樓入廚房,被陶志用短劍刺死,其母聞聲繼下,又被刺傷,臥於血泊中,送進醫院,因傷斃命,陶志自認說,本要將他主人全家刺死,惜刺鄭氏時,劍柄忽折,劍墜地,天色尚暗,尋不著耳,迫得逃至警局自首,後判予繯首極刑,鄭氏母女被刺時,阿送仍在樓上未醒,倘該劍不折斷,我們的小弟兄,亦必無倖免了,應該感謝耶穌,至余接醫院電話,知鄭氏已死、余乘車到他家,通知其親屬到院殮葬,到該門外,見阿送在該處戲弄,已成了一個胖孩子,人說他母親死了,他不識不知、殊可憐可愛,殯葬鄭氏後兩天,張德由港(香港)新娶一妾回來,入門時升了大婦,張德見此奇事,凡入了真耶穌教會的,都免了禍,他對人說,將來要一家進入本會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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